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匿名發文 vs 版主的判斷力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29 17:45:16
看了一下版規,
版規對於 發文、回文、推文、推圖、簽名檔都適用。
匿名發文,是先經過版主這關的。
看看版規12:
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人肉(包括明示、暗示、鼓吹、慫恿、接力)
當事人來信板主檢舉 經板主裁定水桶一個月 +劣文
有些文章,
不待當事人檢舉,
本身即為“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人肉(包括明示、暗示、鼓吹、慫恿、接力)”之屬。
版主怎能坐視不管?
更何況是透過版主發出來的文章?
有以上爭議的文章照登不誤,
甚至當底下推文都出現明示暗示等等情況時,
版主的作為是什麼?沒有作為!
看了真的很不舒服!
尤其是匿名發文是由版主所發,版主更應該負起這個責任。
作者: wepahoo (威啪乎)   2014-06-29 18:12:00
而且過太久才刪文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4-06-29 18:19:00
早就被轉到各大網站了
作者: swow (planet)   2014-06-29 18:51:00
問句現實的… 要怎樣負責?
作者: timotheos (巧克力咖啡)   2014-06-29 19:12:00
創作文也要版主負責喔?
作者: noruas (酪乳)   2014-06-29 19:25:00
版主審查文章才奇怪吧..言論自由的時代 還需要審查嗎...
作者: ch25 (Wallace)   2014-06-29 19:31:00
推n大
作者: lancerity (bready)   2014-06-29 19:42:00
文中沒任何明顯可辨識身分之處加上本身暱名就算推文一堆揣測,缺乏原po證實,也無法斷定事實真偽
作者: jera8853 (none)   2014-06-29 19:48:00
那是自由?暴力吧,換做你是被猜測的人你做何感想
作者: kasim5479603 (kasim)   2014-06-29 20:16:00
不覺得要怎樣審查,愛瞎猜的人不管怎樣都要瞎掰有多少人說過自己曾跟張孝全交往,怎麼不去管那些人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29 20:23:00
這是要召換.....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29 20:24:00
版規訂了這麼久,要不是那篇文章你也不會寫這篇
作者: rstppdbhee (馬克森)   2014-06-29 20:24:00
這樣要負責?白色恐怖嗎。捕風捉影誰都會阿…
作者: shiz (Better Together)   2014-06-29 20:54:00
自己愛腦補怪誰,他根本就沒有明顯說是誰阿哈囉安安你好有事嗎?
作者: chris0843 (布拉帝海鷗)   2014-06-29 21:09:00
noruas大說得對
作者: x83187 (馬桶刷)   2014-06-29 21:24:00
這種文章PO出來感覺有損名譽,而且對象還是藝人~不該把關嗎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6-29 21:46:00
順便提醒一下,在PTT發文會被備份。已經有專門備份網站+
作者: cyst (安安)   2014-06-29 21:46:00
版主有疏失的地方只有不常上線所以來不及刪文吧 原po該出來說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6-29 21:47:00
搜尋引擎的庫頁存檔。所以刪文並不是最終保證…
作者: cyst (安安)   2014-06-29 21:47:00
一下情況和聲明吧
作者: kaiouu0327 (kaiouu0327)   2014-06-29 21:49:00
其實我覺得,當初分類應該是選(創作)或是(幻想)就好,不要寫(男男),這樣大家一開始就知道是假的,也才不會衍生後面這些事情出來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4-06-29 22:26:00
標題應該是原po自己選的吧?!
作者: bbky (小當家)   2014-06-29 22:35:00
撇開身分 我覺得內容寫得很戲劇真實 當我下班想再回顧就沒了是否有備份可以給我再次閱讀呢 請內站信 打擾了 謝謝
作者: seraph67 (菜頭)   2014-06-29 22:39:00
我倒覺得言論自由與審查不衝突…匿名的言論不該享有言論自由吧@@?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4-06-29 23:01:00
雖然我覺得原原po很賤,這種事根本不該拿出來講,但是不懂樓上的邏輯,匿名的言論為什麼不享有言論自由?是傷害到他人名譽的言論才應受限制吧!
