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gay板pbwang1203濫權違反板規處分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6-11-29 20:27:56
※ [本文轉錄自 startwinkle 信箱]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看板: gay
標題: Re: [板務] 特殊時期 眼不見為淨條款
時間: Sun Nov 27 18:22:51 2016
※ 引述《pbwang1203 (波勒貝王)》之銘言:
: 有鑑於最近各種妖魔鬼怪頻繁出現本板
: 小弟想針對特殊時期另立規範
: 所以來這邊跟大家討論
: 時間:板上投票通過本條款開始
: 目的:針對惡意帳號引戰反串鬧板的處置
: 條件:該ID發文、推、噓、箭頭、回文等
:    被三名板友向板主(群)站內信、置底檢舉區檢舉
:    最後經由板主(群)主觀判定為惡意帳號
: 處置:以累犯第二次記(四個月水桶)處罰
:    出水桶再犯即為累犯三次(永久水桶)
: 歡迎板友針對以上條款進行討論
: 如果大家覺得ok明天即在板上發起投票
: 如果大家覺得有損言論自由及民主運作
: 那就依照原本板規循序漸進處置
pbwang1203板主您好,小弟確認了一下被你判決引戰的退文判決,按現行版規
七.引戰: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
包含但不限於身分、信仰、性別、性傾向、意識形態等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我的內文就只有合理的質疑板主消息來源是否可信?是否是你造謠?
請您舉證我在哪一句有對特定族群進行攻擊過?我想我就只有針對你個人的訊息而已
以下是被你退的那篇文中所有我打的文字,有需要原文信件整篇轉上來也可以
抱歉打擾了,有一件事情想請教
段宜康放話要求許毓仁委員和時代力量撤案,而尤美女又反對國民黨撤案以免正當性不足
所以到底這兩個不分區立委要不要這兩個版本撤案以免反同婚方在稱謂上製造爭議?
是段尤這兩個沒喬好,還是原PO捏造?
→ chsh110627: 原文作者說每個立委想打的戰術不同 11/27 00:57
感謝,我了解了,原來民進黨這三個不分區立委在他們內部對於路線都沒達到共識
另外,關於程序的問題,引戰板規是禁止版主主動處理
6.禁止人身攻擊、誹謗、引戰
 *人身攻擊、誹謗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板主不能主動處理
 *引戰必須在兩天內累積三人站內信或置底板規推噓箭頭檢舉,板主不能主動處理
置底我確認過,並沒有推噓文檢舉
所以是有在您退文給我的時間11/27/2016 10:25:25 前
有累積到三人站內信檢舉我?
還是您透過這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在還沒循正當程序通過的情形下就直接溯及既往做出引戰判決?
※ Deleted by: pbwang1203 (114.136.238.74) 11/27/2016 10:25:25
※ BadPost Reason: 引戰
退文原因: 退回文章(引戰)Re: [動員] 緊急!禮拜一公聽會尤美女委員拜託大家站?
您做出的是退文,我吃了一張罰單,按照組務的處理程序,申訴前須先與您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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