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是否成立恐嚇取財?

作者: nolovemore (東方朔月)   2020-07-10 07:52:46
公司前年有位同仁的新進下屬A女,因為尚未考取某種證照,按公司規定無法簽署該業務
案件,所以在取得證照前將此案子掛在其主管名下,再叫主管把佣金給他(按公司規定這
樣是不行的)。
但過不久A女就離職了。隔年A女聯絡這位主管叫他把把第二年續佣轉給她。但按照公司規
定,員工若離職後就沒有續期佣金了,所以該主管拒絕將隔年佣金轉給A女,於是A女就發
簡訊(有留存)說如果不匯xxxxx元給我我就跟公司申訴舉報你。
請問這樣可否成立恐嚇取財?感謝板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7-10 08:28:00
三歲的心智年齡那麼脆弱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7-10 10:41:00
保險經紀人吧......另外,這還是恐嚇取財啊.......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7-10 11:28:00
這算是私下協議的傭金吧,這部分應該屬於合法吧不給錢就跟公司申訴也算是合法管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7-10 11:46:00
當事人A女本就無領取資格公司也無權把錢轉給A女類此案件應依小額訴訟程序,而非以舉報上司違反公司規定為由,取得不應屬於他的財產更何況即便A女有證照,因離職日起,自無領取續期佣金條件那,這樣不是恐嚇取財,是什麼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7-10 12:36:00
沒有領取權是公司規定。現在是他們私下協議 跟公司規定無關。不是你說的無權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7-10 19:42:00
窮到沒法務的公司,還是不要待了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20-07-11 15:58:00
個人覺得不成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7-11 16:52:00
老闆娘:請先付款!原po概念:妳、妳、妳恐嚇取財!就本文而言,女的是得了便宜還貪得無厭除非女的是三白,白癡白目欠白眼除非你就是那位同仁假裝說是自己的朋友否則所謂舉報可能還有其他內情,他才覺得被恐嚇無其他隱情、或當事人就是你,告不成、別理她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20-07-12 01:05:00
很標準的恐嚇取財行為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