作者: POPunk (POPunk)   2014-06-29 23:01:00
說真的看文章根本沒猜到是誰 是下面一堆推文才猜到的那推文的是不是也要一一點名
作者: kaiouu0327 (kaiouu0327)   2014-06-29 23:13:00
都還沒猜到的時候,就已經有人說出好幾個疑似答案的答案
作者: Makotoyen (暫離。)   2014-06-29 23:25:00
匿名發文沒什問題,重點是落實審查,看3195-3198的發文時間就知道板主到底有沒有在審查文章,不然也不會有上次用匿名帳號發18禁圖片的事件,然後推文站內信是違規的但板主刪掉了就什麼事情都沒有 XDDDDD 板規形同虛設 :P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29 23:38:00
wa大 要不是那篇文章我也不會寫這篇 不代表版主自己經手的時候可以忽視版規這件事。難道沒有那篇文章,版規就可以不用理了嗎?版規是既存的規定 與 有沒有那篇文章是兩碼子事。你的邏輯實在很神。而且這樣的規定也普及到推文等範圍,如同POP大說的匿名信是由版主轉發的 引起紛擾 當然版主要負責 但是版規12也有問題,亦即被明示暗示到的當事人若沒有檢舉,那麼發文、推文的人即使有惡意散播他人個資明示暗示,則通通沒事。這種訂法讓版規在像這次的情況下形同虛設。其實匿名信必經版主過目,要發匿名信,等於把發文權限交給版主,可登可不登。這也表示版主是有裁量權的。這種會引起眾人揣測議論紛紛的匿名信,
作者: seraph67 (菜頭)   2014-06-29 23:49:00
要限制之前就要判定有沒有傷害他人?要判定不是就是要審查嗎…?可是依照前面的推文,言論自由表示不能受審查啊…@@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29 23:50:00
難道版主沒有一點判斷力?該篇文章的本質與推文是一連串的影射,就算不論推文,該文章與版規12一對照,難道還不夠明顯嗎?還是版主認為等當事人申訴再說?seraph67,我想你可以換個問題,就是言論自由要不要遵守版規這件事。rstppdbhee,動輒說白色恐怖才是陷人於不義。版主自
作者: ckuyar (yeah)   2014-06-29 23:58:00
內心小警總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29 23:59:00
己經手的卻沒有在發文前評估一下爭議性,登了以後自己也是要檢討。該篇文章跟黑函所造成的效應相差無幾
作者: aj9349 (AJ)   2014-06-30 00:01:00
你應該看完版規了吧?你有看到第17點嗎?我覺得你這篇應該也會被刪。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0:02:00
刊登一則偷拍光碟的主編 我想他的評價不會比偷拍的人要好。我知道,但是這件事情涉及版主本身,回他信箱等於球員兼裁判。所以aj9349 我寧可在這公開版面討論版主之作為 比起那種看了讓人捏把冷汗 也讓許多人認為不適當的匿名信起碼沒有牽涉到別人的秘密。
作者: higher1234 (あ~ちゃん:台灣超讚~)   2014-06-30 00:28:00
我不覺得明示暗示別人是不是GAY這種行為可以用言論自由來當擋箭牌 身為GAY不是應該最懂這種痛苦嗎
作者: boo19900520 (大布)   2014-06-30 00:32:00
我覺得事後審查ok 但事前審查的確侵犯言論自由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0:47:00
匿名信都是先發到版主信箱 所以樓上的意思是一律轉發然後逐一在板上刪除?匿名信的處理不需要這樣兜圈子只希望未來每位板友跟板友的朋友 未來不論是否成為名人,私生活都不會被別人這樣對待或是“被創作”。匿名信的作者除了版主之外 外人不可考 版主在gay板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0:54:00
f你的論點才神.之前有匿名文你怎麼沒想到這些問題.突然出了一個案例就緊抓版主失職不放.這跟煽風點火有何不同你既要版主審文,又不給版主審文一點彈性.一有小錯就抓著猛批.誰想/敢當你所謂的版主啊?完全就吃力不討好啊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0:55:00
你以為我常逛這個版啊 而且出了一個案例就不能檢討?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0:55:00
你應該是指出版主的錯漏,幫忙版主多注意即可.而不是一直去指責版主的錯誤,你在罵給誰聽?所以你就根本一日版眾,偶爾一個突發事件就爆發情緒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0:56:00
你不是我要批評的對象,因為你不是版主。話已至此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0:56:00
你根本就其心可 議你就是那種自以為正義的人,這樣誰當版主都不合你意的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0:57:00
不常來逛的版眾遇到事情就沒有批評的權利?事情的本質就是版主判斷力失誤 這跟我是不是版眾無關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0:58:00
你不常來就代表你根本不明白這版平時的運作.你在指責什麼?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0:58:00
