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baking版主Darius劣退水桶一年(D0006)

作者: Joemi (艸子)   2018-12-10 23:36:36
申訴人:Joemi
申訴版名:baking
被申訴人:Darius
申訴訴求:撤回禁言水桶一年及退文紀錄
※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S2yHMy_ ]
作者: Joemi (艸子) 看板: SYSOP
標題: [問題] 課程徵求的定義
時間: Sat Dec 8 21:17:08 2018
您好,應烘焙版版主要求,
想來申訴一下為期一年的水桶的判決,
最近較忙所以沒有及時申訴,拖至今日。
以下正文,: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8-12-23 05:54:00
你好,關於此判決,並非只有版規部分,於 #1Rp17TCy (baking) 此篇公告中即有說明課程揪團相關文章過於氾濫影響一般技術分享文章,逸脫板旨是以加以禁止文章參照 https://tinyurl.com/y9fkqps6至於你說的「觸犯在今年十月多才開始施行而且夾雜在文間的新版規」這段,個人以為詳閱並遵行版規是正常的,難道你簽各種契約會因為文字很多就在事後反悔並說字太多嗎?至於施行的時間,只能說公告施行日起就是生效,效力不因時間點而改變,也不能因為誰沒看清楚誰覺得太接近而開特例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8-12-22 21:54:00
你好,關於此判決,並非只有版規部分,於 #1Rp17TCy (baking) 此篇公告中即有說明課程揪團相關文章過於氾濫影響一般技術分享文章,逸脫板旨是以加以禁止文章參照 https://tinyurl.com/y9fkqps6至於你說的「觸犯在今年十月多才開始施行而且夾雜在文間的新版規」這段,個人以為詳閱並遵行版規是正常的,難道你簽各種契約會因為文字很多就在事後反悔並說字太多嗎?至於施行的時間,只能說公告施行日起就是生效,效力不因時間點而改變,也不能因為誰沒看清楚誰覺得太接近而開特例
作者: Joemi (艸子)   2018-12-24 22:27:00
謝謝baking版版主Darius的再次回覆;但我一直強調的是,我有看版規,但是無論看幾次版規都不以為自己是要「徵求課程」。也就是我不論看幾次,最終的結果都會是被水桶;所以認為版規不應該用這樣的字眼或敘述方式表達不能揪人一起上課,因為在某些人像是版主您會覺得那就是這個意思毫無疑問,但不能用自己的主觀意識認為這種寫法所有人的解讀都會是同一種解讀,就像我們說打條文假如條文或說法不明確,在不同人的看法下都會有不同的解釋,與其如此,為何不直接白話描述呢?故以上述為前提之下,進而提出對於無心觸犯版規且有心想當個好鄉民的人,退文+水桶一年的判決是否也處置過當了再說,執行新法條的過程、期間,難免會有需要適應的期間或適應,我認為版規也許不需要這麼嚴苛,可以稍加理解為何版規已上路為何還有人誤觸,會不會是寫得不夠清楚?還是老鄉看完三遍版規後又加上按了/查詢發現都是m文,才放心的發了篇原汁原味不是複製貼上的揪人體驗文;請對方自刪即可,而且還可以發現寫得不夠白話進而改進版規,這樣不也很好嗎。突然一下子被劣退+禁言水桶整整一年,真的被嚇到而且連乖乖改進去置底推文揪人都做不到了。(無論判決如何,我衷心感謝組務版提供給我發聲的管道。)通常我們看版規都是直接看置底然後有寫「版規」的文章看,並不會/查詢「公告」,並不會馬上了解針對的是體驗或是揪人而版規內對於徵求課程的陳述只有這樣:◇ 以物易物、課程徵求亦在此限。^^^^^^^^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8-12-25 00:02:00
https://i.imgur.com/undefined.bmp基本中文內容要跟法典一樣詳細羅列? 那恐怕各版漏洞鑽不完https://i.imgur.com/pOrfvtF.png再者,上站200發文4篇,自稱老鄉民說不過去吧?
