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未經過屋主同意簽委託、收斡旋

作者: JohnmyCueto (強尼奎托)   2025-10-02 15:14:08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父親在沒有我的同意下自行跟房仲簽委託售屋
(房屋登記是我的名字)
從去年開始父親一直不斷的說服我要售屋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同意
直到上禮拜三父親打電話來跟我要印章跟身分證
才知道父親沒有我的同意跟房仲簽委託
而且買家有付斡旋議價
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是要簽約了
我從頭到尾根本不知道已經簽委託、付斡旋、甚至準備要簽約當天才知道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是房屋所有權者
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及簽名
房仲可以上架售屋及收斡旋跟準備簽約嗎?
這樣是房仲是否未盡到調查與說明義務?
房屋所有權狀在目前父親那邊他不願意歸還
針對這個情形我可以做出什麼樣的處置呢?
謝謝您們
作者: mijh (轉換)   2025-10-02 15:58:00
不可以 怎麼不說房仲疑似被府上老爸騙了 這樣是追究誰? 權狀上面誰的名字就誰的 那張紙在那邊不重要 再補發都行 都買過房子了 這些疑問。。。太微妙了 如此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10-02 17:59:00
可以啊 過戶不掉而已法律沒有"禁止"賣別人的東西喔頂多最後過戶的時候需要所有權人同意否則沒辦法生肖而已生效如果只是權狀最簡單的就是直接去報遺失補發至於買賣契約簽了拿不到房子那是房仲跟你爸要去跟對方解釋的問題 跟你沒有關係至於你說房仲有沒有盡到調查義務 那要看你爸給他什麼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10-02 18:14:00
請先回答以下問題:標的房產來源,是否為台端獨資購入???如為否,是否為父親昔日贈與,抑或由父親出資與主導購買?問題二,現在進度為何?是否已經由您出面簽約或提供印鑑證明及印章?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5-10-02 18:23:00
有把你爸告進去坐牢的打算嗎?
作者: kilof (KiLoF)   2025-10-02 21:37:00
爸爸可能成為偽造文書的被告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10-02 21:56:00
樓主沒有說明房產來源~~~~若當初是借名登記,那其父所為並無偽造文書的成立條件反倒父親可以訴訟要求返還借名登記房產另外,權狀明知在特定人手上保管,卻又申報遺失可能會吃上致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名,慎之畢竟,單單從這篇請益文,從頭到尾都未交代房產取得緣故只一昧主張是登記所有權人,特意避開當初取得方式就存在可能的隱匿對己不利條件的情況了畢竟版上文章看這麼久,要是自己打拼賺錢買下的房產第三人要求賣出時,基本上都是說 "這我買的,憑啥要我賣?"更不用說,是"父親保管權狀",綜上相關情節判斷為生前贈與或借名登記成分居多又或者是為了省稅,祖輩直接贈與孫輩,由父輩保管權狀? 母親年初去世,樓主開始付房貸? 那也就是....9個月而已嗯....假若我沒看錯樓主補充文的話,頭款跟令堂過世前的錢,都是令堂支出的,今年初令堂百年,由你繼續繳納,沒錯吧而整個費用切成兩段來看,令堂去世前,是她(跟她老公)付的,那她過世後,換成你付後續月供,對吧所以,說句有點難聽的,你只付了九個月的月供就認為這是你購買的房產,沒錯吧.....頭款不是你付的,令堂往生前的,此房的貸款也是令堂繳的那,我會建議你去找律師看能不能幫你點什麼吧....從你文章跟補充來看,我是認為還是借名登記當然,換個律師來可能會幫你找到其他路就是了不然你這邊攻防辯解策略,看要不要改成贈與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5-10-03 20:59:00
怎麼會說成是只付了九個月的月供就認為……又不是貸款已經繳完了 等全部還完時誰出的比較多還不一定咧從來沒聽過出名人還要幫繳房貸的 這哪門子借名法而且按照社會通念 登記在誰名下本來就是誰有權處分要怪也只能怪他爸自己信用不佳 用別人名字的時候就不會想到方便 現在要賣房時就講成借名登記 難怪實務要採有權處分說 一部分原因也是要防堵這種明明沒借名卻講成是借名的歪況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5-10-04 17:36:00
不用管他啊 是你爸自己要想辦法解決 他又不能過戶同時準備好證據 避免他提告主張自己是實質所有人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25-10-04 20:35:00
樓主提到家人信用不好,又說頭期款及一開始的房貸都是母親在繳,這樣真的很像是借名登記。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5-10-05 01:37:00
有點不是很了解,知道被委託和出售有一段時間,當時沒有請仲介終止授權?仲介當然知道屋主是你,謄本上面就有名字。剛沒看清楚,仲介已下架。權狀不歸還,用訴訟的的方式。千萬不可補發權狀。權狀保管、還有由誰繳納的房屋稅地價稅,誰在使用居住,頭期款誰出都是。判斷借名登記,而且頭期款沒申報贈與的話。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5-10-07 14:28:00
偽造公文書是重罪,一旦提告就不能撤銷,高機率進去關且不能緩刑,也沒有易科罰金問題 ; 真的有這決心就去告吧你想主張錢都是自己付來證實非借名登記當然可以一般來說會這麼主張的,金流來源也不會是父母不過避免有蠢事,你會不會以為錢從父母來,但是走自己帳戶就算是自己支付的,別人都查不出來也沒證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10-07 18:39:00
?? 沒有偽造公文書吧,明知卻謊報遺失是登載不實罪另外,你要主張是贈與,但令尊主張是借名登記就看法官對你們兩位就整個事件陳述,再據以做出心證就像這幾天93歲老翁贈屋給新婚妻,九天後跑了要訴訟撤銷贈與,但提不出有附條件的贈與而相關辦理人員也都作證說老翁當下清楚所為行為效果也沒有被逼迫或者是誘騙,最終離婚判離,但贈與敗訴也沒有被逼迫或者是誘騙,最終離婚判離,但撤銷贈與敗訴留給你跟令姊,就旁人看有可能是死後的遺產歸屬但都是口頭啊,遺贈要有符合要式行為就算借名登記,最後死了還是遺產.......:D但,就以金流來看,假如照你講的,一直都是母或父匯款入你的帳戶,然後由你提款繳納,且權狀一直保留在父母手上那我是比較相信,法官會實質認定這是借名登記但若沒有匯款紀錄,檯面上就是拿現金,然後在另以帳戶繳納那.....就你的決定啦.......你要說是零用錢也行,對吧.:D父母給零用錢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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