話說回來 版主在gay版的這篇文章 #1BuiNTWz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0:59:00
你這樣就針對版主了.還去查版主在甲板的文章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0:59:00
撞牆了是吧?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00:00
該篇文章正是討論匿名信的文章 那篇文章底下的板友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00:00
你的推文根本挾帶版主行事有誤的語氣,討論是另一部份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01:00
當時就提到 timright:匿名帳號雖有需求 但有很多顧慮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01:00
難道不是嗎?你自已重看一下.我是覺得沒必要一直指責別人怎錯又怎樣.畢竟人都有錯,你這樣是想逼出什麼呢?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02:00
譬如發言責任。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02:00
好像別人回你一點東西,你都要反攻回去,有必要嗎?更何況那篇原文其實若不是推文大家推理,其實文本很模糊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03:00
當你說“版主判斷錯了,你不能幫忙他多注意嗎?”還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03:00
現在版主也提出補錯了.你還一直不放過.真是的…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04:00
版主的裁量有所評量了,不是嗎?我這篇正是我的提醒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05:00
你不必拿我的話一句一句回.只更反應出你刺蝟般的個性那我也可以說我在提醒你語氣不必這樣啊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06:00
我要討論的事情是版主對於匿名信發出前的判斷是否足夠 版主對我而言只是一串ID。但是版主個人對你的意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08:00
我個人覺得(只要你本文原文不刪)你的討論非常有攻擊力"尤其是匿名發文是由版主所發,版主更應該負起這個責"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08:00
義可能不是,我是就版主訂下的版規來討論 你卻急於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09:00
"任" 還有前面幾句,真的看不出只想純討論版規我完全不認識版主,他被換下來也跟我無關,我只是不爽像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09:00
人情之處來討論。經手人不多加小心 那誰要小心?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10:00
如果我提到“負責”這個字眼就讓你覺得是在“攻擊”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10:00
你到底是為了版規好,還是一發自已正義感的氣憤呢?你的原文「版主的作為是什麼?沒有作為!」「看了真的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11:00
那你也把“攻擊”的門檻想的太低了。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11:00
很不舒服」請問你這個是我中文太差嗎?原來你指責版主沒作為…等等,都不算攻擊.受教了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12:00
你要當版主的正義使者我管不著 我只論版主的權責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12:00
你要生氣絕對有理由,只是沒必要抓著小辮子一直講你去投票把版主換掉,我一點也不在乎.我只覺得像你這種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4-06-30 01:13:00
我覺得我睡一覺醒來這篇應該還是在吵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13:00
人,又不是長期版眾,也不明白版上常態.抓著小錯就亂譙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13:00
批評與攻擊是不同級數。我就版主的表現上去批評 如果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14:00
這就變成你所說的攻擊 那就是定義不同罷了。還有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14:00
