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舉證與亡父未同居共財

作者: Amed21 (迪雅巴克爾)   2020-06-06 18:10:47
板友好
3個月前得知,我繼承了18年前過世父親的100多萬卡債
因為2年前之前銀行申請強制執行時
我沒有收到相關通知(戶籍在區公所的關係)
所以法院判我要繼承 也判銀行可強制執行 (已經執行過一次)
我跑了好多法律諮詢,可能要請律師或自己寫狀紙
往 "債權人異議之訴" 以 "未同居共財" 的方式進行
而因家庭暴力的關係,我在父親過世前四年就和他沒有聯繫,
我搬去和外婆住,當時我是大學生,戶籍也在外婆家 (後來外婆過世我護旗被強制遷到區
公所)
他過世時我阿姨有電話通知我,一個月後我就入伍當兵
現在我和任何家人都沒有聯繫,包含生母。外婆也在10年前過世。
我就自己一個人活在這世上。
我有去戶政事務所查,我和我父親的戶籍都沒有在一起
但請問我要如何證明:
1. 我之前的居住地 (我的居住地和戶籍地一樣)
2. 我父親生前的居住地 (就我了解他不住在他自己的戶籍地)
謝謝板友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0-06-06 19:19:00
你這些陳述再加戶籍謄本就足可證明了
作者: Amed21 (迪雅巴克爾)   2020-06-06 21:20:00
請問光從我和我爸的戶籍地不一樣,這樣法官就會採信嗎?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8 11:24:00
我們長得像法官嗎? (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