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Militarylife版主fogflower之永桶

作者: MMMMM55 (★5M★)   2017-07-31 02:02:27
一、申訴人ID:MMMMM55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Militarylife/fogflower
三、申訴事由:
1.本人完全沒有違反版規,絕無於文章之推噓文中以隨意推文、
故意嘲諷他人等行為意圖引起爭端,若f版主有我違規之證據請拿出來!
f版主無緣無故將本人處以最重之永桶,讓本人非常無法信服。
f版主於公告中所言「如上述推文所示,那麼請問你是哪位?」
本人不明瞭其意,nnlllnn不知道我是誰也觸犯版規?
或是f版主懷疑本人是nnlllnn所以預防性將本人永桶?
本人絕對不是其分身,若懷疑本人是其分身,應先送帳號部查察,不可先將本人
永桶,因為PTT有規定!
2.另外,就算是OolongMan oolong99 MMMMM55 omomomom為同一人,
這幾個ID有違規嗎?應該都沒有吧!而且5個分身是被允許的!
請問為什麼我要被永桶?
版主先亂桶nnlllnn,再亂說我是nnlllnn之分身桶我,已違反站方規定,
恐已失職!
版主水桶人必須公正不能亂桶,如果版主可以隨意亂桶人,
那PTT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
附上PTT相關規定:
作者: mousepad () 站內: BoardCourt
標題: [公告] 分身認定:#1FzxXRa-與#1Hu3DlVP之補充
時間: Sun Jul 5 17:11:37 2015
《簡易版》
以後板主在未經帳號部認定下,自行認定分身id把人禁水桶、或任何一般板務懲處
,沒被申訴的話,是撿到的。(例如該使用者寧可被水桶也不要被送帳號部砍id)
一旦被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群組長就「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不能再直接
以同ip等理由簡易認定。帳號部公告結果前,小組長/群組長有權裁定那個水桶以
及板務懲處是否停止執行。不過,申訴案只有被處分的id可以提出,小組長/群組
長原則上不對板主的簡易認定做行政處分。
板務站長建議:帳號部認定為多重帳號後,多是給予停權、砍帳號(站級懲處)。
如果各位板主希望那些id被停權、砍帳號,請直接依#5IW8rjT6 (ID_Multi)步驟。
如果各位板主只是想給那些id水桶等等的一般板務行政懲處,請避免使用多重帳號
這樣的理由,因為那是帳號部的權限。
四、申訴訴求:立即撤銷對本人之永久水桶處分。
五、檢附證據:
水桶公告如證一
與版主溝通信如證二及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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