好啦,你覺得版主不好就去罷免.我真的不在乎.我只知道版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15:00
規也好,判決也好,絕對不是像你這樣指責就會越來越好的討論有討論方式,你這種語氣絕對不叫「討論」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15:00
你那種言辭只是讓人覺得你是個人治與人情主義者。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17:00
但在版規的管理上 許多涉及的部分都已有白紙黑字了你不爽版主被批評是你自己在不爽 但失責終究是失責不會因為你有不爽 變成版主完全沒有事情。匿名信的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19:00
不必再說了.我希望你能持續推動相關版規的檢討.最好改完之後也能把版主罷免.不要過兩天之後就當作本文沒發生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19:00
源頭是誰不可考 接下來有關係的就是版主。不說版主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20:00
我不爽的是你指責的語氣,版主該罵我也贊成,你罵成這樣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20:00
難道要說你?而且 我根本沒提到任何罷免什麼的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21:00
文章是版主寫的嗎?推文裡猜出那人是版主控的嗎?版主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21:00
一種方式 也許會表現在下一次類似的匿名信上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22:00
你實在有夠情緒化。我的主軸就是匿名信與版主之間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22:00
你真的應該按↑去看看你這篇的原文在寫什麼東西
作者: qn (9n)   2014-06-30 01:22:00
潮聖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23:00
還是寫了我批評的意思。只要以後類似的事情有個檢討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23:00
總之,你這篇原文的語氣就不只是「討論」而已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25:00
案例就可以了。即使人非聖賢 處置有疏漏就有疏漏 你對我的文章再有意見 也改變不了這一點我對你覺得好奇的地方是 你怎麼會薄弱到...提一個還不是因為那篇文章我才會提出意見" 這種與事情本質上沒有關係的那句話來表示你的“不爽”?連“不是長期板眾所以不懂版務運作”這種話都出來了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30:00
我認為你很會過度解釋別人的話意.我所謂不是長期版眾是想提醒你,過去這類的文章不少,也許你略微看過其他文章的風格之後,也能明白/體諒這次文章的誤會不全是某個人的錯.發文的人也沒有寫得很明顯.版主審文也沒有預想這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32:00
以前遇到這種事情沒人提 不代表另一個類似的事情被別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32:00
些後續的大爆發.這些是我那句推文的意思.而不是說你不常來就不可以討論版規.我從頭到尾都沒有這樣講吧.你一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33:00
上一次、上上一次...也沒人批評版主來做為基準。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33:00
不在某一人,不必特發一個文章來嚴厲批評誰.要討論版規在很多版都有討論文章的方式,沒人像你這樣.以前沒人對你說,是因為沒人像我一樣無聊和假正義(我也是假正義_)所以你第一次發文選擇了批評一路來做所謂的「討論」?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35:00
你整個前面的說法 其實是你最真實的反應。說起來你應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35:00
大家都有眼睛在看,很多人只是潛水不發不代表認同你或我說起來我早就告訴你了:我不在乎版主.但我不爽你這種拿小錯放大一直猛批的風潮和風格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37:00
該也是個真性情的人,你最真實的反應就是一日板眾這種字眼。現在才說不是就板友資格而論顯然過於牽強。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38:00
所以你還是只在乎我說你「一日版眾」嘛…還是不知道我想告訴你什麼事…那好吧…你不是一日版眾,是「非一日版眾」OK?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39:00
