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方無肇責之車禍求償問題

作者: wwa12301 (NTU我來了)   2019-03-29 13:18:25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02/2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機車:雙膝與手肘挫傷,右足足骨骨折與肌腱韌帶撕裂傷,嚴重水腫。
對方汽車: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當場製作筆錄,現場並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強制責任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強制責任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事發經過#
在有快慢車道分隔島的路段,我方騎機車直行,對方計程車自快車道直接違規右轉(有禁
止右轉標誌),我方閃避自摔未擦撞。
初判表#
目前剛拿到初判表,對方未按標誌行駛,我方未發現肇事因素。
受傷部分&車損#
目前醫藥費部分不多,定期回診,主要是護具類的大約2萬,骨折部分醫生表示不用開刀
,但是需要修養3個月待骨頭恢復,機車車損報價約1萬5。
六、問題:
事發&事後#
事發當下對方一直不想做筆錄,時後聯絡對方去告知對方保險公司辦理出險,還一直說我
方沒怎樣,他幹嘛出險云云一再推脫,事發至今完全沒有致電關心之類的。
考慮的做法#
因為態度我覺得蠻差的,不排斥上法院,目前是打算先問他要不要和解或調解。
求償#
因為本人是學生,有兼職家教(無薪轉,但有固定存款記錄),以下幾點是實質上比較有
受到侵害的。
(1)車禍迄今家教停課一個月多,一個月近2萬,可能需要停3個月。
(2)精神方面,車禍後常常失眠,有時候翻身會被痛醒,吃不下飯。腳麻原因目前未知

(3)出門要找家人朋友或叫車代步,總之就是諸多不便。
因此想問問各位大大們:
1.因為是第一次發生車禍,精神賠償方面實在有點難拿捏,也不太知道該往哪個方向(看
網路上類似的案例幾萬到幾十萬都有…),想問看看要怎麼求償/金額比較合理…?
2.若是上法院可以在戶籍地提告嗎?有的人說可以,有的人說要雙方協議…?(有點笨的
問題QQ)
先感謝各位大大指教/經驗分享,感激不盡,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3-29 14:09:00
骨折有開刀大概8~10萬,剩下自己推算,這部分沒有一定標準怎樣機車不修和成績退步是你自己的問題更別提什麼興趣受阻,你學生要薪資求償要提出證明,其他醫療費就單據建議刑事附帶民事,由刑事管轄法院一併審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3-29 14:43:00
我第一次聽說骨折不能上學的你是連輪椅都不能坐嗎
作者: zoin (zoin)   2019-03-29 16:01:00
我骨折剛開刀用助行器走原本5分鐘的路程 走了快半小時...要確定對方有第三責任險..拿當事人聯單請保險查一下強制險是醫療跟就醫交通.看護之類的 .財損精神損失第三責任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3-29 16:08:00
建議你,直接先提告過失傷害罪再來談和解
作者: pojung0711 (好孩子)   2019-03-29 16:08:00
對方是計程車,而且只保強制險,先好好養病,醫療單據收集好,等第四個月對方還沒找您談賠償時,再去找原處理員警說要提告。醫療的部分可以申請強制險給付,其他的財損,後續療養,工作損失,精神損失等等的,先列清單跟書面證明,或許後續調解或刑附民時可以用得到。
作者: zoin (zoin)   2019-03-29 16:10:00
嗯 刑附民比較保險 很多都推託閃躲脫產擺爛...
作者: yesohya   2019-03-29 16:11:00
沒無障礙設施是學校的問題你找錯人了 都民國幾年了還沒有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3-29 16:15:00
計程車的話就業務過失
作者: yesohya   2019-03-29 16:15:00
可以在戶籍地不過是對方的不是妳的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3-29 19:32:00
易科罰金一個月用三萬算,三個月算九萬,然後加上精神賠償和其他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9-03-30 09:56:00
你還是學生我會推薦你找法扶基金會幫你,另外學校也會有資源幫你,這樣你會比較簡單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9-03-30 11:58:00
學生平安保險印象中有五萬額度
作者: pojung0711 (好孩子)   2019-03-30 12:30:00
家教的損失比較難舉證,而且固定存款難以證明來源,如果是學生家長轉帳或匯款還比較好證明。如果沒法提出證明的話,只能灌在精神損失裏。(只給一個總數就行了,不要笨笨的列項目出來,這樣不會被接受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3-31 05:35:00
讓家教家長當證人?
作者: wwa12301 (NTU我來了)   2019-03-31 19:35:00
請家教家長當證人感覺就是最麻煩的QQ也不好意思拜託人家
作者: yesohya   2019-04-01 10:08:00
妳又弄錯了 請家教家長當證人是最簡單的 = =除非你有合併在父母那報稅 只有國稅局作證更簡單每個月兩萬被扶養是要繳稅的獨立申報才不用因為免稅額只能用一次 申報在扶養就只剩薪資扣除額了我是對方賠了這筆會拿法院認證去國稅局檢舉從獎金要回來妳和父母必有一方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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