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會腳倒會,是否可叫他簽現金保管條?

作者: alisaQQ (nana很大件思這我真的不3)   2021-11-07 14:33:41
代朋友PO
母親十幾年前當互助會的會首,被一個會腳倒會,總金額為二百多萬。
當時該會腳只願意每個月還我母親5000元,至今還剩大約一百萬的欠款。
但照這種還款速度,可能還要20幾年才能還完,而且還不跟他算利息的部份。
該會腳是一對夫妻,老公好手好腳不工作,實在是看不下去。
前幾年有叫他們來簽下一張本票,但最近本票過期了要叫他們回來重簽,並要他們每個月攤
還至少2萬元。
但怕他們又耍賴,想說是否可以叫他們簽現金保管條,如不按時還款就提出侵占告訴,讓他
們害怕刑事責任,不然就算簽了本票,對方如果已經沒財產又不願意努力工作,那我們也求
償無門。
有查到現金保管條是不適合在借貸的情境下使用,但是好奇像這種情況(會腳侵占了所有會
錢)會適用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07 14:37:00
現金保管條這個不知道幾年前在網路上流傳,沒想到現在還有人相信...當初用這個唬爛人的傢伙看到應該感到欣慰有本票就拿去裁定取得債權憑證~
作者: budaixi (wei)   2021-11-07 16:13:00
有在固定還老實講已經很好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07 16:33:00
拿到債權後可以強制執行,對方如果沒錢你也沒轍
作者: MarcoLou (暱稱)   2021-11-07 16:41:00
還有在還覺得算好了...板上一堆沒還的對方名下沒財產好像也沒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07 17:02:00
你家可以雇用她老公,按月打薪水給她老公,然後扣1/3當一個人沒財產,你要逼她還錢,要嘛就是換她跟別人借借來還給你們,對吧?她別人若借給她,換成她也還不出錢來,對吧.....當初當會首起會時,對於"身為會首的風險"自己就得評估吧而且,會腳也是令堂自己綜合考量後,才讓她們加入你們當會首,也不是當自願者,自然有得到身為會首的利益就像其他樓所言,撕破臉就去查對方有無名下財產有就處理下去,沒有財產可以強制執行,你就拿債權憑證而且,所謂的 "只願意還5000",那...."對方月收入多少??"要是月收10萬,還五千就不成比例,要是月收2W5,要養一家子若家戶收入每月2.5W,就算法院也不見得會讓你扣1/3啊她老公不工作? 那她老公明天立馬離婚但是繼續同居你還有話講嗎???倒會欠錢的是老婆,卻要老公賣身還債........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11-07 17:46:00
關於某m的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作者: GeorgeKimo (想當空氣)   2021-11-07 18:24:00
法律上就只能這樣處理,社會事就債權賣出最簡單。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21-11-07 19:07:00
假設最後你告侵佔 然後檢察官問對方釐清發現是你們為了以刑逼民硬叫對方簽這保管條然後 根本沒有交付金錢的事實 最後藉此又提刑事告訴 請問這算什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07 19:46:00
某位 q 網友的也可以略過,要嘛不是複製貼上,不然只會拍馬逢迎,看來很老到沒有交付託管的事實,卻要用侵占罪控告....會怎樣呢?對方只要當庭說這是債權人逼迫簽署,你要怎樣回應檢察官甚至法官?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11-07 22:20:00
#1XLW41-g 這叫複製貼上、拍馬逢迎 還是打臉愛不懂裝懂的人 就讓大家公評 對於睜眼說瞎話的人 真心覺得可悲某m的法學水準如何 大家可參考#1XEvU7Qy 這篇文章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11-08 08:57:00
推樓上q大,某m的文章請不要一股腦相信,而且越來越「八卦版」,嚴謹的法律版真的不適合某m。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08 11:12:00
個人不太想講討論被一些特定有心人士去操弄尤其意圖架空版主對於版面的發展方向.....真當人看不出?那些有心人士又何曾認真探討過呢? 呵呵~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1-11-11 08:50:00
偽造文書,用非法來逼人,一來無效,二來自己犯罪一旦真的告了,再一條汙告,法律哪有幫壞人的道理當然得,如果你只是寫下來,沒有強迫的狀況下,嚇嚇對方也不能說你錯,哈哈哈,但是感覺是完全沒人再怕的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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