我不在乎啊 但是對照之下 我確實覺得你就是指責我資格不足啊!這就是你最直覺的意思。但這也是我覺得很薄若沒有說服力的地方。我很明確地把這件事就匿名信與版主處置有失妥當來做批評,結果你不爽到別的地方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43:00
若連我的推文你都有不同感受.你能試著想想其他人看到你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43:00
去了,那也很明白,跟我文章的主題無關了。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45:00
這是身為版主要去面對的問題,就情感面而言我可以試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45:00
再者,這個道理也符合那篇爭議文,誰去審文都有可能產生不同結果.下面那篇版主文底推文c講的很好,我建議你靜下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46:00
著換立場,那要是這樣我也就不會發文批評了。因為我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46:00
來看看別人的意思.不要這樣一直要爭到贏.那是意氣之爭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47:00
大家都感受到你不是為了版主感受發文的~從你的原文中我是為了這種不可玆長的亂風.小錯一直放大的歪風你這樣爆氣是爆給誰去承受?然後別人說你一句就要頂回十句.誰像我這樣無聊跟你回我乏了,祝你晚安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49:00
我認為任何一篇匿名影射文可以這樣照登才是歪風。你顧慮的只是版主。我顧慮的是任何一個在這篇文章裡的人,搞不好有一天是你呢?像你這樣只為了顧全一個管理者的感受的 才是歪風吧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53:00
你不用再扣帽子給我.就算今天媒體報導了這件事.人家藝人有經紀人會處理,藝人也是自已出門做那件事的(假設是真的發生過)又何必要你來事先瞎擔心什麼勁兒?更何況那篇的原文明明就很模糊,是底下推文大家亂猜的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54:00
我只能說你在意的事情是個人的感受性問題。我在意的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54:00
版主的錯就是審這種模糊地帶的文章不夠嚴格,事後又沒即時處理,這兩項而已。你以為我管版主幹嘛…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55:00
是版主是否能用心謹慎處理事情的問題。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55:00
我一直強調.你這篇文章的語氣越過了討論的語氣,你自已上面也承認了不是嗎?所以你覺得別人有錯就可以這樣像罵兒子一樣亂罵就對了那我真的無話可說了…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57:00
不然你覺得我該用什麼方框?...哎!方框是沿用預設的1.審這種模糊地帶的文章不夠嚴格 2.事後又沒即時處理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58:00
無話就是無話了,也許是你個人風格吧,不爽別人這種風格就是我的風格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58:00
這不叫而已,這是我文章的全部了。這兩點也是你認為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1:59:00
的,結果亂扣個“亂罵” 你怎麼一直在撞牆啊?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1:59:00
我承認啊,我上面推文不是說了.我就是看你這種語氣不爽因為你硬要說我在維護版主.我只是不爽你這種語氣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2:00:00
ok ok 那是你的感受。你的感受我不在乎。慢走~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2:00:00
牆一直在你四周,你抓這麼緊,我哪裡撞得進去啊要當大炮先要看清楚別人的文字,亂扣帽子只是學到皮毛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2:02:00
反正你最後都說那是你不爽我的語氣 那就去不爽吧 你自己都承認了那兩個錯誤 那正是我發文的原因 就夠了我覺得很好笑的是你從一開始的情緒感受面要扯到硬性的版規討論,其實滿辛苦的齁!不過最後還是得面對現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02:08:00
你真的不愛看別人的推文齣?我一開始就說了.不是最後才承認的,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講版規,是你一直扯.誰撞牆啦?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02:09:00
