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配偶優先繼承權

作者: flame1983 (焱哥)   2020-07-05 20:23:56
各位法律大大們好 小弟有一些問題想請教 還請大家不吝解答 非常感謝你們
問題如下:
祖父過世已一年半 於離世前已過戶一半土地於非親生祖母和二位叔叔 現今祖母還想
再行使配偶財產優先分配權再拿剩下土地的一半 想當然父親當然不同意 並且到相關單位
申請土地資料 證明祖父在婚前即擁有這些土地 如此可否讓祖母的優先分配權無效?或是
二年後 祖母的優先分配權就過期限了?而目前還有個急迫的遺產稅問題 就父親口中得知
下個月初就是遺產稅繳納最後期限 父親要如何確保不會讓祖母的優先分配權生效下 繳納
自己該繳納的稅額呢?上週小弟帶父親到某議員服務處作詢問 該律師說先不要繳遺產稅
比較好 並說不會有相關罰款 並建議我們先發存證信給祖母 表明不同意土地分配即可
說這樣作就不會被罰款 但小弟查了一下 超過期限繳納每2天罰1%罰款 也就是在500
萬遺產稅的情形下 每2天就會被罰5萬 是我查錯了還是該律師說法有誤呢 由於我們手上
資金有限 我們該留下資金以備祖母告上法院 還是照期限繳納稅金呢
作者: yami2009 (曼珠沙華)   2020-07-05 20:45:00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不包括因繼承或受贈取得的財產)如果你的祖父婚前就有目前剩下的這塊土地,祖母不可行使繳稅問題可以直接去國稅局請教,把你們的問題說明清楚不然就是找專業的代書/律師如果祖母可行使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遺產稅金額會減少忘記說~你祖父的遺產稅扣除額+免稅額etc, 應該滿多的啊
作者: flame1983 (焱哥)   2020-07-05 21:00:00
謝謝Y大大的回覆 目前如果同意祖母的請求權 四人可少付150萬稅金但父親怕這樣一來 是否土地就會再被拿走一半 自己就剩16分之1了
作者: yami2009 (曼珠沙華)   2020-07-05 21:02:00
個人免稅額+扣除額(配偶+子女人數+喪葬費+...)參考一下財政部的網站 https://0rz.tw/RtLIG建議多請教不同律師(每個縣市都有提供"法律諮詢"服務)google:**縣市 法律諮詢/ 法扶,縣市議員/立法委員也有遺產稅申報期限為6個月,可以申請延期3個月google 3107 遺產稅應於何時辦理申報? <---第一條為什麼祖父過世一年半,你們還沒被罰款?(遺產稅)
作者: flame1983 (焱哥)   2020-07-05 21:50:00
我也不清楚 但祖父確實是去年2月底過世的因為申報是祖母和叔叔主導 也有可能被罰沒通知我們我是有看過清單 裡面有一條祖母的配偶優先分配權我爸不同意 所以卡在代書那一直沒進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7-06 10:39:00
有錢人的的爭產生活,總是這麼的樸實無華且枯燥順道一提,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包含在世配偶名下的歐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0-07-07 23:42:00
祖母名下沒財產?分配請求權雙方都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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