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網路上發言可能引發的法律責任

作者: guardian128 (伊莉莎白歐森是我老婆)   2022-08-30 21:07:41
※ 引述《guardian128 (金屬製品)》之銘言:
: 不好意思打擾了
: 單純好奇想請問各位
: 假設今天發生一個情況
: A在社群軟體上發文
: 例如FB、IG、PTT或推特等等
: 然後X在那篇文章留了一些不好聽的酸言酸語
: 可能酸A或是罵A之類的
: 導致A發生了實質上的傷害
: 例如A看到X的留言後情緒無法穩定 (過於生氣或難過)
: 使得心臟出現疼痛、甚至最終不幸因此過世
: 或是
: 甚至自殺
: 那麼X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 而如果是發生在A與X的私下聊天中
: 例如LINE、FB私訊、交友軟體、PTT信件等等
: 然後如同上面的舉例一樣
: X對A講了一些不好聽的話
: 最終導致了A的不幸過世
: X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 感謝各位的解答
: *上述的例子都假設有證據證明就是X的發言導致了A的過世
: 例如在私下聊天中A對X傳送過非常生氣導致心臟不適的訊息
: 或是A在公開發文中說X的留言讓他感到非常難過等等
雖然自己這篇文很久了
不過最近對此又有一些疑問
所以想再請教一下各位
透過推文的板友們的解釋
我已經瞭解一個人在網路上的發言
不論是公開留言或私下傳訊息
進而導致另一人的意外死亡或自殺
只有這樣的話是無法成罪的
就像板友說的必須要有因果關係才能成立
不過我的小疑問是
假設A是一位心臟長期有疾病的人
而B在與A私下傳訊息時
使用了辱罵的文字
使得A感到憤怒、難過等負面情緒
進而導致A送醫,甚至因此不幸死亡
那這個沒有因果關係嗎
畢竟是B的訊息導致讓A的病狀發作
麻煩各位解答了
非常感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8-30 21:13:00
???? 關了手機不就得了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8-30 21:22:00
先想辦法證明B知道也想藉此害死A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8-30 22:09:00
妳要怎麼『存證、舉證』?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8-30 22:50:00
A不具備相關領域專業 法官難以採用比較合理的情境應該是 A身上插滿偵測儀器,醫生在旁監看B分成數天過來怒罵, 每次都可以嚴重影響A的生理狀況然後還要設立一下對照條件, 確認是B造成而非偶發經他人強烈阻止B依然繼續辱罵,這時候或許有醫生可以幫開證明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2-08-31 07:27:00
這家醫院也太糟了因果關係是法律層次的問題,不在醫療範圍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8-31 08:27:00
你回我推文的部分,自己有看清楚在講什麼嗎?A說了就算?我說你欠我500萬,告上法院就能判你要賠給我500萬+利息?就算A是法官or醫生,也要拿出證據,不是A說了就算。
作者: valkyrie02   2022-08-31 14:31:00
如果是真的有學習過刑法,應該就知道用客觀歸則理論來處理,風險是否製造?法所不許之風險?風險實現?是否可歸則給製造者?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8-31 14:45:00
民眾用相當因果比較好理解
作者: valkyrie02   2022-08-31 14:50:00
那至少也要了解一下什麼是相當因果,同一情況同一環境下,必定會發生相同結果,請參閱76年台上192判例相當因果關係有它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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