實問題。不過你很誠實直說對本人不爽 只是與主題無關我從一開始就是講版規 你的回應根本不對題你認為版主失誤但不至於應該要被這樣「欺負」 所以跳出來講了很多你的情緒感受問題。但很遺憾的 我這篇不是抒情文。沒辦法合你的意。辛苦了!至少你知道也承認我批評的地方是存在的。而你能不能接受?嗯...我想那不是我會考量的地方。^我的方式總之感謝賜教。希望若有類似的事情時,版主可以多一點考慮。
作者: lancerity (bready)   2014-06-30 07:16:00
f大,並非每個人都能從文章中看出影射哪位明星,如果你今天是針對板主沒有看出影射對象而照稿po出文章而予以批評,那想必大家都感認同。但如果是因為下面推文與未即時刪文而譴責板主。我卻要為板主抱屈。推文的推測影射既非板主所言,何苦怪罪板主?再者,板主並非月薪數十萬且專職專任工作,板主也是個需要工作賺錢過正常生活的人,他沒理由也沒必要24小時盯著板不放我相信他已經是用最快時間刪文補救平息眾怒,別太苛責他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11:57:00
關於板規17,已建請版主裁量。雖然說沒有相關罰則,但是還是我在此自行提出並以私信提醒板主以示負責。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06-30 12:07:00
板煮回在3209篇了
作者: timotheos (巧克力咖啡)   2014-06-30 14:13:00
純噓F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22:57:00
某人應該把電腦關掉出去走走了.還寫信來跟我辯到完…愛建議板主就建議吧.那是你的權力.如果絲毫無法接受別人不認同的意見.那辯論/討論又有何意義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23:03:00
上面有人還不肯面對自己沒有就事論事的幼稚。反而選擇逃避。我反應板規與實際做法的疑義,有人則是得按照他的意思來反應。還好意思說嘴。你不認同的地方跟我要反應的事情本來就不一樣,為什麼我要接受?說到底,你只是個人在不爽而已,根據的是你看我文章的心情。這種意見是針對我個人而不是就事情處置的面向。文章在你看來尖銳又如何?我是根據事情,不像某人是根據他的心情。
作者: Botti (Botti)   2014-06-30 23:17:00
在gay版花癡過,是小粉絲在吃醋嗎?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23:29:00
有人回信說連信都不想看 結果還是回了 也到這裡回應我都可以面對我自己文章對於板規的疑義自己提出 某人卻連自己從頭到尾左搖右晃的論點都不肯面對。我看也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23:32:00
哦,對啦,對,一切都是針對你啦,世界都為你而轉啦1從頭到尾我就沒在說你質疑板主/版規有任何問題,你自1已硬要被戳中一個痛點就無限量跳針。我一開始就說了1板主有錯+板規可討論,但不是像你這樣把錯都歸到板1主一個人身上,什麼板主無作為。他無所為的話那篇文1早就刪了,還發了一篇道歉都是假的嗎?你硬要覺得1我不讓你討論版務。你何時認真看過我想表達的意見了1人家要像哄小孩一樣勸告你,你才會想聽進去嗎?1閣下縱然再有理,一開始也使用了最無理的訴求表達1我一開始就是說,這件事責任很多,你這樣事情才發生1就只怪罪到某一個人頭上,還罵成這樣,我在講你這件1事而已,你就像刺蝟一樣爆發了。大家都明理人,會被1噓到一篇劣文不是沒有道理的。1再說了,你要討論版規就討論。我不參與不行嗎?我就1想針對「你這樣小錯放大並全部歸罪到一個人頭上」的1行為發表不認同,不行嗎?我一開始說你不常來,因之前1也有幾篇匿名文章,只是沒有被傳得大,你之前不檢討1規,現在全部怪到版主頭上。就算要討論版規,像你這一開始就先全部歸罪某一人的,根本不叫討論版規,只不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23:34:00
就止於一個私人恩怨的心情而已。That's all~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23:34:00
過叫究責,想找出口發洩罷了。你後續想討論就討論。我沒像你這麼閒,整天在意別的網友批評自已什麼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23:37:00
之前發生什麼我沒有參與到沒遇到的事情 我不便評論我已經說過 偶爾到一趟餐廳遇到飯裡有小強 要餐廳檢討自己的流程 結果有人說:啊之前發生過怎麼不抗議阿你又不常來....會說這種話實在也是滿怪的事情會讓我覺得好玩的 也是你自己狂打臉啊!你不也很在意我說了什麼?不也是緊咬著你看不爽的一點來批評?而且看起來你的確也滿閒的。這些自己就在做的事情還可以這樣糾正我啊?君不見板主是在何時之後回應的如你自己說過的板主疏漏該罵 那麼你有站出來說嗎?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23:46:00
你都說我只抓一個點在批評,上面又說我論點搖擺,你搞得大家好亂啊
作者: kaiouu0327 (kaiouu0327)   2014-06-30 23:46:00
我是認為,應該不需要再繼續爭執了啦…兩位,停戰如何?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23:47:00
另,該罵是一回事,像你這樣是潑了水大罵,那是兩回事你到餐廳有小強你不能去檢舉嗎?你指著店家罵祖宗何用?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23:48:00
