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有關車禍過失傷害的問題

作者: Vongola29 (騎烏龜撞大樓)   2020-03-19 23:30:22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12/10,當下雙方的狀況:
對方:左腳流血,有縫2.3針,1小時後就出院回家
我:肩膀挫傷、大腿瘀青擦傷,也有報警做筆錄,我們雙方只有保強制險,當時的狀況是這樣:
我方直行車,快騎到十字路口時(無號誌、有畫網狀線)對方從右側支道騎出,看到的時候緊急煞車但還是撞上了,車速大約50左右,當下看到對方有流血就先關心對方有無頭暈或其他不適狀況,確認後立馬叫救護車跟警察前來處理,對方有送醫。
二、問題:
1.當天對方去醫院之後不到2個小時就回家休息了,我驗傷完就去對方家關心傷勢,之後我有打電話給對方問說如何處理,討論結果是等他康復之後再來談。但之後我有播幾通電話給他,但沒接,就想說等他慢慢康復,中間就都在忙工作的事情,到昨天3/18他突然打來說怎麼都沒有關心他?(我也有受傷他怎沒來關心我..)突然換她女兒說:現在年輕人做事情態度都這樣?...我整個很無奈,好像錯的人都是我一樣,請問我這樣沒關心很不道德嗎..
2.對方說要進行調解,但我說有誠意要先和解,能簡單處理就簡單處理,他沒車損,所以強制險給付醫療費即可,但他一聽到我有車損要給付費用(2300元)就說那不用溝通了,直接送調解,還說可以我傷害,而且還問我去看監視器的用意是什麼,口氣一直很差,想請問我這禮拜跟對方談和解該怎麼主張車損的部分?對方醫藥費就強制險給付,但對方感覺就是要錢的..
3.對方我過失傷害,我也能反告回去嗎?過失傷害的影響很大嗎?
不好意思打那麼多,麻煩各位大大幫忙解惑,謝謝!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3-20 01:19:00
告訴期六個月 快點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3-20 09:53:00
你的現場圖跟初判表怎寫???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3-21 00:40:00
初判表如果你責任小 對方還想要錢 那你要準備好互告過失傷害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3-21 01:34:00
半年內未和解一定要提告過失傷害。
作者: andybg (小賠)   2020-03-23 12:58:00
你有沒有看醫生 有的話就互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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