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文] 10日更新行政契約求償建議自出價14日截止

作者: uhottle (黑大)   2019-04-09 20:38:54
詳情見原PO文,目前付費方式改為,若您對案情有寶貴意見,
願意付費諮詢請來信提供價格。
以下補充說明:
1.訴訟進度: 已提確認行政契約存在之訴,附帶求償在北高行開過一次庭
2. 回文情況:三人回文均指出應以國賠法第2條請求權依據
3. 但是: 行政契約關係中公務員無契約依據之要求負擔行為並非基於職權行使公權力
所以 應無國賠法第2條適用! 求償依據到底為何?
請參考以下判決進行後續回應 盡量不刪推文 為好讀不要太長
會整理比沒意義的推文 謝謝。
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635號判決
高等法院見解第四 點,(二) 在那段接近後面
(1)歐信公司主張其本項請求之依據為國家賠償法第2條;
惟按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其本質為侵權行為,
核與契約債務不履行異其要件,要雖引為債務不履行損害事實之賠償請求權基礎,
且行政契約之債務不履行係兩造立於平等地位所衍生違反合意之法律關
係,核與公權力之行使所衍生之國家侵權行為或怠於行使公
權力無涉,本件既屬行政契約簽約爭議,即不生國家賠償問題
歐信公司以臺北縣政府不遵守申請須知所規定的簽約時
程,援引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請求臺北縣政府賠償其備標損
失2,633萬2,927元及其遲延利息云云,於法不合,不應准許
,應予駁回。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4-09 21:11:00
版規看一下好嗎,一、本板不禁止課業(含報告)問題、生活例的討論。惟希望發問者能獲得多方資訊與解答,亦不使板務重疊,關於生活法律之問題, 仍請移駕至PttLifeLaw版進行討論以達能解決法律問題之目的。少來,麻煩滾去生活法律版好不好,要發幾篇才甘願徵訴狀還在那邊扯說自己在探討學理別搞笑了,在這邊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人想理你好嗎,有哪一個人引用任何一篇法學論著支撐你的論點?你不過只是把這個版當做輕賤專業的工具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4-09 22:44:00
你這個打不贏,契約是你自己簽的,你要證明被詐欺,只能呵呵了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9-04-09 23:27:00
如果s和m都說你是來亂的,那你真的是來亂的的機率真的很高......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4-10 00:12:00
https://i.imgur.com/6XvOkyx.jpg按你的說法 我真的覺得這壓力跟問題在你當下自身造成的單純看過程就是這樣我不認為公務人員有錯到哪裡 他可能也是盡他的職務責任但我也不會怪你那時候可能壓力過大 因為生病住院那段期間我想整個人也不會很好受只是要國家賠你或是要告單位上法院恐怕也沒那麼容易順利解決不過想問 你究竟要什麼?你有什麼失去的需要補償?還有 你覺得這個官司打下去 你覺得真的下來你會得到多少的賠償金?其實你既然會查案例應該你也會知道賠償金其實法官會斟酌調整的不是你要多少就有多少 非常吃舉證 且必須要有關聯還有 如果算下來 賠償金跟你預期的差很多 你要怎麼辦 會不會將時間算下去 其實根本就沒有補到任何損失?我沒辦法給你什麼很有用的建議 但我覺得你要先想想你就究竟要什麼 再來看你能不能達到你的目的書狀不是你寫一寫就得到高額的賠償金 那個不是樂透尤其是精神賠償 這個東西完全要看你能拿出什麼資料跟事實 法官不會隨便準你要多少就多少你如果真的要想要這種錢 建議可以先看有關車禍的裁判案例看別人怎麼拿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4-10 00:26:00
契約跟侵權責任差這麼多。你要證明你說的,何況締約跟你說些五四三,很難達到詐欺。不然房仲買賣方、勞雇都嘛施用詐術XD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4-10 00:27:00
其他的部分 我覺得你要做就去做 如果非常堅持 請找花錢找會用心的律師撰狀雖然之前有幫人在寫 也給律師看過 但你這個case我覺得是一個很嚴肅的事情 沒辦法給你什麼建議不過我可以說啊...你不能把這種事當徵文比賽來看待就是了 ..5000說真的 對專業人士來說算少 對入門者我覺得寫錯東西會害到人因為建議錯的方向搞不好就一路錯到底如果你家裡情況允許 或許我想你可能真的要砸錢試試 直到事情結束你才會放下吧大概就這樣 我不是你 我沒辦法體會不過我家老母在美國攻博班時寫東西曾被學校的電腦弄到不見非常幹 導致後面就中斷了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9-04-10 01:59:00
你第一次生病中斷,不是國家害的。現在要再主張國家害你病情更嚴重或無法康復,你要如何舉證?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9-04-10 10:00:00
原來二審才要委任哦~所以一審想占便宜了!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9-04-10 10:33:00
樓上現在很多民眾都這樣,網路上找資料免費諮詢確定答案然後就自己打官司了,但是大部分人都沒想過,訴訟是互動隨著個案的不同法官的不同會有不同的結果,總之看多就習慣了。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19-04-10 12:09:00
有人回你了,你不滿意,要之後回文的人照你的想法回文我都搞不清楚到底是你求教於人還是人家求教於你如果你有想法,你就自己打也沒關係,勝敗自己承擔,你這樣的態度我想也沒律師敢接,打輸了可能還會指責律師為什麼照你的想法進行訴訟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4-10 12:50:00
之前還有個用p幣徵求法律專業意見的。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9-04-10 14:09:00
照你說的時間序,我認為這些文件是在你離開該國前就該辦好的東西。承辦人員說你可以回國,但不是什麼都沒做就直接回來那麼這些手續本來就是你要補齊的,沒有什麼害你多跑一趟這種事,更遑論請求賠償。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4-10 14:11:00
一審勝率已經很低,二審更低,行政訴訟不是這樣玩的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9-04-10 10:34:00
然後就自己打官司了,但是大部分人都沒想過,訴訟是互動隨著個案的不同法官的不同會有不同的結果,總之看多就習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19-04-10 12:10:00
我都搞不清楚到底是你求教於人還是人家求教於你樣的態度我想也沒律師敢接,打輸了可能還會指責律師為什麼照你的想法進行訴訟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4-11 02:08:00
應該不是機率問題,策略要早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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