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父親過世債務、遺產問題

作者: ppthong (hong)   2020-04-19 07:45:53
家父於上月底過世
名下只有車子跟機車一台
存款死亡當天應該只有不到一千塊在戶頭
皮包現金幾百塊
因為沒有經驗,當時聽家父朋友說帳戶有錢的話可以先領出來
以免除戶後凍結
所以之後我跟姐姐(就我們兩姊弟+母)
有把錢跟汽機車先做過戶
而最近發現,爸爸之前還有欠現金卡卡債約六萬多(其他根據母親表示沒有了)
想請教,我要申請財產清冊時,除了死亡時的存款
車子、機車部分也是一樣算到死亡時嗎?
所以如果到時候要還卡債的部分,汽、機車的價值是會由法院判定
然後會是怎樣還債務的部分呢?
或是有什麼單位可以讓我們諮詢的,現在真的有點混亂
還有處理家裡公司收掉(名字是媽媽的,但是都爸爸在做
公司房子也是租的,還要搬家...先感謝各位撥空解答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4-19 10:20:00
除非你們是在死亡日期前已經先過戶,否則……原則上是總財產-卡債=你們能繼承到的<0,辦拋棄繼承。簡單說,兩台車價值高於六萬,就拿錢還卡債買車。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0-04-19 17:27:00
拋棄的話就是次順位繼承人繼承
作者: dead1305 (過客D)   2020-04-20 00:26:00
辦理限定繼承比較適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4-20 02:51:00
現在已經修法通過不必辦就是限定繼承避免爭議。原po想問的是會被追回多少,能做的是要不要拋棄繼承。簡單說,你們死亡時間前過戶沒事,不是就照價計算。你們是不是拋棄繼承跟你們現在兩車價值是切開別混淆死前登記算贈與、贈與稅,死後登記算遺產、遺產稅。再講白一點,死後你們拿到,能被比對時間的都要吐還。(公司登記媽媽,如果銀行無法,證明就不必計算公司清值更正標點符號,選字時跳掉:如果銀行無法證明,就不必計算有證據證明的你們賴不掉,沒證據證明的他們要不到。上個月底過世,不到一個月,一個月前繼承一個月變廢鐵?不論你說詞真偽,債權人不會同意你的說詞。如何計算、折算,詳情請洽各大宮廟的杯爻……(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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