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請教過三位不動產專業律師,但是說法個說紛紜,所以想請教板上各位,先謝謝各位了
。
因為試著描述清楚,文章過長請見諒。
我為買方,買賣標的為中古電梯大樓。
2/23簽訂完買賣契約後,隔天2/24告知房屋有滲漏水問題,但現況說明書沒有載明,再簽
約之前也無人口頭或通訊軟體告知。目前賣方的態度是,他們有打算積極處理漏水問題。
時間軸關係為以下
2/17 :買方第一次看屋,沒發現問題
2/20:賣方已知有滲漏水問題,通知樓上住戶處理(有對話紀錄及錄音檔)
2/22:買方第二次看屋,沒發現問題,也沒人告知滲漏水
2/23:簽約,且現況說明書賣方勾選無滲漏水,議價過程也無因滲漏水砍價。
2/24:告知有滲漏水
我有兩點主張,第一主張為無條件解約,本身不打算碰滲漏水物件,但兩位律師說滲漏水
並非重大瑕疵,沒有辦法無條件解約,可以談價金減免,想請問價金減免的金額,而另一
位律師說可以無條件解約,他說絕對沒問題。第二主張為賣方詐欺,律師認為勝率約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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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謝謝各位了!
告知要論詐欺有難度。如果是交屋以後自己發覺還有可能至於漏水要看情況,可能只是減價事由簡單說,漏成什麼樣子有差基本上要看鑑定的修復可能性及費用,過大的話才會是解約事由當然如果當初簽的合約有什麼特殊條款那另當別論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3-02-27 12:02:00
如果有委託房仲的話房種可能也有責任
漏水這種瑕疵給付很難讓你告詐欺跟解約,頂多減少價金而已,第三個律師說的有待保留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3-02-27 14:43:00說是一回事 實際要看到瑕疵到底什麼樣加上法官心證
除非漏水的問題很嚴重,否則很難買方可無條件解除契約。
作者:
mpb (洛子商)
2023-02-27 20:52:00最近剛好有手上類似的案子,也是現況說明書勾沒漏水,引發爭議,要看鑑定後,漏得嚴不嚴重,不嚴重的話,法律效果比較難達到解約的程度。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3-02-27 23:24:00跟詐欺無關阿,屋主沒有用詐術阿…他只是沒有告知,這個上法院真的最多就是減少價金…然後房仲未盡義務減少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