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刑事準備狀/陳報狀

作者: DongFeng   2024-02-26 22:17:52
前情提要:
‧ 車禍案件
‧ 刑事一審判決已出
‧ 已遞交請求檢察官上訴狀
Hello, 大家晚上好
在此同樣感謝有在我前面幾篇文章回覆的版友
上禮拜收到檢察官上訴書的副本了,沒意外的話接下來應該是等二審傳票
手邊有一些想補充的資料,所以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應該用「刑事準備程序聲請狀」還是「刑事陳報狀」?
2.司法院網站的書狀範例沒有「刑事陳報狀」可以下載,用地方法院網站(ex:新北地方法院)提供的是否可以?
3.案號跟股別是沿用一審還是會有新的?
4.需要寄送繕本給對造嗎?
5.如果對方有設定代收,那是只需要寄代收地址就好還是代收、通訊地址要各寄一份?
先謝謝回覆,祝您平安喜樂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4-02-26 22:47:00
沒差 隨便一張紙標題打刑事陳報狀就好了二審會有新的高院暗號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2-27 07:38:00
你的書狀是要送給公訴檢察官的,由公訴檢察官向法院為事實及法律上的攻防
作者: DongFeng   2024-02-27 08:08:00
@stevenchiang 您好,目前案件的狀況是檢察官有協助提起上訴了,上訴理由也都有附在上訴狀中。之後的書狀不是應該是呈給法院了嗎?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4-02-27 08:48:00
檢察官就取代你的角色了 當然是交給檢察官
作者: DongFeng   2024-02-29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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