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作者: snaiko (帥哥 )   2020-04-10 18:09:17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五條
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
利益之行為
這個意思是說,如果我把冷氣室外機放在我家陽台內牆,管委會如果說這樣看了不美觀,
即使我是放在我陽台內部,也可以叫我拆掉?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04-10 23:13:00
所以管委會覺得不美觀哪裡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
作者: snaiko (帥哥 )   2020-04-11 08:24:00
所以如果他們主張這樣看上去影響整體大樓外觀,會影響房價,且其他住戶也同意,就可以要求我強制拆除?即使我是裝在我自己的陽台內?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04-11 11:38:00
陽台不外推 不設置在外牆,管委會無權要求變更但如果區權會有通過一個固定統一的安裝方式,一般為了整體美觀與和諧,會配合為主,沒必要為了差沒多少的安裝費用鬧得不愉快
作者: snaiko (帥哥 )   2020-04-11 13:31:00
現在的問題不是安裝費,是建商預留冷氣空間只能安裝一台1對4的室外機,這表示,只這台室外機故障,全家都沒冷氣吹,因此才問說是否可以把另外一台室外機裝在自己的陽台內,至少不用一台室外機壞掉全家都要熱死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04-11 16:55:00
先看你們區權會有沒有規定要統一怎麼裝啊 如果沒有你裝在自己的陽台裡沒人管得到你
作者: snaiko (帥哥 )   2020-04-11 17:11:00
所以只要管委會有規定位置,即使放不下,我放到自家陽台也不允許了?
作者: tomshiou (( ̄︶ ̄))   2020-04-11 19:28:00
陽台是外牆嗎?外牆才是共同持有
作者: snaiko (帥哥 )   2020-04-11 19:35:00
不是喔,是我曬衣服的工作陽台但第五條又說專有部分也受規範,我的陽台不也是專有部分,所以一整個很疑惑。似乎就算放在我家裡面,只要管委會投票通過,我就必須拆除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4-11 22:19:00
應該是說:沒有明顯清晰可見而且嚴重影響整體外觀。除非你跟管委會結怨或主委總幹事有人很祭拜……跟管委會關係緊張或怕事,可以放內牆較隱蔽處。安裝前先打招呼詢問,他們說沒事錄音存證。如果已經安裝,而且露出大部分且很明顯,就看運氣人品大部分未必是管委會想強硬,而是有鄰居投訴或被罰檢舉例如前面幾篇,被投訴的新屋主,不爽就去檢舉你外牆。
作者: DaveLu (Dave)   2020-04-12 09:48:00
可以曬衣服的地方不能擺主機,這應該不是美不美觀問題,這應該有其他問題
作者: tomshiou (( ̄︶ ̄))   2020-04-12 22:15:00
可以跟你講啦 管委會也沒法律效益 只能交給市政府裁罰要強制要上法院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04-13 00:28:00
只能說社區的管委會真的很麻煩 非法人團體卻有一堆權限 碰到擊敗的真的很頭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4-13 09:40:00
樓上,參加管委會主委選舉就好啦,想要權力就這麼簡單
作者: aesdu (123)   2020-04-13 12:35:00
放陽台內,可以。 但釘自己牆上,不要釘在陽台地面上,避免造成樓下漏水。另外,不要違反消防安全、管線安全。第五條是指,比方在陽台堆放雜物廚餘,滋生蟑螂、老鼠爬到別人家。又或者地面釘東西破壞防水層,造成樓下漏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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