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酒駕車撞後續問題

作者: chung790810 (chung790810)   2021-12-24 23:07:18
如標題所說
小弟在7/21 被通知停在路邊的車
被酒駕的機車給撞了 對方雷殘受傷
小弟車是停白色路肩外的
車是靜止狀態 人不在現場
詢問過交通大隊警察
基本上我幾乎無肇責問題
且對方也與我和解賠償我修車費用了
但卻在今天收到法院訴訟文書
因本人搬家從桃園到台南
無奈無法馬上知道發生什麼事
試問 如果對方酒駕 如須負刑事責任
是我需要配合出庭或調查嗎?
還是也有可能收到民事訴訟案?
小弟的案號是偵字號 平股
是否有什麼意義代表?
第一次遇到 無法馬上得知 有點緊張
麻煩各位先進能幫幫我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12-24 23:12:00
你可以向法院增加登記你現在的地址方便後續送達
作者: asmp   2021-12-25 03:15:00
偵字號是地檢署偵辦中的刑事案件,第一種可能是在對方酒駕的刑事案件中,你是以證人身份到場接受詢問;第二種可能是對方提告你過失傷害,第檢署以被告的身份傳訊你。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12-25 07:08:00
樓上已經講了你自己還卡牆~偵是偵查庭字號,沒說明身份那我覺得你是瞎貓碰到死老鼠~酒駕沒有必要再問你證詞。過失傷害的部分,只要你不是紅線違停、不是轉彎路口~是他撞你+酒駕,刑事案件可以申請車禍鑑定(免繳3000)除非車禍鑑定出來只要你有肇事責任,零肇責還能索賠。(更改新增地址的部分你要問書記官~免得傳票你又搞不清楚狀況超過時間如果他酒駕自撞還告你過失傷害,偵查庭時記得講~你要告對方誣告、毀損、公共危險;有些檢察官會便宜行事(兩個都是被告比較容易和解。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1-12-25 11:39:00
傳票上面會寫用什麼身分傳喚你,在地檢署傳票的右下,有詳細記載被傳人係…,看一下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12-26 19:42:00
110偵000就是檢察署,看案由跟右邊傳喚係@@@這三個字比較重要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12-27 01:28:00
關於樓上某J的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7 08:19:00
關於樓上只會 ctrl+c ctrl+v ,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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