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兩個禮拜才驗傷

作者: she091182 (假假)   2023-08-24 16:34:28
大家好,
先說在下的問題:對方用事故15天後才取得的驗傷單對我提告過失傷害,是否不起訴的機率
極大?
當時情形如下:
在下在7/10時在新北發生一起追撞車禍
我是後車,當時以時速5KM緩慢滑行
但因看導航的關係,沒注意到前方煞車便A下去了
對方車損就是保桿稍微凹一些、烤漆刮痕這樣,我的保險都可以cover
之後初判表全肇責我完全接受,畢竟就是我的疏失
但問題來了
對方當下並無立即就醫,僅在事故談話紀錄跟處理員警表示「脖子稍微酸酸的,但不用去醫
院。」
之後我也兩次打電話關心後續身體是否有其他異狀,可以去醫院檢查看看比較保險,對方都
跟我說身體沒什麼問題,不需要去醫院。(這兩次的對話紀錄都有留存)
正當我覺得那應該沒問題了,之後就全交給保險處理車損賠償的時候
對方保險在事故發生的15天後,也就是7/25突然向我表示對方有去醫院看診並取得診斷診斷
證明書(傷勢:脖子扭傷),因此想向我索取醫藥費及精神賠償
我聽完覺得有夠不合理,車禍當下跟之後電話中都跟你確認說不需要去醫院
結果兩個禮拜後突然跟我說:因為之前工作忙,加上這幾天突然很痠痛,所以現在才去醫院
看診
詢問了周遭親友得到的答案都是,15天才去驗傷應該會被檢察官認定跟車禍沒有因果關係,
最後不起訴。
但我是擔心他一開始跟員警的談話紀錄其實就有提到脖子酸的問題,這會不會有影響呢?
想請教各位大德的意見,謝謝
作者: toyamaka   2023-08-25 07:14:00
如果之後被起訴,就叫你親友講話要負責阿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3-08-25 09:54:00
診斷書通常都是寫患者自述因車禍blabla,至於法官檢察官怎麼認定那就是心證問題,我建議不要賭就是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23-08-25 17:10:00
不和解就是跑法院然後祈禱法官挺你,看你要不要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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