[證四] 不服marvel版主a6234709退文處分

作者: LIONDOGs (LIONDOG)   2020-12-02 09:34:41
※ [本文轉錄自 LIONDOGs 信箱]
作者: a6234709 (永不言棄的肥宅)
標題: Re: 退回文章(廣告)
時間: Wed Dec 2 07:11:09 2020
4. 嚴重違規內容二:
營利行為之廣告文、鼓吹違法文、張爸文、
王浩宇文、回應公告文、連鎖信,
發表(文章或推噓文)上述嚴重違規內容者,刪除違規,文章退回並水桶半年。
營利行為之廣告文- -
公告是把哪些情況也認定進去 不代表要全部列出
同樣的
要求殺人罪把所有殺人行為全部列出才叫有寫入刑法 那肯定列不完ˇˇ
再者我懲處都寫出依照哪條板規了不是??
規範是如何就是如何 要我砍文也都是只照規範允許範圍才行 否則都是作者自己來
這樣懂了嗎??
※ 引述《LIONDOGs (栗悟飯とカメハメ波)》之銘言:
: ※ 引述《a6234709 (永不言棄的肥宅)》之銘言:
: : 置底已經放將近半年
: : 已有給予充分時間來公告
: : 若照你說法 各項公告都需固定於置底 欄位肯定不夠用
: 但公告後沒有列入版規內,
: 懲處應該要依據版規不是嗎?
: : 這點我不否認需要修訂
: : 但同時 超過一年來我一個人處理所有事務
: : 對於選出不做事來掛名的板主是否對我也有點不公平??
: : 若選出會做事的人上來分擔事務 且要走也不會不吭一聲好好接棒後再離開
: : 我是否也會更有餘力來填補本該填上的缺口來避免妳提及的一些問題點呢??
: : 所以期望來個會分擔事務的人吧QQ
: 那是否能就這點取消我的懲處呢?
: 當然文章一樣刪除沒關係,
: 但是因為版規沒列到的的情況被水桶加退文我覺得有點冤枉,
: 最後辛苦版主了
作者: LIONDOGs (LIONDOG)   2020-12-02 09:38:00
補充說明,版主回應最後一段"依照哪條板規",但版規內並沒有將YOUTUBER影片列為廣告,只有在前述的宣導事項內提到,但該宣導事項至今仍未收錄至版規,也沒有置底況且該YOUTUBER也非我本人,甚至連國籍都不一樣,我也只是分享符合該版宗旨的影片,卻被以營利行為之廣告文為理由水桶退文,而版主也在[證三]內提到版規確實需要修訂處分應該基於版規來處理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20-12-03 20:07:00
所以影片還是Youtuber製作的阿!!營利性文章屬於板規8-4證三部分 是對於註解部分可能需要修訂 所有罰責都照板規處理 YTer的案例 在宣導公告之前就已經有前例有前例的狀況下不按同一標準來判定會有標準不一問題再者 置底公告已經超過四個月才拿掉 有沒有看到不是我能控制 況且小組也沒有對公告是否置底有規範還有申訴要溝通無共識 但我還在想要怎麼達到共識欸??
作者: LIONDOGs (LIONDOG)   2020-12-04 00:21:00
我舉幾個例子https://i.imgur.com/tUOglsu.jpgC CHAT版規看起來是否跟marvel很像?但是他有禁youtuber影片嗎?沒有,甚至Vtuber影片還有每日直播單專串https://i.imgur.com/utt0VaT.jpgSTEAM版一樣禁止廣告,但是他有禁youtuber 的影片嗎?沒有https://i.imgur.com/8ptssnr.jpgNSWITCH版一樣禁商業廣告,但是一樣沒禁YOUTUBER你要禁當然沒問題,至少要在版規內寫清楚何謂廣告的定義,然而,你處分的依據是五個月前的宣導,宣導結束後也沒有收錄到版規,甚至精華區的版規也沒有,不是每個人都是marvel 的活躍使用者,沒在那段時間上過marvel 版的人該如何知道哪些東西被列為禁止事項呢?別的版沒禁,翻了版規也沒定義,然後發文後被水桶加退文,怎麼讓人接受?台灣是罪刑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20-12-04 09:03:00
組規 三 3.板規問題組務不受理
作者: LIONDOGs (LIONDOG)   2020-12-05 02:06:00
我又不是申訴版規有問題,我是申訴被以有問題的版規處分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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