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官司後續一堆麻煩

作者: weki57 (麥小伊)   2023-04-20 00:34:39
大家好
本魯的妹妹因家暴與老公離婚
離婚時因為她原本是家庭主婦顧小孩(沒錢)
所以我出了10萬出頭
讓她請了一個網路有點名氣的律師
後來離婚調解協議成功(但都是爛條件)
1、小孩主照顧權歸我妹
2、男方有探視權
3、男方願每個月給予小孩1萬多的扶養費到成年
4、我妹要先分攤分居時小孩費用5萬6給男方
協議大致是這樣
當時調解庭時
我妹請的律師沒出現
而是他們事務所裡面一個比較年輕的律師陪同
我妹有徵詢她的意見
該律師回答說「我覺得這個條件可以答應」
於是我妹就放心的同意了
沒想到後續才發現
男方每月願給予我妹小孩的扶養費
這一條後面律師沒有加上但書
「若有一期未支付則視同後續全部到期」
而男方只有第一個月正常給
第二個月開始遲給
現在第三個月甚至沒給
問律師怎麼辦
律師說可以去法院強制執行
但只能申請已到期未支付的部分
那萬一他每個月都這樣耍賴
我妹不就每個月都要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
我妹還要賺錢養小孩
若每個月要這樣跑法院弄這個會非常困擾
想問一下板上的大大們
當初會沒有加上那個但書是正常的還是有點誇張?
問朋友是說我們這邊的律師沒有瞻前顧後
有種想早點結案草草了事的感覺?
這樣我們能怎麼辦?
就只能摸摸鼻子
認了被我妹前夫坑、又被律師坑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4-20 00:49:00
一般只有原本已經談好賠償一個定額然後分期給付才會加上這個條件 沒加不能說律師錯如果對方有正常的工作也不一定會願意被鬧到公司強執如果對方沒有...那沒設下限制條款可能不太小心吧
作者: weki57 (麥小伊)   2023-04-20 01:03:00
好的謝謝大大的解答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3-04-20 01:07:00
就我自己的認知,只要契約或調解內容,有涉及到分期給付的約定,就應該加上「一期不履行則視為全部到」的文字,這應該是有執業經驗的同道都應該想到的吧(縱使對方有正常工作也一樣),不然對方有不履行的情況,債權人還真的只能一期一期的聲請強制執行...一整個超麻煩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4-20 04:29:00
這個是定期給付,不是分期給付吧然後也不是每期沒給就去強執,累積幾期再強執就可以;強執的問題在於對方有沒有財產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3-04-20 07:01:00
扶養費部分的加速條款通常不會是視為全部到期,而是往後6 期或12期視為到期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3-04-20 07:57:00
樓上j大說的沒錯,一半有經驗的律師都會加上視為6期或者12期到期。一般
作者: jack12872 (炎煉凡爾斯)   2023-04-20 09:14:00
同樓上,這種扶養費通常是約定其後6期或12期視為已到期,這應該是家事案件的基礎吧
作者: GGononder (肥宅提督)   2023-04-20 11:22:00
不是有家事事件法第190條嗎,是不是可以執行一次就好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04-20 12:27:00
哈哈哈,這篇關鍵字好明顯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4-20 12:56:00
190有執行上的限制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3-04-20 13:01:00
而且說真的,你寫的那幾個條件也看不出來哪裡爛和小孩有關的條件大部分也就這樣,不然還要?
作者: jesil (._.)   2023-04-20 13:05:00
部分網紅名人律師自己不出面是常態 要發文發片上節目哪有空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4-20 16:34:00
190只能扣繼續性債權,不動產動產沒辦法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龍中的霸主)   2023-04-20 17:29:00
爛的是後面沒加但書吧,給菜雞辦就這樣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3-04-20 22:02:00
前幾年普遍會加全部到期 近幾年想加 法官都頂多給6期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23-04-21 08:08:00
扶養費給付我們一般會加「如一期未給付,視為其後十二期已到期」,但絕不可能全部到期啦 法院也不會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4-21 08:35:00
到成年為止,加速到期....很可怕的.....
作者: ayaka16 (應對優雅。互相尊重)   2023-04-21 15:30:00
如果對律師不滿可以找公會釐清爭議
作者: vwpassat   2023-04-21 19:03:00
扶養費也太少,至少一個月三萬元吧!每個月又不是只需要吃飯喝水即可,還有治裝費、娛樂費、房租、水電費、固網費、手機月租費、手機購置費。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4-21 20:39:00
呵呵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龍中的霸主)   2023-04-23 18:13:00
vwp又反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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