我說了 只是沒你那麼溫良恭儉讓。我沒義務要符合你的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23:48:00
明明板主也可以被檢舉處理不妥,你為何公開板面只究責他既然你沒必要符合我.我又為什麼要配合你,我不能說你嗎?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6-30 23:49:00
難道我不能抒發已見,說你罵得太過了嗎?kai大,謝謝你的意見,我會停戰的.我真的沒那麼閒 XD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6-30 23:51:00
你當然可以 那是你的權利 而且這麼說非常簡單明瞭比起你東扯一堆什麼之前也有文章怎麼不反應這類的話西扯一堆我不懂這個版的運作 要來的簡單清楚得多。你不過就是為了我的言辭你看不慣而批評罷了 你是抓著這一點。但是那些東扯西扯的搖晃言論顯得累贅可笑但很遺憾的 我批評處置的事情 你可是沒主動吭一聲直到我的文章之後也是把焦點放在我的用字遣詞讓你不爽這件事情上。還拿板主對於本篇的回覆來質問我。你的時空與正義能夠這麼錯亂也很不簡單。如果你很在意我說的板主沒有作為這句話 那你回去看上方,我所指的沒有作為是什麼。而不是看到這一句話就跳腳起來。我說的很連貫,就是指針對與板規12有抵觸的匿名文章無足夠的敏銳度而照登與對於底下推文沒有進行關於抵觸板規12的處置這兩件事情而言。當時的情況就是讓它隨勢發生。這樣能說有什麼動作?自己捫心自問吧,你是不是看太快了?你說我罵的太過我無所謂 因為我是講那當下的情形就是放著讓它發生了 難道我要睜著眼睛說瞎話?倒是你一開始開那嘲諷牌讓我覺得你的是非有些問題加上後面什麼長期版眾之類的都拿出來講了 可以扯到這裡那要不要再扯什麼登入次數或是使用BBS的年資?這些東西與反應事情何干?要罵人就直接了當說不爽 東扯西扯最後還不是要說不爽
作者: timotheos (巧克力咖啡)   2014-07-01 00:39:00
fr大,你夠了吧?你好讓人生膩啊!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7-01 00:40:00
何必畫蛇添足徒留這些累贅的言論讓人不自覺可笑呢?謝謝你的旁觀。我這是奉送w的。也講得差不多了
作者: timotheos (巧克力咖啡)   2014-07-01 00:44:00
為什麼這篇文章還在啊?都沒有性點啊!?為什麼沒有人檢舉這篇爛文章啊?手機不能檢舉真的是氣死人力了!!!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7-01 00:55:00
我自己有提抵觸板規疑義。板主有回信。就這樣。還有阿妹的飛高高很有性點 發行之後趕快去買吧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4-07-01 01:20:00
這篇文章真的不應該存在啊 = =
作者: BORAIN (EDWWW)   2014-07-01 02:05:00
原來大家都知道是王餅中嗎
作者: timotheos (巧克力咖啡)   2014-07-01 02:32:00
純推不下王炳中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7-01 05:50:00
這樣回w算是很有誠意了。跑去查詢我有劣文我也很有誠意地在此回答那是在八卦版政問之故。還真懂運作齁?某人收信之後脆弱到直接列黑名單然後跑來這裡說他沒空卻還可以接連對嗆然後Q了發現有劣文還以為就是被噓爆,我也只能在此回答來澄清了。還有人會在底下回這個戰局我也很驚訝@@ 與w對嗆不是我發本文的目的。他被我那句神邏輯激怒扯一堆 我只好奉陪 原想要嗆要爭就轉為私信以免與本文繼續離題不過對方那種拒收設定再跑來這裡繼續嗆的做法是哪招?要衝著我個人來吵來嗆還耍這種手段 這心機還首次遇到在這裡為我與w的個人之爭向各位抱歉了。(出門去)
作者: aaron83123 (天天巴巴)   2014-07-01 09:33:00
版主沒錯,是大家自己在臆測的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4-07-01 15:24:00
設黑名單是因為你很魯小.不想信箱被你灌爆.這你也要管?這是我個人基本的權力吧.不是嗎?別人要回推文/推什麼話也是他們的權力.不是嗎?咕狗了一下,才知道閣下之前的豐功偉業.不能查嗎?怕啥?而且解釋劣文的用意是?大概我太脆弱吧.無法理解好啦.我不會再回,一直推文惹刺蝟 也是我手賤+無聊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7-01 17:00:00
怎麼到處都有想當林飛帆的亡餅盅
作者: shiz (Better Together)   2014-07-01 19:13:00
想當林飛帆的亡餅盅 wwwwwwwwwww
作者: Amumumu (Jex)   2014-07-01 20:26:00
好貼切 王餅XDDDD
作者: freiheitkino (無)   2014-07-01 20:53:00
你要知道就跟你說 我在八卦版發了一篇關於馬英九的文章 因為抵觸了不能發表政問的規定 所以被劣退所以被噓到一篇劣文這種說法是不實資訊。網路的影響很大盡人皆知,我一位非鄉民的朋友也透過別人轉發而看到該文,接下來就是流竄在眾人口語的臆測這種事情比起直接指明更具殺傷力 因為被臆測的對象是啞巴吃黃蓮的。所以w認為只是小事,但我不認為。因為我只是查了gay版關於匿名文的討論 就說我去搜尋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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