作者: Joemi (艸子)   2018-12-25 01:08:00
您好,我至少十年前就開始使用,發文至少一百多篇(沒在記)後來次帳號紀錄被直接取消,我用同名再重新申請一次,所以認為自己算老鄉民,如果覺得不夠老那你認為說不過去也可以;此帳號當時被取消的原因是太久沒有登入,因為當時在戒PTT,加上沒有發文需求、PTT網頁版也在普及,所以才會久未登入您不用詳細羅列,只需要白話寫禁止發文揪人上體驗課程或任何體驗課程,而且還要說清楚如果是免費的體驗課(握有免費費體驗券),是否就與買賣毫無相關了呢?您不能因為這跟您一開始想得不一樣,或覺得自己沒有相關的需求,就覺得稍微說明、羅列就很麻煩吧。況且我也想題外請問,假設像是我這種有特殊揪人需求(希望跟已經在那裡是會員的新烘焙朋友們各選不一樣的食譜在同一時段上課,且彼此之間並沒有金錢交易,也沒有幫該單位廣告的意思或嫌疑,純粹為了交換食譜跟心得的徵求長文)(該揪人長文請見被劣退之信件內容),請問置底貼文的形式我該如何敘述清楚?難道像這裡這樣一行一行推,還是我要再為此開一個部落格或貼文頁面寫詳情細節。就說是很特殊的揪人了,第二項的會員優惠揪人也只是隨文順便。我收到被劣退水桶一年的信件時,一直很想向版主詳細說明我實在不解自己被水桶的原因,但結果卻是很快的請我如果有議直接去找組務,所以我才會透過板友的協助找到這裡;假如這是一件清楚明瞭且毫無爭議的適切判決,假如版主有戴念到我的一些特殊需求和誠懇溝通,我何需在此請組務幫忙。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8-12-26 00:15:00
1.水桶的原因是踩板規,不再重申。2.個人"特殊需求"無關板旨,會去笑話板主張發黑特文權利?還有板規寫的是買賣交易徵求皆為置底,不要將徵求的部分帶成買賣徵求相關打烏賊戰,重點在於---去置底推文。
作者: Joemi (艸子)   2018-12-27 01:52:00
1、不知道是不是沒看清楚我的敘述,我並沒有需要板主重申。2、不知道是不是還是沒看清楚我的敘述,我說過這是題外,且笑話去黑特這例子算是蠻糟糕的;我的特殊需求絕對跟烘焙相關,百分之百是為了烘焙的需求而來徵求,且無金錢交易或任何跑題的可能,Joke去Hate這個舉例方式我認為值得版主深入檢討,可以換一個有說服力的論述。再來烏賊戰這個帽子別急亂扣,因為我已經說過這是題外話且的確針對這樣特殊需求版規的確沒有任何反對發文的理由,我揪的是在那一天一起去做麵包的、已經是繳完月/年費的烘焙會員在「同一時間一起去但分配不一樣的食譜選擇」以達到「在課程後可以互相交流烘焙食譜」,且就算我想說都發了文順便看有沒有人要一起去體驗也跟買賣無關。最後,就是因為版主還只能不斷的在去置底貼文、我的版規最大、我的版規沒有問題,我不管你的需求跟論述是什麼、反正版規都不會有可能有遺漏、我認定是什麼就是什麼...上打轉的話;我認為這應該充其量比較像是糾察隊。3、假如版主接下來的重點還是只有去置底貼文,我個人認為應就還是並沒有想要接受我認為版規應該改善的提議,以及仍沒真正針對我已重述再三的、感到困境的理由提出正面的陳述,認為我是在置換、烏賊戰,除了這些主觀字眼若無其他,那雙方應已可確定不可能有共識,如沒其他溝通可能,相信組務已能依本篇做出明智且適切的判決;感謝大家的閱讀。PS. 徵求情報也是一種徵求,徵求問題的解答也是一種徵求。連個徵求的定義都需要版主特別截圖搬出來說文解字,還是不意白話直接指明哪些行為會踩到地雷,我也實在不能理解版主到底在堅持什麼。好好打出來不行嗎?且特意上了國家教育部字典畫的重點,不就是在證明這版規寫的含義過於含糊、可定義的範圍十分廣泛無界嘛?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8-12-27 13:03:00
使用字典說明=意義含糊?這論點太嶄新了再次重申立場:板規板旨不會因你而開特例剩下要麻煩小組長裁定,總之,板上並沒有禁止課程文,「課程文去置底」就只是這樣而已或許你覺得「課程」的定義也很含糊呢?
作者: Joemi (艸子)   2018-12-25 06:27:00
謝謝baking版版主Darius的再次回覆;但我一直強調的是,我有看版規,但是無論看幾次版規都不以為自己是要「徵求課程」。也就是我不論看幾次,最終的結果都會是被水桶;所以認為版規不應該用這樣的字眼或敘述方式表達不能揪人一起上課,因為在某些人像是版主您會覺得那就是這個意思毫無疑問,但不能用自己的主觀意識認為這種寫法所有人的解讀都會是同一種解讀,就像我們說打條文假如條文或說法不明確,在不同人的看法下都會有不同的解釋,與其如此,為何不直接白話描述呢?故以上述為前提之下,進而提出對於無心觸犯版規且有心想當個好鄉民的人,退文+水桶一年的判決是否也處置過當了再說,執行新法條的過程、期間,難免會有需要適應的期間或適應,我認為版規也許不需要這麼嚴苛,可以稍加理解為何版規已上路為何還有人誤觸,會不會是寫得不夠清楚?還是老鄉看完三遍版規後又加上按了/查詢發現都是m文,才放心的發了篇原汁原味不是複製貼上的揪人體驗文;請對方自刪即可,而且還可以發現寫得不夠白話進而改進版規,這樣不也很好嗎。突然一下子被劣退+禁言水桶整整一年,真的被嚇到而且連乖乖改進去置底推文揪人都做不到了。(無論判決如何,我衷心感謝組務版提供給我發聲的管道。)通常我們看版規都是直接看置底然後有寫「版規」的文章看,並不會/查詢「公告」,並不會馬上了解針對的是體驗或是揪人而版規內對於徵求課程的陳述只有這樣:◇ 以物易物、課程徵求亦在此限。^^^^^^^^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8-12-25 08:02:00
https://i.imgur.com/undefined.bmp基本中文內容要跟法典一樣詳細羅列? 那恐怕各版漏洞鑽不完https://i.imgur.com/pOrfvtF.png再者,上站200發文4篇,自稱老鄉民說不過去吧?
