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k943252禁止發言三日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4-05-20 23:27:53
一、處分依據
板規第二條第八項本文
  八、本看板不允許發文者刪除所發表文章或清空文章內容,違反者以違
    規發文論處,板主並得自系統中撈回原文並轉發回板上。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
 一、違規發文者,禁止發言三日。
二、違規事實
原始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HqUlgQ (LAW) [ptt.cc] [問題] [問題] 佛心?獅子大開口?
三、判決理由
違規事項明確,雖可能造成和解問題,但仍應先寄信板主後,再視情況是否採取
緊急手段自救。依相關板規處禁止發言三日,自公告之時起即時執行。
惟因當事人已來信說明,經考量後其理由後,原文備份於精華區限制閱讀之板主
工作區內,不放回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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