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約莫3個月前行經一個路口時被對向車道一輛違規左轉的車撞上
(我是直行的,那個路口的紅綠燈是箭頭的,當時顯示是右轉跟直行,事後也有提供行車
記錄給警方)
這段期間多次和對方談和解
然而對方始終讓我們感受不到他要賠
多次說好賠償金額卻又事後反悔
近期已經被氣到去提告了
因為對方也有受傷,他也有權利對我提告,所以他去做被告筆錄的時候也對我提告了,於
是我現在也變被告了…
像這樣的案例我被起訴的機率高嗎?
因為是因公外出,老闆表示可以幫我出律師費,我有一定要聘請律師嗎?還是起訴機率不
高,可以先自己看著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