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基法”工資”的定義

作者: bdbpzcatqpq (軟趴趴)   2021-12-10 15:58:30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謂勞工
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
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
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
均屬之」
想問的是:
公司每月都會有5000-20000不等的”生產獎金”,這個”生產獎金”是屬於”經常性”給
與嗎?
因為公司加班費都不會將這筆錢納入計算,是否因為”非定額”所以不算”經常性”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12-10 16:04:00
加班費計算跟工資不一定連動生產獎金性質也要看你們公司規定 有沒有可能為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0 22:05:00
出車禍,請病假,有得領生產獎金嗎?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1-12-11 22:05:00
經常性獎金 要看跟什麼連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2 13:42:00
全勤 就會給錢,這基本上算是工資一種
作者: adamas0422 (衝刺吧 男孩)   2021-12-12 19:53:00
是,三節跟生日那種才不是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12-13 05:10:00
也有只有業績達一定標準才發的獎金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3 10:06:00
防疫照顧假不給薪,那你以此論點主張並無不妥只是從你講的來看,獎金還是浮動,只是有高有低,對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12-13 17:23:00
那通常可以主張為經常性獎金列入工資經常性給與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1-12-17 13:49:00
「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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