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刑事訴訟的法院管轄判定

作者: DUOWT (這是秘密)   2019-09-15 03:30:50
想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有人在非實體的空間散播不實流言毀謗他人
比如透過網路或電視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5條的規定: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則當他人針對毀謗內容向法院按鈴提起訴訟時
實際上會如何判定法院對該案的管轄權呢?
1.當事件發生在非實體空間的時候,是不是沒辦法判斷犯罪地?
2.如果只能按照被告的住所、居所或所在地去判管轄權
假使A,B,C,D,E五個人分別在網路上毀謗某人Y
而這五個人分別落在五個不同法院的管轄區
Y豈不是要跑五個地方?
3.舉例來說,蔡英文總統告某獨派教授毀謗,之後又告某電視名嘴毀謗
蔡英文總統是不是要為了同一件事情跑兩個不同地方?
感謝大大指點!!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9-15 05:24:00
結果地網路管轄世界廣
作者: v3su   2019-09-15 06:44:00
請參考四叉貓教導的訴訟SOP,裡面有說到管轄法院
作者: hidog (.....)   2019-09-15 07:24:00
實務上都有 也有移轉到被告居住地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09:27:00
批踢踢的無法轉移管轄區,因為機台在台北市。書記官比我還想轉移XD
作者: hidog (.....)   2019-09-15 10:16:00
ptt有轉移的案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1:05:00
你說有就有吧!書記官問我要不要後自己說沒辦法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1:12:00
可以移轉被告所在地法院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1:21:00
宗師粉絲團是不是只會專研法條的解釋啊?
作者: hidog (.....)   2019-09-15 11:46:00
沒實務經驗只會叫別人宗師w 不懂就不要誤導別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1:53:00
原來我到台北偵查庭應訊叫沒實務經驗,受教了
作者: hidog (.....)   2019-09-15 12:00:00
那你知不知道ptt提告有移轉成功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2:01:00
移轉成功的很多啊,管轄是檢察官的神之領域只要符合犯罪地、被告住居,哪個管轄爽就可以
作者: v3su   2019-09-15 14:12:00
不懂亂教,什麼叫做移轉管轄是檢察官神之領域?法院組織法到底有沒有看?縱使檢察官自己覺得管轄需要移轉,檢察長打槍就還是回到自己手上偵辦好嗎,連換還不行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4:16:00
有幾個要素符合可以申請,但批踢踢不行,其他網路我不知道至於批踢踢是一概不行?還是我那件的書記官解讀?就像有人強制執行時的書記官是菜鳥不懂沒照SOP我不確定我的是常態還是個案,但我的當時是不行。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4:25:00
笑死人,拿檢察長出來講,有沒有讀過書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4:28:00
哇哈哈集團出現了,檢察長跟自婊砍帳號比好笑。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4:29:00
人家問啥,我在講啥,你在回啥我還沒被看帳號過,不過有人被水桶一年加退文,拍拍最好笑的絕對是被ptt法務部解職:D這個誰都比不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4:32:00
好奇怪哦!自婊砍除兩個帳號你看不見膩XD解職、水桶,都還是老神在在可以對賭聊天啊。自婊砍帳號「因為批踢踢無法給與更嚴厲的處分」真的天才神來之筆耶!同時開創批踢踢與法界傳奇!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4:35:00
跟我對賭的只有v3su啊,到現在都還沒辦法找到擔保,唉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4:36:00
開庭時只要撂一句:我敢砍掉重練,你們敢嗎!震懾八方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4:36:00
那個確實也是傳奇,三大傳奇出現了,團長你要帶領他們走上好的方向啊水桶解職砍帳,法律板三大奇蹟,團長加油喔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4:38:00
自婊界的能手、弱智界的啟蒙、廢物界的冠軍,宗師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4:40:00
你又多一個稱號叫宗師喔,拍拍,加油啦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4:40:00
超強的,才剛申請復權不到一個月,兩個帳號一起砍除。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4:41:00
我如果要自稱宗師要先自婊兩個帳號,你借我兩個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4:42:00
我只有這個帳號啊…腦袋有在用嗎?想一下就知道了沒別的帳號借你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4:51:00
宗師當時也不要臉至極辯稱彼此兩個帳號是陌生人XD經典到我忍不住想吐槽,然後我就被你們宗師粉絲團盯上
作者: hidog (.....)   2019-09-15 15:08:00
本版到底什麼時候才能選出正常點的新版主阿orz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15:17:00
你們宗師粉絲團可以互相吹捧推派,宗師技能之一。
作者: v3su   2019-09-15 15:27:00
a9301040,嗯嗯嗯XDDDJustSad,啊對,忘記說,她有別的帳號哦,我給您ID,因為沒看過發言。還是事務官給我,我才知道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6:53:00
說到事務官,不是說啥違反律師法的偵查庭?從年初講到現在,我都還沒被檢察官傳到,你是遇到詐騙集團喔,作證這麼多次被檢察官整真慘,拍拍
作者: v3su   2019-09-15 16:54:00
a9301040,嗯嗯,謝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6:56:00
都九月了,唉唉唉,竟然遇到詐騙集團假扮檢察官也分辨不出來到底是幻想的檢察官還是詐騙集團啊?要小心詐騙集團,很恐怖的,啥都能騙
作者: v3su   2019-09-15 17:00:00
不會被整慘,本來民眾就有配合調查義務呀。既然是配合調查妳就是不折不扣假律師,我當然樂意,並且被拔除法務根版主,我也不用天天上線,可以專心玩孢子。妳是不是律師,我想不用我多說,大家看在眼裡,但我會截圖,給承辦檢察官看看妳是我我被整慘:)a9301040,非常謝謝妳關心,我沒想到妳這麼關心我,我會好好努力的:))。要看電影了,就不打擾妳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7:01:00
啥時才能傳我出庭啊,查個真假律師,查九個月嗎?笑
作者: v3su   2019-09-15 17:02:00
嗯嗯嗯,嗯嗯:))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9-15 17:04:00
你說我是假律師就被ptt解職就了XD,害我等不到這個假律師的偵查庭,一直期盼有機會可以反告一下,看看有沒有啥麼職務可以解除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9-15 22:50:00
本板現在就是因為沒板主 才會群魔亂舞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23:15:00
樓上自介幹嘛= =?
作者: v3su   2019-09-15 23:16:00
a ,就明明能告我,不做而已不是嗎?妳就假律師,沒執業,要告我從去年說到現在。我私信給妳我真實資料,要告就快點,不用等。我連身份證字號跟聯絡電話都給妳真是無聊https://i.imgur.com/3aPkV0i.jpg快去提告我說妳是假律師,等妳,不要我支票放台北律師公會沒去拿、然後又在那玩文字遊戲,我真的佩服妳我也不再回應妳,妳要笑我法務被摘, 隨妳。是我活該當初認真較勁,白痴天真以為妳是真的進而失控亂罵,我活該。但是我現在一點都懶得跟妳繼續,所以真實資料給妳,要告請自便,“a9301040不折不扣假律師”,這段話絕對可以讓妳維護聲譽提告,歡迎,也請快點,畢竟快國年更字,快過年。唉,我怎麼會惹上這種人,看完電影,要準備睡了,等妳提告,建議申告,很快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15 23:29:00
彷彿看到自己當年嗆忠孝跟王某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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