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消費] 蝦皮認定賣家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七天鑑賞期

作者: PIayStation (PlayStation)   2020-02-07 20:00:12
事實經過:
大家好 從來沒遇過這麼無理無解的網路購物經驗
我在蝦皮販售「海外水貨220V電壓的二手咖啡機」
然後遇到一位天兵買家 他買回去插110V電壓 機器顯示警示燈
就一直跟我吵說機器有問題 他說這台用110V電壓就可以了
然後說他打給台灣代理商表示是水溫有問題 並非電壓
但經過我親自去電後 代理商表示電壓不符合也會出現警示燈
接著買家就是一路強辯他有用變壓器、後來又變成插座本身就是220V
但是請他拍照都拍不出來
他手邊既無變壓器、插座的數目跟廚房現場老舊程度也不會是220V
於是買家在郵局送達後的第七日提出退貨退款請求
他說機器一直出警示燈無法使用
我答覆道:
這台機器是220V電壓 買家不斷使用110V電壓當然無法驅動
恕無法同意退貨退款
結果過幾天後蝦皮竟然多次來信要求我直接提供七天鑑賞期
我反駁說我根本是二手出清、且商品為電器、也不是企業經營者
結果蝦皮回信跟我說「爭議小組認定我是企業經營者,所以適用」
我查了一下網路上的案例 其實有很多人都被蝦皮強制提供七天鑑賞期
蝦皮也沒有在管你到底賣多賣少 他就是直接引用消保法叫你提供
甚至常常自行派車跟買家收貨退款 再逼賣家自行出運費跟蝦皮領回貨物
https://reurl.cc/alodEl
https://reurl.cc/8lKXz4
問題:
1
蝦皮自己都不遵守自己提出的FAQ https://reurl.cc/lLqya6
「如果賣家是一般民眾,且偶一為之或是將自己不需要的用品
透過蝦皮出售給別人,不是以此為業者,則賣家可能就不屬於
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的企業經營者。」
且「買賣雙方對於是否適用消保法七天鑑賞期有爭議,得選擇
依蝦皮退款與退貨政策進行處理,或尋求相關主管機關作有權裁決。」
這裡說買賣雙方得選擇主管機關作判決 根本無法選擇
蝦皮逕行處理及認定賣家就是企業經營者 凌駕於行政院消保會及法院
2
蝦皮自己都不遵守自己提出的FAQ https://reurl.cc/9zj3xj
「七天鑑賞期指的是猶豫期而非試用期喔!商品須在完整、
未使用狀態且可還原狀態下才能進行退貨。」
買家用了我的電器 還用錯了插錯電壓 產品已存在疑慮
既然用了 還可能用壞了 根本不符合未使用狀態才能進行退貨
3
很多消費糾紛都有提到 電器鑑賞非試用 https://reurl.cc/yypvlD
除非你插了電發現瑕疵還有轉圜空間 但我東西根本正常無誤
買家又自承拿110V電壓去插220V電器 很有可能好的也被插到壞的
很多購物網的企業經營者都沒在退已使用的電器了
怎麼蝦皮強迫一般民眾偶一為之出清二手品 被用了還可以被退貨?
4
消保會關於第三方支付的解釋 https://reurl.cc/yypvlD
「業者應載明消費爭議採用之申訴及處理機制、程序及相關聯絡資訊。」
結果蝦皮根本鬼打牆 提供一個退貨退款系統供買賣雙方解釋
結果買家自己亂插電壓無法使用 就說產品故障要退貨
經過賣家解釋後 按鈕也只有退款一途 並沒有拒絕 僅能等蝦皮判決
電子郵件也是命令賣家須主動聯繫買方退貨退款 還要對話及物流證明佐證
但是又說超過期限蝦皮將逕行退款予買方
所以說賣方根本沒有任何解釋權利 沒有任何機制、程序可以捍衛權益
僅憑蝦皮認定賣方是企業經營者
5
請問第三方支付的角色究竟是?
在以往的想法通常就是把錢保留住 等待雙方確認以後就撥款
但是第三方支付應該不能被拿來處理收貨後的爭議吧?
銀貨兩訖後就已經付完責任了 怎麼會被拿來箝制賣方應取得的權益(款項)
6
請問蝦皮上的買賣雙方 究竟存不存在民法的買賣契約?
如果有 那即使蝦皮逕行退款與買方 不把錢交予賣方 強迫賣方退貨退款
那也不影響民法上的買賣契約 不是嗎?
