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遺囑與房產過戶問題

作者: bridon (bridon)   2022-02-12 14:27:55
某父親有一間房子,其有三位子女ABC,
父親未來想把房子留給AB各一半產權,
因此想找代書辦理代立遺囑,
請問未來父親過世之後,
AB是否可以"直接"拿此份遺囑自行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過戶?
而不需要C任何簽名同意呢?
(一般辦理繼承,需要分割協議書,全部繼承人簽名)
等到C要求要求特留分時,再以現金給C(應繼份的三分之一)
謝謝.
※ 編輯: bridon (111.248.107.201 臺灣), 02/12/2022 15:01:32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2-02-12 15:29:00
要全體同意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2-12 16:32:00
生前就處理會比較方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2-12 16:50:00
怕不肖就用附但書贈與處理,人在世,決定就有絕對權,腳一伸直,就沒話語權,
作者: adey40 (風海)   2022-02-13 09:11:00
都有遺囑了還要全體同意? 那立遺囑立辛酸的?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2-02-13 10:16:00
找專業的擬遺囑 就沒這問題不動產至少百萬吧 免錢的最貴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2-02-15 08:24:00
找專業人士諮詢唄!在我國,扣減權之效力,係採原物返還主義,而非貨幣返還主義。但特繼分受侵害之人的扣減權得拋棄就是了。因此往往大多以和解收場。又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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