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行政訴訟可以不提出辦理該案的公文原件

作者: ymmj (莊子)   2022-09-21 08:41:08
根據行政訴訟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352 條「公文書應提出其原本或經認證之繕本或影本。」
行政訴訟中,被告提出公文局部的(應該是)自行打字版影本,無關防無日期無標題無簽

被原告提出質疑
於是被告提出角角加了檔號的影本(不知是否是剪貼檔號貼上去然後影印),一樣無標題
無日期無簽核無關防
又被原告提出質疑
於是被告提出後面附加了一些人員簽核章的影本(簽核位置很奇怪,不像正式公文應有
的空間,像是剪貼後影印),且還附加了一個「發」字,影本一看字跡顏色明顯不同,很
像後來補寫的。而且,該公文一樣沒有標題日期說明擬辦等等,也沒有關防認證。
從一開始我就申請證據調查,因為該公文就是辦理本案的直接公文,不是應該一開始就把
完整公文原件調出來嗎?調出來不就水落石出了嗎?更何況被告一再提交變造跡象明顯的
且沒有機關認證影本。
可是法院就是不調查原件
請問行政訴訟中,不把直接辦理該案的完整公文調出合法嗎?
明顯有變造嫌疑的公文影本不調完整公文原件合法嗎?
問了幾個法律諮詢的律師,都說法官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們無可奈何。
想要問,明顯違反常理的做法,也是這樣嗎?
(如果要包庇,這樣也就包庇了不是嗎?那民眾打行政訴訟還有什麼用?)
作者: jesil (._.)   2022-09-21 09:17:00
幾個律師都跟你說了你不接受 所以你想要的答案不是很明顯嗎
作者: ymmj (莊子)   2022-09-21 09:41:00
法律諮詢時間有限,也不見得能完整講述要問的意思,我並不是要問其中一個問題的yes 或no,當然是問有專業的人有什麼看法或是一些實務現象。若不便在版上回應,請回覆到我的信箱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21 09:50:00
不想付諮詢費,還要別人自己寫信告訴你,有錯找誰負責?簡單說,免費的諮詢服務你不滿意,砸錢買你滿意的答案。有錢人才能任性,沒錢、不捨得花錢,就要認命或自己鑽研
作者: ymmj (莊子)   2022-09-21 10:01:00
法律問題有太多細節,有請律師打官司時問律師,沒請律師打官司時也只能問法律諮詢。實務上不太可能每一件細節都去付錢問這個版有法律專業的人,願意分享知識協助的就分享,不願意的或許也沒必要講這些話吧?對誰有幫助呢?
作者: sonrisalsh (桑麗莎)   2022-09-21 12:06:00
如果你想要節省時間,去閱卷,把你覺得有問題的地方歷次審判筆錄法官調閱的資料函文都印出來然後找時間比較長的法律諮詢身為律師東西沒有看到之前我是不會下定論,也避免雙方討論有誤差看起來您的一審已經判決了,二審要翻盤更難,祝福你了
作者: ymmj (莊子)   2022-09-21 13:23:00
我有印出來問法律諮詢,律師看資料也認為公文不完整,但是也說只能向法官申請調完整公文,法官不理也沒辦法我的疑惑是,法律不是明明規定要交原件或經過認證的,怎麼可以拼貼局部文件影印就拿來當證據,而法院卻不調原件?法律諮詢的律師就那幾個,態度都是法官要怎樣就怎樣,而這裏網友較多,我想看看能否有其他我不知道的觀點,或者實務現象或救濟管道(指同一審級中)(上訴是法律審,好像不調查事證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21 14:05:00
我不是贊成有錢人才能當大爺,但現行制度與遊戲規則就是法律諮詢的律師就那幾個(X) 能免費諮詢的回答就那樣(O)免費諮詢網路上還有一半左右是地下錢莊、訟棍、詐騙假扮鎮公所的諮詢律師一樣有亂誤導騙你讓他寫狀紙因為能起訴#讓他寫狀紙「以為」能起訴個案、經過、細節甚至地區不同,殊途同歸or大同小異…簡單說就是我們沒收你錢,心情好就講多一點,沒義務教你講白一點,如果你知道什麼,我態度擺高、要你私信寫論文你最好是會願意一邊腦補,還詳細耐心導覽,以上還是業餘有能力的律師時間很寶貴,所以諮詢要收費,沒時間浪費!再講白一點,能不看資料腦補、而且願意私信你講很明白的我覺得只有三種可能:1、不是律師2、騙錢訟棍3、閒到發慌同樣時間文字,能賺錢為何還要免費服務你?佛心或貓膩?
作者: windtemple (終境旅者)   2022-09-21 22:50:00
作者: jesil (._.)   2022-09-21 23:07:00
樓上真精準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2-09-22 06:50:00
這訴之聲明……還是希望大家打訴訟能夠委任律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9-22 09:29:00
樓主不用腦補太多,不要以為整張簽呈都該影印出來做為證據的部分就是那些至於簽章? 因為簽的內容是內部人員的意見,非對外的行為另外,那個字體奇怪的 發,雖然我沒看到貴案的細節但我個人應該推測得出來,那是電子公文電子公文早就不再蓋大印,而電子公文的簽辦也都用電子檔那個 發 基本上就是一個核定主管的"制式範本"總結個難聽的,你就是那邊讓行政機關虛耗空轉浪費時間在沒意義的事情上的那種案子
作者: black82465   2022-09-22 15:02:00
結論就是請律師 你就能問到飽了
作者: ntnusleep (蟲蟲蟲)   2022-09-23 12:18:00
這次JustSad說得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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