因為買賣契約存不存在 不是蝦皮自己認定的吧?
不然每個第三方支付都可以超然的處理任何爭議嗎 只因為錢在第三方手上
7
我看了一下消保法的七天鑑賞期解釋 https://reurl.cc/yypvjM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
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
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也就是說 七天鑑賞期的效力在於 他可以強制解除民法上的買賣契約
可是問題出在如何認定是否適用此條文
我參照了很多討論 我就是很單純的出清二手電器 怎麼會符合本法呢?
如不符合 我的買賣契約就應該繼續存在 是嗎?
那這樣無論買方或是蝦皮 至今沒有把款項給我 是否構成債務不履行呢?謝謝
※ 編輯: PIayStation (223.140.89.86 臺灣), 02/07/2020 20:05:51
作者: since5566 (超老派)   2020-02-07 21:01:00
我自己是老早看過相關例子 所以根本沒用蝦皮
作者: PIayStation (PlayStation)   2020-02-07 21:10:00
沒錯 我也會考量了 因為我還有看到中國賣家判決就贏原因是買鞋子有尺碼 所以中國賣家是客製出貨但遇到台灣賣家就會直接說你適用消保法無法排除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20-02-07 21:12:00
是不是只要非當面交易的買賣都有七天鑑賞啊?可是有些賣場標示鑑賞不是試用(尤其是電器),不知差別在哪邊?
作者: TaiwanDPP (偉)   2020-02-07 21:17:00
你打死不退,後面也是走消保。蝦皮有專屬律師走消保
作者: PIayStation (PlayStation)   2020-02-07 21:20:00
因為我咖啡機被亂插電壓 我都還不能確定功能是否仍在的狀態下 即使我同意了 我也很可能收到一個被用壞的然後蝦皮逼我限期退貨 買家亂插完還要索取運費退回真的是完全沒有公理可言 寄出一個月 東西沒 錢也沒一路幫對方釐清使用方法 還要自費取回被亂插後的機器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0-02-07 21:29:00
主張鑑賞不是試用,對方用了已非鑑賞。前提:有中文說明書,或者你原本的說明很清楚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2-07 21:34:00
蝦皮賣家避免爭議的前置動作你做了嗎?出貨前試用確認東西是好的,全程錄至封裝完成。即使對方退貨,故障你才能舉證是對方試用操作導致。消保官、蝦皮、買房、法院,才能採信你的說詞。買方沒先存證,走哪種途徑都只是多花錢浪費時間。
作者: nemohuang (叫我金城武)   2020-02-07 22:10:00
二手品跟企業經營沒關係,偶一為之之明說只要超過二次以上就是,所以你站不住腳,你的二手品沒有未拆封的包裝,所以無法證明對方是否用過,只要他提出七天鑑賞期就像吃到無敵星星一樣我也是一個月來來回回問了律師朋友才知道的,另外他只要檢舉你未開發票,更吃不完兜著走,再者為了商品願意打官司嗎?這都是律師朋友說的
作者: PIayStation (PlayStation)   2020-02-07 23:28:00
謝謝,受益良多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2-08 00:57:00
律師朋友說的其實聽聽就好, 今天才接待了一個退休法官轉律師沒想到對四年前改的法條完全不知情...還堅持自己的意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2-08 09:56:00
律師又不是神 沒在辦的案子類型的法律不熟很正常...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02-09 06:27:00
律師作為專家的一種,核心價值本就在專業判斷。但這判斷要基於及時而正確的資料。法條跟法規可能改變,新判解可能出現。沒先做基本功蒐集資料所做的專家判斷也不可信任的則賣家可能就不屬於 <- 可能...別只看自己喜歡的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20-02-09 11:15:00
壞了你還是可以向對方求償,若無試用根本無法知道功能是否正常,鑑賞即便非試用,不代表我試用了就不能退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2-09 11:57:00
只有食品、貼身衣物、耗材才可能不退。看完整串覺得原po店名應該是:誰買到誰倒楣!抓交替的網購版。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20-02-09 12:52:00
稍微指正一下,樓上那些不能說不能退,而是不適用消保無條件退貨規定才對XD想說用不能退感覺不近語意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2-09 12:58:00
感謝說明。
作者: hopecoming (hopecoming)   2020-02-09 22:05:00
以後放跳蚤本舖賣吧,雖然錢少些但這種鳥事交給他們應付
作者: PIayStation (PlayStation)   2020-02-10 21:08:00
謝謝大家 雖然閒聊居多 不過我還是看開 讓他退貨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