作者: Joemi (艸子)   2018-12-25 09:08:00
您好,我至少十年前就開始使用,發文至少一百多篇(沒在記)後來次帳號紀錄被直接取消,我用同名再重新申請一次,所以認為自己算老鄉民,如果覺得不夠老那你認為說不過去也可以;此帳號當時被取消的原因是太久沒有登入,因為當時在戒PTT,加上沒有發文需求、PTT網頁版也在普及,所以才會久未登入您不用詳細羅列,只需要白話寫禁止發文揪人上體驗課程或任何體驗課程,而且還要說清楚如果是免費的體驗課(握有免費費體驗券),是否就與買賣毫無相關了呢?您不能因為這跟您一開始想得不一樣,或覺得自己沒有相關的需求,就覺得稍微說明、羅列就很麻煩吧。況且我也想題外請問,假設像是我這種有特殊揪人需求(希望跟已經在那裡是會員的新烘焙朋友們各選不一樣的食譜在同一時段上課,且彼此之間並沒有金錢交易,也沒有幫該單位廣告的意思或嫌疑,純粹為了交換食譜跟心得的徵求長文)(該揪人長文請見被劣退之信件內容),請問置底貼文的形式我該如何敘述清楚?難道像這裡這樣一行一行推,還是我要再為此開一個部落格或貼文頁面寫詳情細節。就說是很特殊的揪人了,第二項的會員優惠揪人也只是隨文順便。我收到被劣退水桶一年的信件時,一直很想向版主詳細說明我實在不解自己被水桶的原因,但結果卻是很快的請我如果有議直接去找組務,所以我才會透過板友的協助找到這裡;假如這是一件清楚明瞭且毫無爭議的適切判決,假如版主有戴念到我的一些特殊需求和誠懇溝通,我何需在此請組務幫忙。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8-12-26 08:15:00
1.水桶的原因是踩板規,不再重申。2.個人"特殊需求"無關板旨,會去笑話板主張發黑特文權利?還有板規寫的是買賣交易徵求皆為置底,不要將徵求的部分帶成買賣徵求相關打烏賊戰,重點在於---去置底推文。
作者: Joemi (艸子)   2018-12-27 09:52:00
1、不知道是不是沒看清楚我的敘述,我並沒有需要板主重申。2、不知道是不是還是沒看清楚我的敘述,我說過這是題外,且笑話去黑特這例子算是蠻糟糕的;我的特殊需求絕對跟烘焙相關,百分之百是為了烘焙的需求而來徵求,且無金錢交易或任何跑題的可能,Joke去Hate這個舉例方式我認為值得版主深入檢討,可以換一個有說服力的論述。再來烏賊戰這個帽子別急亂扣,因為我已經說過這是題外話且的確針對這樣特殊需求版規的確沒有任何反對發文的理由,我揪的是在那一天一起去做麵包的、已經是繳完月/年費的烘焙會員在「同一時間一起去但分配不一樣的食譜選擇」以達到「在課程後可以互相交流烘焙食譜」,且就算我想說都發了文順便看有沒有人要一起去體驗也跟買賣無關。最後,就是因為版主還只能不斷的在去置底貼文、我的版規最大、我的版規沒有問題,我不管你的需求跟論述是什麼、反正版規都不會有可能有遺漏、我認定是什麼就是什麼...上打轉的話;我認為這應該充其量比較像是糾察隊。3、假如版主接下來的重點還是只有去置底貼文,我個人認為應就還是並沒有想要接受我認為版規應該改善的提議,以及仍沒真正針對我已重述再三的、感到困境的理由提出正面的陳述,認為我是在置換、烏賊戰,除了這些主觀字眼若無其他,那雙方應已可確定不可能有共識,如沒其他溝通可能,相信組務已能依本篇做出明智且適切的判決;感謝大家的閱讀。PS. 徵求情報也是一種徵求,徵求問題的解答也是一種徵求。連個徵求的定義都需要版主特別截圖搬出來說文解字,還是不意白話直接指明哪些行為會踩到地雷,我也實在不能理解版主到底在堅持什麼。好好打出來不行嗎?且特意上了國家教育部字典畫的重點,不就是在證明這版規寫的含義過於含糊、可定義的範圍十分廣泛無界嘛?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8-12-27 21:03:00
使用字典說明=意義含糊?這論點太嶄新了再次重申立場:板規板旨不會因你而開特例剩下要麻煩小組長裁定,總之,板上並沒有禁止課程文,「課程文去置底」就只是這樣而已或許你覺得「課程」的定義也很含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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