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互相提告問題

作者: Awoei (1271天)   2019-08-02 01:52:32
※ 引述《Awoei (1271天)》之銘言:
: 因去年與人發生車禍互有受傷,板上網友建議在刑事告訴期快到時再去提告,我就在告

: 期前2天跳過當初承辦員警而直接去地檢署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後來當初承辦的員警也

: 絡我做完筆錄,並告知我也會聯絡對方來做筆錄,就在剛剛,員警又通知我需要再做一

: 簡單的筆錄,因為對方也向員警說要對我提告過失傷害罪,想請問這樣對方提告還會成

: 嗎?
: 確定我是在告訴期前提告的,而對方是超過半年才提告。
: 求點解
以下補充幾點:
第一:初判表我方直行,對方騎自行車闖紅燈
第二:我方車損約11萬初,什麼醫療費用跟工作損失就先不算了,對方在調解時只願賠38
000,一副我就沒錢 要不要隨你,並且一直強調他沒闖紅燈 是我從後面撞他(該有的路
口監視器、我的行車記錄器都有錄到他闖紅燈)
第三:會想在期限屆滿之前兩天提告則是先前已詢問過版友,大部分版友建議我快到期前
兩天去提告,這樣對方即使有受傷也來不及反告我,順便藉此以刑逼民,不然我根本不知
道有這招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8-02 01:54:00
初判= =?他闖紅燈,你怎麼從後面追撞的= =?
作者: Awoei (1271天)   2019-08-02 01:55:00
車禍事故初判表那是他自己口述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8-02 01:58:00
你們有報警,都可以申請車禍責任鑑定不是自己判。而且如果你所言屬實沒有隱瞞,是他闖紅燈肇事……沒有和解、互告傷害,肇事主因還是他,怕什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8-02 02:03:00
原PO 超速另外,為昭公信,請原PO提供當初的行車紀錄影像吧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19-08-02 08:40:00
m大在現場?怎麼知道原po超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8-02 08:49:00
樓上,請搜尋原作者id ,半年前的文章,原作者自承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8-02 10:46:00
原作者文章跟後續文章內容比起來。避重就輕很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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