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競業條款之疑問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2-02-18 00:00:58
※ 引述《woyun16 (Yu)》之銘言:
: 各位好:
: 目前即將離職,公司給了一張離職保證書
: 因為我擔任業務小主管職缺(公司只要某個層級以上都算主管)
: 要保證不能在具競爭性及同性質廠商工作兩年
: 也就是俗稱的競業條款。
: 其他保密規定就不細談了,像什麼不能使用公司的數位內容等..
: 因為深知公司不可能給錢,也打去問過勞工局根本不可能成立
: 但我可能是公司創始以來第一個不簽的
: 每個人入職時都有簽保密協議,但沒人記得文字是什麼
: 想要請教各位大大或法律專業
: 1.如果我不簽, 幾個月後我真的去了同業,原公司事後給50%以上的補償金
: 那這樣子競業條款會突然成立嗎?
你沒簽的契約就不會有成立與否的問題。
競業條款不只要給薪資50%以上的補償金,還要給足簽約的年限。
比如說:契約要求你兩年內不得任同業相同工作,就得給你你薪資50%以上補
償兩年。
我遇過簽競業條款的,通常一入職就簽了,且人資會講得非常、非常清楚。
: 2.如果我簽了, 但公司就不會給補償金,這個完全無效我能理解
: 但就怕例如五個月後我去了同業,原公司發現了,會說我當初簽署
: 也同第一點,原公司又突然給我補償金,那會有法律問題嗎?
: 也想請教各位專業人士,該怎麼應對?雖然知道這競業條款不會成立
你如果簽了,公司沒有給你兩年&薪資50%以上的補償,這份條約就無效。
人有工作權,且每個人有自己的專長,會依照自己的專長去求職,公司沒有給
你補償,就無法限制你不能找你最專長的工作。
因此,重點都是:競業條款裡有沒有寫清楚規範與補償&補償方式。
多數公司簽的競業條款是無效的,因為往往只有規範限制但沒有提及補償與補
償方式。
我自己拿過競業補償,願意給競業補償的都不會為難員工。當時要離職也收過
蘋果人資獵才,蘋果人資獵才表示如果我的老東家因為競業條款跟我有法律糾
分,公司會幫我打官司。呵!但總之我是選拿了競業補償,放棄該行業。
要不要拿競業補償沒有絕對好壞,就看你自己衡量得失。至於成不成立,上面
已經說明了。僅供參考。
: 只是覺得有點煩人,我知可以問勞工局
: 還是想詢問各位專業的建議,因為我不簽,原公司八成很不爽
: 雖然法律上我站的住腳,原公司理應不會修改條款及給補償跟配套措施
: 頂多發存證信函給我?或是言語威脅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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