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vel板板主skyjazz 在#1MCIhyVt這篇提到:
"推文內容明顯多次對文章閱讀者挑釁"
因此就對該使用者罰以水桶;
但另一位板主blizzard2002 在#1MDHH3u1這篇卻提到:
"沒有辦法判斷這邊說的低能到底是在指誰, 無法判斷他指涉的主體, 故不受罰"
很明顯的,兩位板主的標準不一,溝通不良,
判斷能力也不一致,完全主觀獨斷。
兩個人的標準南轅北轍,主觀亂判,又怎麼服眾??
在另一篇公告亦然,在#1MCX2Lqd
skyjazz公然質疑blizzard2002的判決:
推 skyjazz: 嘛,其實2.)的看法就是兩位板主出現歧異的地方了 10/29 21:17
推 skyjazz: 就我的觀念,既然要發這篇文章,那你就要對這篇文章負責 10/29 21:18
推 skyjazz: 要馬你完整地把文章打完PO出、中間修錯字修敘述; 10/29 21:19
推 skyjazz: 要馬你隨便打一堆東西,在板主判決之前補上你想描述的 10/29 21:19
推 skyjazz: marvel點說服板主、甚至自行向板主申訴說你只是還沒補齊 10/29 21:20
推 skyjazz: 這些我都接受,甚至判決完了你才申訴說你點沒敘述完整, 10/29 21:21
推 skyjazz: 雖然我會很不爽但是我會認真看你的解釋再來思考要不要改 10/29 21:21
推 skyjazz: 判。 10/29 21:21
推 skyjazz: 但是今天丟了一個:路過亂葬崗而壓力大。這算啥? 10/29 21:22
推 skyjazz: 所以我不太認同blizzard的2.),要是今天有100個人都發這 10/29 21:27
推 skyjazz: 種文,我還要一個一個去寄信詢問marvel點,板主不是這樣 10/29 21:28
推 skyjazz: 操的...不過我尊重blizzard的想法,有問題的文章也會討論 10/29 21:29
推 skyjazz: 後再下結論,大概就是這樣。 10/29 21:29
推 skyjazz: 種文,我還要一個一個去寄信詢問marvel點,板主不是這樣 10/29 21:28
推 skyjazz: 操的...不過我尊重blizzard的想法,有問題的文章也會討論 10/29 21:29
推 skyjazz: 後再下結論,大概就是這樣。
由此可見,兩位板主做任何判決前都未好好溝通過,才會產生歧義、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