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項於104年所衍生的電信欠費
但約莫在半年前就有收到通知書
但都置之不理(因為104年至去年間有陸陸續續收到不同資產公司所寄到立即清償通知書
)
但在今天我收到了 民事 起訴狀
要求我繳納欠款並要另外加收5%年息的利息
不過它在背面又放了一個Qr code要求我與專員聯繫並在下放放了一個專屬帳號(金額為
欠費金額,並未有利息費用)
我想請問目前我有幾個選擇,但那個是最佳解答
1.直接繳費,(但這是否可以解除黑名單?)不知道是否得繳納利息
2.主張時效消滅,不過我該如何主張?繕寫答辯狀主張時效消滅?還是跟專用溝通(但這
是否會產生承認債權故債權存續)
有一點我不明白 這種民事 起訴狀是由原告逕自寄給被告?還是透過法院寄至被告?若原
告真的有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訴 是否應該要有公文字號便於被告查詢 但我根本沒看到文號
所以我在懷疑是否此張起訴狀只是原告為了取得債權所使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