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繼承的順序決定

作者: lalapeople (Dexter)   2020-12-15 18:08:10
關於遺產繼承,查到的順序為
第一順位:直系卑親屬(如子女、內外(曾)孫子女,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祖父母。
但假如今天A只剩下兄弟姊妹B、C
而B、C本身有銀行債務於是拋棄繼承
那B、C的小孩可以繼承A的遺產嗎?
如果不行
在B、C拋棄繼承後
A的遺產會歸誰?
最近碰到的問題
謝謝大家解惑。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15 18:11:00
被繼承人之兄弟姐妹拋棄後,兄弟姐妹的子女並無繼承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2-15 18:19:00
兄弟姊妹之子女,無代位繼承條件四順位拋完,就是國家的了....國家還是要把債清掉所以,最有利就是看B C 誰的債務最少,就讓誰繼承吧B C 兩人"不能用協議",只能一人用拋棄的協議視同對於遺產有支配,所以銀行可以視為毀損債權去告這個協議無效只有拋棄權利,銀行無話可說這樣子若任一人債務 < 總遺產,好歹扣完後兩人還有湯喝要是兩人繼承各半,兩人債權銀行都可以討足債務額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15 18:32:00
這種案件要早一點規劃的話,是可以解決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2-15 18:37:00
要看銀行開始對 A 催討沒至於要是連帶,那.....你應該知道要怎樣做了,ok ?
作者: lalapeople (Dexter)   2020-12-15 20:07:00
了解,感謝幫忙。
作者: abcpiii (KJ)   2020-12-16 04:01:00
無人繼承最後歸國庫,另外t大說鬼規劃是怎麼規劃,謝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12-16 16:12:00
不行,除非有遺囑遺贈。不然就是國庫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2-16 16:16:00
生前變現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16 16:25:00
當然是生前規劃啊!死後是要觀落陰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