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訴Military板之判決

作者: rettttt5 (再踢五次)   2017-12-03 11:53:35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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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rettttt5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Military/RURILIN
三、申訴事由:根據該板板規三論處水桶十年
四、申訴訴求:撤銷判決
五、檢附證據:
其實大部分想說的話都寫在給該板板主的申訴信中了,
=====以下為申訴內容===========================================================
其實我也知道根據該板板規7
7.版主懲處之後,一律不會更改決定.
如不服版主判定,請上訴小組長.
不服裁判者可以向小組長申訴,申訴期間為保持本版和諧之討論氣氛,
故申訴人不得在本版發言,申訴結束後若獲得勝訴,方能解除其限制。
倘若申訴結果為敗訴,因申訴期間造成版務管理上之困擾與阻礙,
因此將此申訴之行為,將以處分惡意鬧版之相關條款處理。
對判決有疑問者應直接在小組板提出申訴,
但依照申訴文章所附提示: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還是跑個程序盡到嘗試溝通的責任。
對於本次判決,根據該板板規三之條文
3.討論與軍事無關事務
處理方式:同第1條
政治文條款:政治文 一律劣退 其範圍包含簽名檔 且視同惡意鬧版(10年)
個人不能理解為何在該板#1Q8HvwMn5 之噓文中表示
噓 rettttt5 : 你知道為何支那造船被形容成下水餃? 12/01 21:59
只換來一句
→ RURILIN : rettttt5板規三水桶10年. 12/02 00:19
畢竟,以「支那」該代名詞對其(中國之歷代政權)代稱者,
也不僅限於所謂日本右翼群體,
板主對該詞敏感是一回事,依個人主觀情緒論定又是另一回事
不管是依據台北地檢處的文件,或是其他場合,其實那就是個代稱,
相較於此,
該板主對於板規3之政治/軍武的寬鬆及變形論定,更讓討論者無法拿捏其界限。
同樣該文章下方有許多僅是針對雙方國家歷史/人民身分來做出反擊與評論
不論是以五毛代稱,或是針貶雙方國家體制差異,似乎更與軍武無關。
相較來說,個人指稱支那造船被形容為下水餃
僅是陳述中共造艦重量大於重質的一個普遍性印象
就"關聯性"來說,其情節未必比其他討論者來得更加嚴重。
若僅以近幾日之該板其他文章舉例,則如下
#1Q80Jogd
推 Pravda : 你確定20年後中華民國還在?早併成臺灣特區了吧 12/01 11:47
→ gametv : 中共就中共,大陸是南極大陸還是中華民國淪陷區? 12/02 12:50
#1Q7uasN7 推文
#1Q7hGjtV 推文
數量過於龐大無法一一陳列
個人無法同意在這樣輕率地判決認定下,所衍生的水桶判決,
故申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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