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區權會議題投票人數不足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8:32:36
大家好,想請教兩個問題
問題一:
我今年初在管委會開會時,向管委會做了一個提案,
但當屆管委會認為他們無法替這個提案背書或是扛責任,
故要求我在區權會提案表決。
(實際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管委會是有權力同意的)
後續到了上週的區權會,
我們社區比較特別,分成A/B兩區(中間隔了一條巷子)
戶數共有A區36戶,B區68戶,我是住在B區這邊。
平常財政是A/B區各自獨立,再增設一個共同帳戶支付保全等費用,
但管委會只有一個。
我的理解是,既然大家都是同一個社區,同一個管委會,雖然這件事跟A區無關,
但A區的人也應該可以參與投票(規約內並沒有提到A/B區各自決議各自的事情)
可是會議主席現場是宣布,A區跟此案無關,僅由B區的人(68戶)投票。
最後現場投票結果,不同意28票,同意23票,廢票5票,
故大會宣布不同意此提案。
我想請教的是,我是否可以在會議記錄出來前,
主張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
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
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
不同意票數28票,未達總出席人數81戶的四分之三,此決議無效
(若只列入B區出席人數58戶,28票也是未達58的四分之三)
會想這樣做是因為好死不死,區權會上有人嗆說我意見這麼多幹嘛不自己當,
小弟就當上了這屆主委,所以想說如果可以推翻區權會的投票結果,
我就要在管委會想辦法通過此案XD
問題二:
社區規約明文規定,超過十萬元以上之花費需經區權會同意,
上屆管委會辦了一個工程,花了35萬,未經區權會同意,也沒有管委會的會議紀錄,
住戶是在每月的財務報表上才看到得知工程花費(事前只有施工公告)
在本屆區權會提出此疑慮時,管委會說因本案較緊急,故從權處理。然後就沒有了。
(但實際上本案並不是影響人身安全/房屋安全之工程)
想請問住戶事後是否有辦法做出什麼樣的抗議或是抵制?
以上問題再拜託解惑了,感謝!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10-17 08:53:00
你要把A區列入, 那也是要他們都投票才算不能直接算他們是同意/不同意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10-17 08:53:00
你要把A區列入, 那也是要他們都投票才算不能直接算他們是同意/不同意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10-17 08:53:00
你要把A區列入, 那也是要他們都投票才算不能直接算他們是同意/不同意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8:56:00
是的,但因為他們都沒投票,所以我想主張投票人數不足故此決議無效即便A區今天不列入,光是B區的不同意票數,也未達所需之3/4想問的是我這樣主張是OK的嗎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8:56:00
是的,但因為他們都沒投票,所以我想主張投票人數不足故此決議無效即便A區今天不列入,光是B區的不同意票數,也未達所需之3/4想問的是我這樣主張是OK的嗎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8:56:00
是的,但因為他們都沒投票,所以我想主張投票人數不足故此決議無效即便A區今天不列入,光是B區的不同意票數,也未達所需之3/4想問的是我這樣主張是OK的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09:00
我記得是這樣玩沒錯,但你要找社區的守護神來見證背書;通常有區權會的社區都有幾個固定的民意代表自願認養。問題二的部分,相關支出一定要按照規定辦理,不論原因。當初我們社區也發生過類似狀況,週末財務把錢給主委…更正,給總幹事要轉交主委付給廠商,主委不在又是週末;總幹事怕遺失先存入自己戶頭,週一領出全額轉交主委。並沒中飽私囊,但因處理過程有瑕疵,辭職負責。講白一點,有工程就有可能有貓膩回扣,所以才要嚴格管控除非你們之前沒定相關細則與處分,那這屆就要表決補齊。區權會表決通過的規定有法定效力,不同於管委會自定規則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09:00
