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版大,前些日子在板上發文提問關於陳年抵押權
因為推文及來信者多,所以小弟我直接在這簡單且重點回報給大家後續
1.無論是網路上還是現實生活上,我們都有參考了所有建議
並且也諮詢了3位律師,最後家人選擇與銀行協商
其最大理由是此案件很有可能會打到二審,且銀行雖提不出債務證明
但我們也拿不出清償證明,等於雙方都拿不出有利證據
2.與銀行協商以最高限額的一半金額作為塗銷金額,並且在這個星期塗銷完成
3.另外當時經手的老代書,經過我們多方詢問及與對方協商
老代書也拿出一筆錢作為和解金,雖不如我們賠給銀行的一半金額
但也算是減少我們損失
4.其實塗銷抵押權最大的意義,在於讓我父親可以心無罣礙
雖說此抵押權可以再擺個30.40年絕不是問題,但重點是讓我父親安心
5.最後謝謝版上所有推文及來信的熱心版友,謝謝你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