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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別人吵架的時候
對方說出:不要讓我遇到 (三字經)
妨害名譽一定有啦
但恐嚇的部分我想問一下
非告訴乃論刑事上我應該沒有和解空間吧?
所有的罪都能和解但是非告訴乃論的罪 你和解是你家的事 法官判他的你和解和解你的,和法官檢察官沒關係
刑事是跟國家的事情 理論上來說沒有"和解"(易科罰金或汙點證人勉強算啦 但不是你想要的那個形式)
刑事上沒有和解這種東西,民事案件才能和解。在刑事所謂的「和解」不如說是和解的「附帶效果」在檢察官,可能是因此予以緩起訴;起訴到法院,也可能是求處較輕的刑責,或是法院判決予以緩刑。如果事證明確,不想把事件擴大,建議還是達成和解
作者:
winogu (win)
2021-10-23 06:49:00這有講這句話不會形成恐嚇對方罵我我知道你家住那邊,你會讓你死的很難看都沒告成了不起訴原因是,對方沒有告知要用何種形式傷害
也不會完全沒關係,和解了法官就可以給緩刑或量刑較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