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既然診斷證明書甲乙種都有法律效力...

作者: soundbox (音樂盒盒)   2019-10-15 20:58:48
我有一個問題
就是既然診斷證明書不論是甲種
還是乙種都可以在法庭當作證據
那為什麼還要區分成甲種跟乙種呢
第一次在這裡發文
如有違反板規
敬請見諒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10-15 22:12:00
因為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0-16 03:39:00
很簡單,醫院說....乙種證明書不作為訴訟用途法院採認或不採認,那是法院的事情,跟醫院無關醫院這樣設計,不外就因為認為可能會因為訴訟增加成本賣你一張比較貴的甲種,日後要額外醫院背書這一份的效力於法庭上的時候,醫院也就不會有什麼意見就好比我去我學校買加蓋校戳印畢業證書[影本]外面影印一張多少錢? 學校影本蓋個戳要多少錢?回歸醫療法76條,有特別表明診斷證明書開立的格式與用詞換言之,醫院也可以說,我開甲種的寫法符合法院法律用詞乙種則是一般的,所以甲種訴訟用比較貴,你買不買???
作者: wieter (大車人生)   2019-10-16 10:39:00
等你官司打輸就知道差別在哪了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9-10-16 17:15:00
其實沒有區別。即使開乙種證明書,被傳去出庭時還是要出庭。很多醫院現在也取消兩種證明書的區分了。擔任證人是人民的義務,即使醫師沒開證明書,只要檢察官或法官有需要,仍然可以傳來作證。而作證時理論上也不能因為有沒收過證明書費用而在證詞上有所出入。至於實務上,醫師會不會因為沒有收過證明書費用,而找一堆理由能不出庭就不出庭,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要是我的話,就算有收過費用,還是能不出庭就不出庭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16 18:00:00
樓上正解。誰管哪一種,業務登載不實都一樣XD沒有什麼文書不能當訴訟證據的XD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19-10-23 17:11:00
如果開診斷證明書時特別聲明要開甲種,是否醫生在下診斷時會比較小心謹慎?
作者: yesohya   2019-10-25 20:37:00
不就都是病歷的中文摘要 難道能寫超出病歷的範圍 =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27 15:37:00
所以有一種很謹慎,一種亂開。這樣就是業務登載不實,然後送醫師懲戒
作者: yesohya   2019-10-29 04:08:00
我以前的主治兩種都只肯寫不超過格子要詳細得請你買病歷中文摘要 (這更會賺錢)基本上 她就是有低消+按頁收費的意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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