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人車禍事件處理問題

作者: eeccoo   2021-02-01 08:58:34
事情是這樣
家母前幾天因為一場車禍意外被當成肇事者,後來我詢問下發現警察有誘導式問話的
疑慮,事情經過是這樣。
家母騎機車,老先生騎單車在後方跌倒,家母因為擔心對方所以下車關心,並且
將老先生送醫也幫忙叫計程車,車資跟急診費家母出的,我猜因為家母在醫院行政部門
上班,他有認識加上他為人熱心就幫忙處理這些事情,因為當場有路人打電話叫警察,
警察事後也做筆錄,但是筆錄上卻是寫腳踏車傾倒撞到機車,家母當時簽名了,老先生
傷勢不嚴重,臉部跟腳擦傷,所以約老先生隔天和解,和解前老先生卻說台北兒子有想法
要改下周六在和解,我本來想說就一般事故人沒重大傷害和解就算了。後來我詳細問一下
事發經過,發現警察根本只是在找替死鬼,因為現場沒監視器,機車也沒看到任何擦撞,
家母就在警方誘導下簽了筆錄,老先生那邊因為當時可能驚嚇過度對事情經過完全不清楚,
所以我聽起來感覺就是警察誘導是為了結案找個人當肇事另一方,我想請問我可以做那些
事情來保護家人?
1. 警察筆錄需要錄音?我是否可以要求提供當時筆錄的錄音?
2. 我知道這件事情看起來如果真的擦撞,筆錄上寫腳踏車傾倒其實不用太擔心,
但如果對方要求太過分我該如何處理?
3. 如果能夠確認誘導性問話可以修改筆錄內容?如果沒有錄音我是否能要求修改筆錄?
PS. 家母說對方兒子(應該跟家母差不多歲數)說是台大法律系,我實在不喜歡這種用
法律來欺壓老百姓的做法,但自己也沒認識什麼法律人,只能自己想辦法處理
我認為人沒事就好,賠錢事小,被欺壓的感覺很差,所以想爭一口氣
如果有人可以協助解惑在這邊大大感謝。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2-01 10:33:00
口說無憑,沒有人證沒有畫面~怎麼讓檢察官、我們,知道你說的是真的?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02-01 11:01:00
建議上PttLifeLaw發問,這版只針對問題,不回答的鄉民超多。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1-02-01 11:02:00
不是很懂"腳踏車(老爺爺)傾倒撞到機車(原po母親)"這句話讓你們覺得不妥?依我的字義理解是老爺爺撞到原po母親不是嗎??怎麼原po文章敘述像是原po母親撞到老爺爺?我理解錯了嗎?
作者: eeccoo   2021-02-01 11:39:00
筆錄裡是寫腳踏車擦撞機車,但是家母是說其實沒擦撞到好喔我轉過去看看,感謝了S大,其實我一開始也是這樣認為,但是對方要求延後和解後我就認真了解一下事發經過跟家母去做筆錄時的經過發現老先生家人是不適想做啥動作,都說什麼台大法律另外就是員警,因為我想想如果今天是老先生說他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警察找不到肇事另一方,是不是就會有結案壓力,所以剛好家母在旁邊幫忙,就拉她近來當作肇事方好讓案件結案,他可以省去繼續查是自摔還是有其他肇事方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2-01 12:58:00
除非之後雙方都翻供,否則檢院認定事實,基本上就照筆錄的說法。至於腳踏車傾倒撞到機車,機車騎士是否一定有刑民事責任?這是不一定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2-01 19:55:00
簡單說,你要求的有些動作沒委任律師辦不到。對方如果有驗傷,警方協助確認你們有擦撞。對方不管懂不懂,都能提告過失傷害。和解並不代表對方就是想訛詐~對你們的保障,不會在期滿前去提告過失傷害。你不能舉證、蒐證,不管你講的是真的假的~打1999、打警政署、打地檢署、打法院,都沒用。調閱相關證據是你的權利,但必須委任律師。發文的內容很多是你猜測,無法證明什麼。再講白一點,除非你能證明警方有犯罪事實。不管是不是官官相護、同仁包庇,都不會有結果。你有看過新聞報導警方因為誘導車禍筆錄被起訴?如果對方兒子是台大法律系,用字可能比你們精準。簡單講就是你們猜測想像的敘述沒有證據能力我對方可能有效的抓住重點敘述,本就對你們不利按錯多輸入1個字:我我比你更討厭那一些齷齪的警察,上述方式我都試過。但法律講求的是證據,很多情況我們很難蒐證舉證。另外你猜測的部分,如果是自摔,警方有什麼壓力?對方報案肇逃,警方才可能有破案壓力。如果你能確定是警方誘導筆錄,你不必回答。很多時候,是當事人心虛,警方沒誤導。不想花錢委任律師,可以去找民意代表查案。如果是當事人心虛的部分,她不一定告訴你實情。我自己就被不同家人呼嚨過兩次。所以你如果你無法確定只是猜測,不建議找民代。你可能會跟我當時一樣,裡外不是人。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21-02-01 22:58:00
筆錄超重要。所以才會有人倡導在律師來之後才做筆錄。若沒律師的話就要很慎重的思考事發經過。筆錄寫完基本上就是一拍兩瞪眼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2-02 08:54:00
這怎麼是誘導,白紙黑字寫清楚在那,除非說你媽是文盲如果不識字的話,必須有人跟她講簽名的內容是啥假設你說的可能是真的,那就是給你媽一個教訓吧,簽名都不用看內容到底是誰的錯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1-02-02 12:00:00
腦補的很厲害...
作者: bear753951 (bear號:)   2021-02-02 15:55:00
寫了就寫了沒辦法,但寫這樣也沒啥差就是了,不用在意那麼多,至於和解不用錢就先簽一簽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21-02-02 18:32:00
字都在上面你媽自己要簽的說警察誘導??你前面說的好像你媽跟這事無關,她就一熱心路人,結果後面冒出約老先生和解??? 這個流程看起來你媽就事主之一阿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1-02-10 08:35:00
車禍的筆錄通常都寫的很簡短,通常也就一個A4大小的內容,如果不看就簽名,那真的當上一課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