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賠償及過失傷害問題

作者: clark66 (Back To Bcak~~~)   2022-08-18 17:30:20
今天去開調解委員會,
對方的金額又提高了,帶來的單據幾乎保險公司都承認,
我方無要求對方賠償,
但他的部分認為是我方要負擔7成才對,因為他受傷比較嚴重,
不應該用肇事責任來分攤,要用受傷嚴重比例,
不同意就要以刑逼民。
而且對方夫妻宣告破產沒有帳戶,要求領現金支票。
(查法院紀錄發現對方還蠻多問題的...)
保險公司只願意認列3成,剩下四成我們也不願自己出,
他說我們也可以告他過失傷害沒關係;
調解委員一般來說是對初判表不同意的那一方去送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
但他說他沒有錢,他要直接告,
保險這邊是說看法院判幾成都可以接受,但是不是讓對方自己喊。
所以調解失敗;
後來我們自己去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想要鑑定,
現場人員勸退我們說現在鑑定太慢了,等結果出來對方早告了,
還不如讓法院來跑鑑定比較好,而且他們也認為出來的情況也只會寫
主要原因跟次要原因等等,也不會有詳細的肇責比例。
目前我們只能繼續走下去,我們並沒有想要對方賠償,
但可能也只能一起告了。
謝謝法律版的大家,感謝!!
※ 引述《clark66 (勇敢 踏實)》之銘言:
: 不好意思打擾了,
: 家父今年初開車時發生車禍,
: 車子於一般道路上直直開最外側車道,想要右轉,
: 超越紅燈停止線時發現已經變紅燈後緊急煞車,
: 此時後方機車追撞我方正後方保桿,對方骨折送醫。
: 初判表是對方是未注意車前狀態;
: 我方是寫超越紅燈停止線等紅燈
: 我方有保險,對方無,
: 我們保險公司說這狀況是對方7成,我方3成。
: 家父車後保桿損傷,原廠估維修費1W1,
: 同時因家父隔天不舒服有去醫院檢查,診斷證明書是說有輕微腦症盪。
: 昨天第一次開調解委員會,
: 我方是希望盡快和解就好,並無要求賠償;
: 但對方索賠20萬多,
: (包含開刀、住院、看護、無法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 因無出示單據,固請對方下次帶單據來。
: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8-18 18:11:00
1、你們求償,民事庭時可以要求抵銷啊?為何你們不求償?2、你們不必配合對方要求,賠償他們的會被充公是他們活該如果他們願意配合(降低金額、和解),當然可配合他們情況現在是他們擺爛不配合,為何你們要配合他們取款要求?走訴訟,雙方都是刑事附帶民事,都可以要求車禍鑑定;不和解彼此都先罰一條過失傷害,後面民事求償討價還價。其他的部分你不爬文、不信大家說的要聽對方的,自己付錢
作者: mywonderwall (萬得沃)   2022-08-18 21:09:00
保險公司應該有民事的律師協助?我當初國泰任意險出險的時候有說民事部分可以委託保險公司但最後也沒上法院啦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8-18 23:51:00
1、過失傷害的部分,你們彼此大概都是20-30天,一天10002、他沒錢也不太可能委任律師,你們也不必多花錢委任律師3、你們可委任保險公司代表出席,但民事庭第一次最好出席4、我的其他是指板上大部分車禍賠償我都有說明過懶得重複該抓的重點我有說明,其他的部分你不爬文就花錢交學費。可能只民事簡易庭,第一次自己不出現,有的審判長會不爽審判長理由是:出車禍的是雙方當事人,保險公司不在現場況且保險公司主要針對的是車損賠償,第一次當事人要到場第二次or不是簡易庭,後續可以完全委託保險公司是你自由(別太相信保險公司代表的能力與素質,尤其是富邦產險!略有交情的保險公司,才有可能幫你處理妥妥貼貼沒後遺症講白一點,你以前不是當老闆、地下司令,不是同學賣保險,就別天真以為交給保險公司就能萬無一失,他們隨便搞。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2-08-19 09:29:00
雖然民刑事各自獨立審判,不受彼此理由的拘束,但一般車禍都是刑事先判決再來民事,除非雙方還要爭執車禍的過失和責任歸屬,不然民事幾乎都只處理賠償金額是否有理由,委任保險公司代表到庭就可以,沒聽過審判長會因此不爽的其實你們也可以告刑事,雖然最後一定是易科罰金,但對方沒錢就等著進去關個幾十天,雖然對方很無所謂的說要告去告,但等到要執行,不太相信有辦法那麼灑脫就是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8-19 14:52:00
我自己的案子,對造就是民事簡易庭第一庭委任保險公司,結果審判長不爽讓他們只能列席。我提出的單據有些保險公司是有意見的,審判長第一庭不准他抗議。和解書審判長主動要求對方月底沒付+5000利息。拖延一個月可以加5000利息嗎?簡單說,如果沒和解走審判,可能會修正回法律相關規定。但我們是庭上和解,所以是不是合理或吃悶虧,你覺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8-19 18:57:00
我從來沒聽過審判長會主動在雙方和解書加條件的,這是嫌投訴信不夠多?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8-19 21:20:00
如果你看到保險公司代表白目到進法庭才在審判長面前寫委託書,審判長問他為何現在才寫,還大言不慚說有授印…(是不能事先寫好嗎?可能我比較特別?之前遇過有兩個檢察官、這個審判長~雖說感覺比較幫我,但嚴格而言都不夠公正或引導式審案。但台北也有審判長跟檢察官聯手幫被告討價還價一直殺價。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8-19 21:50:00
洗臉看多了 當事人要多離譜有多離譜但不代表裁判可以跳下去當球員闡明權沒有闡明到這種程度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8-19 22:27:00
簡單說,我遇到這些審判長跟檢察官都有一個共通點:兩造至少有一方是經驗不足or第一次上庭。欺負你菜,咬定你不可能再委任律師閱卷。
作者: black82465   2022-08-26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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