我記得是這樣玩沒錯,但你要找社區的守護神來見證背書;通常有區權會的社區都有幾個固定的民意代表自願認養。問題二的部分,相關支出一定要按照規定辦理,不論原因。當初我們社區也發生過類似狀況,週末財務把錢給主委…更正,給總幹事要轉交主委付給廠商,主委不在又是週末;總幹事怕遺失先存入自己戶頭,週一領出全額轉交主委。並沒中飽私囊,但因處理過程有瑕疵,辭職負責。講白一點,有工程就有可能有貓膩回扣,所以才要嚴格管控除非你們之前沒定相關細則與處分,那這屆就要表決補齊。區權會表決通過的規定有法定效力,不同於管委會自定規則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09:00
我記得是這樣玩沒錯,但你要找社區的守護神來見證背書;通常有區權會的社區都有幾個固定的民意代表自願認養。問題二的部分,相關支出一定要按照規定辦理,不論原因。當初我們社區也發生過類似狀況,週末財務把錢給主委…更正,給總幹事要轉交主委付給廠商,主委不在又是週末;總幹事怕遺失先存入自己戶頭,週一領出全額轉交主委。並沒中飽私囊,但因處理過程有瑕疵,辭職負責。講白一點,有工程就有可能有貓膩回扣,所以才要嚴格管控除非你們之前沒定相關細則與處分,那這屆就要表決補齊。區權會表決通過的規定有法定效力,不同於管委會自定規則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9:35:00
先謝謝樓上,想請問第一點所謂找人見證背書的用意是?我目前的想法是,因為會議記錄會由新任委員會公布,我直接在會議記錄內附上因出席人數/不同意人數等資料,宣告決議無效這樣可以嗎?另外第二點的意思是,規約內沒有相關細則及處分,住戶也就沒有任何辦法了嗎? 謝謝您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9:35:00
先謝謝樓上,想請問第一點所謂找人見證背書的用意是?我目前的想法是,因為會議記錄會由新任委員會公布,我直接在會議記錄內附上因出席人數/不同意人數等資料,宣告決議無效這樣可以嗎?另外第二點的意思是,規約內沒有相關細則及處分,住戶也就沒有任何辦法了嗎? 謝謝您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9:35:00
先謝謝樓上,想請問第一點所謂找人見證背書的用意是?我目前的想法是,因為會議記錄會由新任委員會公布,我直接在會議記錄內附上因出席人數/不同意人數等資料,宣告決議無效這樣可以嗎?另外第二點的意思是,規約內沒有相關細則及處分,住戶也就沒有任何辦法了嗎? 謝謝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43:00
我們遇到特殊議案時(主委想通過)都會請至少一位民意代表一來是如果區權會該屆如果太嫩,表決過程不符合能提醒;畢竟我們無法保證每屆主委幹部都很熟表決流程,遑論住戶議會都有新科立委不懂議事規範,被柯總召玩弄於鼓掌前例如果你們上一屆管委會有人懂,你接任怎麼可能翻盤?二來是避免爭議,有議員或立委與會,別人想翻盤也難施力你們前一屆表決就算有瑕疵,當時如果有民代與會…有些沒白紙黑字寫清楚的規範,本就有自由心證的模糊空間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43:00
我們遇到特殊議案時(主委想通過)都會請至少一位民意代表一來是如果區權會該屆如果太嫩,表決過程不符合能提醒;畢竟我們無法保證每屆主委幹部都很熟表決流程,遑論住戶議會都有新科立委不懂議事規範,被柯總召玩弄於鼓掌前例如果你們上一屆管委會有人懂,你接任怎麼可能翻盤?二來是避免爭議,有議員或立委與會,別人想翻盤也難施力你們前一屆表決就算有瑕疵,當時如果有民代與會…有些沒白紙黑字寫清楚的規範,本就有自由心證的模糊空間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43:00
我們遇到特殊議案時(主委想通過)都會請至少一位民意代表一來是如果區權會該屆如果太嫩,表決過程不符合能提醒;畢竟我們無法保證每屆主委幹部都很熟表決流程,遑論住戶議會都有新科立委不懂議事規範,被柯總召玩弄於鼓掌前例如果你們上一屆管委會有人懂,你接任怎麼可能翻盤?二來是避免爭議,有議員或立委與會,別人想翻盤也難施力你們前一屆表決就算有瑕疵,當時如果有民代與會…有些沒白紙黑字寫清楚的規範,本就有自由心證的模糊空間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9:52:00
沒有民代與會,我們紙本社區規約(都抄公寓大廈條例的)是有明文說決議需要3/4與會者才通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53:00
