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已辦理限定繼承,卻收到債務憑證

作者: danse (成功必然條件是努力...)   2021-07-09 10:18:30
家母去年初二月罹癌走了,因為媽媽戶頭也沒多少現金(約2200元)也沒有不動產,我
們也申報了財產清冊,但是因為之前有些保單的要保人是媽媽(也都有寫在財產清冊上
),但是保單都是有附約正在進行而且都是我們自己繳納。
但一直到今年才陸陸續續接到一些債權人的電話,因為申報出去現金只有戶頭的2千多元
(我們也沒領出),是否債權人只能依現金部分做財產切割分配,就以上內容是否可以
不理債權人了?
因為一直接到債權銀行來電,我們也希望能趕快放下心中的大石,懇請詳答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7-09 10:20:00
要繼承就全部繼承包含債務,除非你辦理拋棄繼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7-09 10:24:00
如果沒有保單跟其他財產,你們要負擔2200的債務。投資型保單、有其他財產(未變現),就要負擔對應金額。你們沒有辦拋棄繼承,債權銀行委外或外催公司買斷債權~負責催收的人員也很無奈,按照SOP就是要寄信通知你們處理如果你們辦拋棄繼承,他們就可以結案不必催繳、聯絡。債權債務關係並不是只有現金,動產不動產也是~你們有沒有把現金領出來、有沒有變賣成現金,並不影響。不要天真以為可以混過去,有限定繼承不會超收~簡單講就是如果有繼承其他財產卻以為可以擺爛不必處理,債權憑證可以去查封你們的動產不動產、凍結戶頭、扣薪。如沒有其他財產,外催公司的基本流程,一樣可如實稟告。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07-09 11:18:00
發問網友請先查一下回答人的紀錄,不要一股腦相信「熱心」網友的「專業」。
作者: danse (成功必然條件是努力...)   2021-07-09 11:32:00
基本上該申報都有如實申報上去,現有部分就是家母帳戶內2200現金,以及家母為要保人的保單,但是保單繳錢的是我們自己啊,都有信用卡繳款紀錄可查。其實當初也是想要直接拋棄繼承但是保單附約還在走,繳費的也是我們自己,當初要更動要保人已有無法更動了。所以最後才選擇限定繼承,我們也都如實呈報,目前只希望能如何做才能跟債權銀行告一段落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21-07-09 11:40:00
保單的部分,算要保人的財產喔,解約會有解約金可以清償債務
作者: kilid (brilliant green)   2021-07-09 12:08:00
要保人死亡,應以要保人死亡日之保單價值計入遺產總額...108.09.05 財政部發布之消息 https://reurl.cc/KA2ajp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7-09 13:41:00
現在已經沒有”限定繼承”了 酒駕哥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
作者: danse (成功必然條件是努力...)   2021-07-09 13:53:00
問七樓 現在的繼承跟之前的限定繼承有很大出入?還有什麼是酒駕哥?
作者: CKYww (CKY)   2021-07-09 14:32:00
很需要板主管一下1樓這種發言 搞不好真的會出事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7-09 14:37:00
嚴格來說現在是概括繼承責任限定 所以1F發言也沒錯...
作者: CKYww (CKY)   2021-07-09 14:38:00
現在應該說是概括繼承 有限責任 僅需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負責清償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7-09 14:49:00
簡單說就是你們只有債務能繼承,拋棄繼承比較省事~保險的部分要詢問你們的專員,有些算、有的有灰色地帶。
作者: danse (成功必然條件是努力...)   2021-07-09 14:51:00
不好意思,如果已經辦理財產清冊了申報,還能辦理在選擇拋棄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7-09 14:53:00
如果沒有其他可折算金額,建議你們直接找債權銀行說清楚簡單說就只有兩種可能:1有其他可折算金額(你們沒注意或忽略)~負擔相對應債務。2就只有這2200但銀行外催要跑流程~講清楚你們就不用擔心3個月內沒辦理就不能辦拋棄繼承因為對方有債權憑證,如果你們真的符合條件可以強制執行跟銀行或外催協商過程=處理中,你們才有時間搞清楚有沒有表一點的銀行法務、外催公司,寄通知給你的時候就送件。講白一點,沒事你要不要擺爛,都沒差~但你搞不清楚到底有沒有事,擺爛就不是可以投降輸一半。
作者: onizuka7kimo (JR)   2021-07-09 15:10:00
1.於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2.超過的話,等債權人告再主張只有繼承2200元就好,但很麻煩....3.至於保險先看保單怎麼規定。4.建議去法院問訴訟輔導或法扶去問。
作者: danse (成功必然條件是努力...)   2021-07-09 16:02:00
謝謝大家意見分享,讓我有後續處理的想法了,謝謝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7-09 17:51:00
酒駕哥就是某個沒有法律背景 只當過一陣子的催收 酒駕被抓還覺得自己沒錯 對於法律一知半解卻喜歡在本板大放厥詞亂講一通胡扯瞎說又愛對提問者說教檢討的法律門外漢聽說帳號是J開頭的酒駕哥的發言沒有任何參考價值可言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7-09 18:43:00
非常同意29樓。(歎)39樓,就是「嚴格來說」他的發言才是大錯特錯R~XD如果被繼承人的積極財產大於消極財產,遺產繼承人何必選擇拋棄繼承?即使消極財產大於積極財產,按現行概括繼承法定有限責任制,只要繼承人不隱匿遺產、不在遺產清冊為虛偽記載、不意圖詐害債權人而為遺產處分,並按時限、程式陳報法院,即可依1148第2項,對超過遺產部分之債務拒絕清償。反而選擇只採拋棄繼承來處理被繼承人債務者,在實務上曾有忘了通知&幫後順位幼兒或久未聯絡之親屬一併辦理拋棄繼承而衍生的問題和糾紛。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1-07-09 20:25:00
保險有寫受益人就不算在遺產內吧,沒寫就會變成遺產.這樣可以安心了吧,除非沒寫受益人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7-09 21:20:00
留意一下最近有些判決(如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保險上更一字第6號民事判決 )認為壽險的要保人對保險公司有保價金債權,屬其責任財產,且可由要保人的債權人代位終止後取回以清償債務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1-07-10 01:31:00
樓上所述的法律問題(債權人得否代位終止保險契約),最高法院已經提送民事大法庭了,還沒聽說大法庭有結論,我的律訓同學在保險業,好像也為了這件事情搞的焦頭爛額XD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7-10 15:27:00
大法庭的確還沒有作出結論 很多人都在關注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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