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肇事逃逸 考題跟實務的問題

作者: kobe30732 (Athena Raider)   2019-05-01 15:09:44
各位前輩學長學姊好 :
以下是刑法身分犯的問題
如下 :
A開車載B
路上不小心撞到C
B騙A說,只是撞到垃圾包,沒事兒
A不疑有他,開車走人
問185-4 ? (不討論284 I)
題目本身我沒有問題
如果採構成要件說、而非客觀處罰條件說
A主觀上無肇事逃逸故意,不成立185-4
B的部分
185-4是純正身分犯
學說認為欠缺身分要件,不得論以正犯,因此B不成立間接正犯
而A不成立犯罪,B無正犯故意不法行為得從屬,也不成立共犯
因此B無罪
本題關於185-4的部分無人犯罪
以上解法出自紀綱老師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5-01 15:35:00
實務處理方式很簡單,學說說不成立,可我認為成立。也就是實務認為間接正犯一樣用31條第1項,擬制身分。所謂的「主觀」,都是依據「客觀」情況後的「主觀」,這個「客觀」又是第三人「主觀」判斷的。所以法律人才常說,法官是以人的能力在從事神的職務。其實就是:綜觀事發當時一切情況合理判斷但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一開始說的,擬制身分,無論如何抓一個人負責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5-01 16:52:00
幫補個104年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簡單說,最高法院很神奇地認為在肇事逃逸的探討,駕駛和乘客是一整體的如果依據最高法院這個裁判的見解,這邊B雖然不是肇事者,但是乘客和駕駛是一體,所謂駕駛的過錯是乘客的責任(誤B可能還是會成立肇逃,但這樣見解是真的背離法條文義
作者: kobe30732 (Athena Raider)   2019-05-01 19:41:00
感謝樓上兩位前輩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5-02 01:33:00
所以構成要件說在這個罪名會出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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