你既然是主委,找認養你們社區的民意代表與他的律師諮詢我的社區除了住戶臨時動提案,表決時大部分都有民代在場大部分都會在中秋節前順便辦中秋投票+現實也快要投票。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9:52:00
沒有民代與會,我們紙本社區規約(都抄公寓大廈條例的)是有明文說決議需要3/4與會者才通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53:00
你既然是主委,找認養你們社區的民意代表與他的律師諮詢我的社區除了住戶臨時動提案,表決時大部分都有民代在場大部分都會在中秋節前順便辦中秋投票+現實也快要投票。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9:52:00
沒有民代與會,我們紙本社區規約(都抄公寓大廈條例的)是有明文說決議需要3/4與會者才通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53:00
你既然是主委,找認養你們社區的民意代表與他的律師諮詢我的社區除了住戶臨時動提案,表決時大部分都有民代在場大部分都會在中秋節前順便辦中秋投票+現實也快要投票。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9:55:00
我們這邊是重劃區內的小社區,根本沒人關心XD只有里長一開始來拜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55:00
所有的禮物都是守護神們提供,灑錢自然要到場才能收效果區權會表決規定都一樣,你找民代能一舉數得。1、他需要服務攬票,你需要見證背書,管委會與住戶需要幫2、如果與上屆主委有爭端,他不可能服你,你要對簿公堂?民意代表能居中協調,你們彼此比較可能有共識決不必訴訟3、你們小社區除非住戶是民代或律師,不太可能花錢請法務相關規範,你覺得自己摸索、砸錢諮詢律師,還是找民代?4、外面諮詢or委任律師,你覺得他們會多認真?多上心?民意代表只要做好服務、諮詢,就能有票,還能捐你們物資一個議員來拜票,其他同區競爭有機會搶票,來不來拉票?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9:55:00
我們這邊是重劃區內的小社區,根本沒人關心XD只有里長一開始來拜票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9:55:00
我們這邊是重劃區內的小社區,根本沒人關心XD只有里長一開始來拜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55:00
所有的禮物都是守護神們提供,灑錢自然要到場才能收效果區權會表決規定都一樣,你找民代能一舉數得。1、他需要服務攬票,你需要見證背書,管委會與住戶需要幫2、如果與上屆主委有爭端,他不可能服你,你要對簿公堂?民意代表能居中協調,你們彼此比較可能有共識決不必訴訟3、你們小社區除非住戶是民代或律師,不太可能花錢請法務相關規範,你覺得自己摸索、砸錢諮詢律師,還是找民代?4、外面諮詢or委任律師,你覺得他們會多認真?多上心?民意代表只要做好服務、諮詢,就能有票,還能捐你們物資一個議員來拜票,其他同區競爭有機會搶票,來不來拉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9:55:00
所有的禮物都是守護神們提供,灑錢自然要到場才能收效果區權會表決規定都一樣,你找民代能一舉數得。1、他需要服務攬票,你需要見證背書,管委會與住戶需要幫2、如果與上屆主委有爭端,他不可能服你,你要對簿公堂?民意代表能居中協調,你們彼此比較可能有共識決不必訴訟3、你們小社區除非住戶是民代或律師,不太可能花錢請法務相關規範,你覺得自己摸索、砸錢諮詢律師,還是找民代?4、外面諮詢or委任律師,你覺得他們會多認真?多上心?民意代表只要做好服務、諮詢,就能有票,還能捐你們物資一個議員來拜票,其他同區競爭有機會搶票,來不來拉票?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2-10-17 21:26:00
除規約另有規定外 先去查住戶規約 有無相關規定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2-10-17 21:26:00
除規約另有規定外 先去查住戶規約 有無相關規定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2-10-17 21:26:00
除規約另有規定外 先去查住戶規約 有無相關規定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23:27:00
