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急! 房屋漏水瑕疵擔保責任?

作者: dghd (幸福有這麼困難?)   2022-05-31 00:39:47
已在Lawyer板徵求律師
想請教關於房屋漏水瑕疵擔保責任
我看了相關文章,民法354~365有說明相關瑕疵擔保
想請教下列狀況 告詐欺告得成嗎? 打官司要求賠償?
3/28 簽約 未告知全屋熱水管堵塞、陽台漏水等事項
4/23 發現熱水管堵塞
5/3 發出存證信函要求修繕或賠償價金 (針對熱水管)
5/8 談判破裂
5/11 再次談判,賣方願意賠償22萬價金修繕,並將交屋日期延至5/31
(並在協議書寫到:買方日後不得再向賣方要求補貼,賣方不負責凶宅、輻射、海砂屋以外
瑕疵擔保責任。)
但我當天有一直提到把漏水排除是不對的,民法還是有保障瑕疵擔保責任
如果有告知,可以免除瑕疵擔保;若未告知,還是要附瑕疵擔保責任
5/16 下大雨 發現陽台漏水 (這天賣方千方百計阻止我進入看屋,後來橋到進去看)
當天仲介有陪同,也知道狀況
隔天仲介說,賣方與仲介不再負責賠償,因協議書裡有寫不附瑕疵擔保
5/19 銀行對保完成、房屋過戶完成
5/21 發出存證信函,要求修繕漏水或賠償價金 (針對漏水)
5/26 要求對保後正式驗屋 (賣方不給鑰匙,以"以前已經看過很多次為由,拒絕驗屋")
5/30 銀行撥款
5/31 本來約定早上點交,下午交屋,但買方經紀人拿不到鑰匙(賣方惡意刁難)
目前買方經紀人LINE裝死不回應 (已打多通電話和傳訊息)
代書約下午3點洽談交屋
目前狀況就是這樣
可能要上法院了,對方不知道還要玩什麼把戲
從有糾紛開始,所有的對話我都有錄音
各位律師有沒有什麼建議?
請大家推薦不動產專業律師,我不怕上法庭,這實在太可惡!!!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5-31 00:50:00
瑕疵擔保是可以放棄的, 如果你協議書有寫的話,那是可以成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5-31 03:26:00
所以你5/11提到 但協議書簽了?
作者: dghd (幸福有這麼困難?)   2022-05-31 07:00:00
簽了 無告知的瑕疵不可以任何特約免除瑕疵擔保 不對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5-31 07:51:00
不對要「故意」不告知
作者: dghd (幸福有這麼困難?)   2022-05-31 08:26:00
現況說明書上沒寫 他住了20幾年 不知道漏水? 不算故意嗎?
作者: alegria (艾麗)   2022-05-31 11:00:00
這是民事糾紛詐欺有點難再依照民法第366規定,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瑕疵擔保是可以特約免除,除非你能夠證明他故意不告知(主張權利之人,要負舉證責任)上法院才有一搏的空間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5-31 17:24:00
很多人都只會看到對自己有利的, 簽了賣身契卻無視前面都已經簽了免其他瑕疵擔保了,然後無視它想找洞鑽有疑慮的合約還簽,是不是嫌生活過得太安逸~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2-06-03 13:14:00
首先,這不是詐欺。你們5/11 已經達成和解而且對造也已經付22萬修繕費用,並書面約定除凶宅等以外瑕疵不負擔保責任,你自己還簽約,你現在毀約對方也覺得你很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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