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有關被告肇事逃逸相關問題想要詢問
我收到警局通知被告肇事逃逸
但我完全不知道有車禍發生.....
去做筆錄時看監視器畫面如以下
雙方均騎機車
我和對方均行駛在慢車道外側
我打右轉方向燈要右轉
對方在我後側摔倒
我完全不知道有人摔倒,所以就是繼續右轉駛離
對方卻說是他們前輪碰撞到我的後輪,導致重心不穩跌倒,也導致後方機車追撞
但我對這件事毫無印象,連被碰撞的感覺也沒有
被警局通知這個事件之後,我回去查看機車擋泥板也是無傷
(並且我的擋泥板完全擋住我的後輪,對方前輪是不可能撞到我的後輪的。)
目前影像上只有錄影帶,但路口錄影帶因為角度關係,無法判定有沒有撞到.....
不過可以看到我有打方向燈、而且沒有回頭
對方車上載有有一位乘客,乘客去做筆錄時說車禍後有看到我回頭看他們一眼...,但我
真
的完全不知道這個狀況啊!
目前有三位告我逃逸和過失傷害
(後方機車騎士和乘客、追撞機車)
覺得很冤枉,但又不知道在這樣的情形下要怎麼證明自己的清白...
希望板上各位大大可以提供意見,先謝謝各位
也希望大家都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