規約內容同大廈管理條例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23:27:00
規約內容同大廈管理條例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23:27:00
規約內容同大廈管理條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10-17 00:53:00
你要把A區列入, 那也是要他們都投票才算不能直接算他們是同意/不同意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0:56:00
是的,但因為他們都沒投票,所以我想主張投票人數不足故此決議無效即便A區今天不列入,光是B區的不同意票數,也未達所需之3/4想問的是我這樣主張是OK的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1:09:00
我記得是這樣玩沒錯,但你要找社區的守護神來見證背書;通常有區權會的社區都有幾個固定的民意代表自願認養。問題二的部分,相關支出一定要按照規定辦理,不論原因。當初我們社區也發生過類似狀況,週末財務把錢給主委…更正,給總幹事要轉交主委付給廠商,主委不在又是週末;總幹事怕遺失先存入自己戶頭,週一領出全額轉交主委。並沒中飽私囊,但因處理過程有瑕疵,辭職負責。講白一點,有工程就有可能有貓膩回扣,所以才要嚴格管控除非你們之前沒定相關細則與處分,那這屆就要表決補齊。區權會表決通過的規定有法定效力,不同於管委會自定規則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1:35:00
先謝謝樓上,想請問第一點所謂找人見證背書的用意是?我目前的想法是,因為會議記錄會由新任委員會公布,我直接在會議記錄內附上因出席人數/不同意人數等資料,宣告決議無效這樣可以嗎?另外第二點的意思是,規約內沒有相關細則及處分,住戶也就沒有任何辦法了嗎? 謝謝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1:43:00
我們遇到特殊議案時(主委想通過)都會請至少一位民意代表一來是如果區權會該屆如果太嫩,表決過程不符合能提醒;畢竟我們無法保證每屆主委幹部都很熟表決流程,遑論住戶議會都有新科立委不懂議事規範,被柯總召玩弄於鼓掌前例如果你們上一屆管委會有人懂,你接任怎麼可能翻盤?二來是避免爭議,有議員或立委與會,別人想翻盤也難施力你們前一屆表決就算有瑕疵,當時如果有民代與會…有些沒白紙黑字寫清楚的規範,本就有自由心證的模糊空間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1:52:00
沒有民代與會,我們紙本社區規約(都抄公寓大廈條例的)是有明文說決議需要3/4與會者才通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1:53:00
你既然是主委,找認養你們社區的民意代表與他的律師諮詢我的社區除了住戶臨時動提案,表決時大部分都有民代在場大部分都會在中秋節前順便辦中秋投票+現實也快要投票。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01:55:00
我們這邊是重劃區內的小社區,根本沒人關心XD只有里長一開始來拜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10-17 01:55:00
所有的禮物都是守護神們提供,灑錢自然要到場才能收效果區權會表決規定都一樣,你找民代能一舉數得。1、他需要服務攬票,你需要見證背書,管委會與住戶需要幫2、如果與上屆主委有爭端,他不可能服你,你要對簿公堂?民意代表能居中協調,你們彼此比較可能有共識決不必訴訟3、你們小社區除非住戶是民代或律師,不太可能花錢請法務相關規範,你覺得自己摸索、砸錢諮詢律師,還是找民代?4、外面諮詢or委任律師,你覺得他們會多認真?多上心?民意代表只要做好服務、諮詢,就能有票,還能捐你們物資一個議員來拜票,其他同區競爭有機會搶票,來不來拉票?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2-10-17 13:26:00
除規約另有規定外 先去查住戶規約 有無相關規定
作者: blcakic (i know)   2022-10-17 15:27:00
規約內容同大廈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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