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派出所領取訴訟文書時效相關問題~

作者: pionghouse (兵帥)   2018-11-19 15:59:16
請教家人收到一張107年11月12日13時要去派出所領訴訟文書的郵務通知單,可能是起訴

不起訴通知單
若是不起訴,17日後就不可再議~
派出所10日後開始算已送達,開始起算7日內再議時間~
請教11月12日13時起去派出所招領~(目前還沒去領)
保留10日的最後日期和再議效期是11月21日和11月28日
還是11月22日和11月29日呢?
因有兩種說法,不知何者為是?
請各位先進指教一下…感謝!
作者: hidog (.....)   2018-11-19 16:22:00
為什麼不早點領呢 早點領不就沒問題了你12日領了 就開始計算七天 19日是再議期限(送達地檢 非寄出是你一直不領 十天後開始計算七天的再議期限
作者: v3su   2018-11-19 16:29:00
您不是要請律師再議?要趕快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11-19 18:44:00
之前為何不改送達地址你如果知道案號 姓名現在自己上地檢署 公告案件 就知道起訴 不起訴了啦
作者: hidog (.....)   2018-11-19 18:45:00
到派出所後 過了十天 開始計算七天 所以到派出所後17天就不能再議了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11-19 18:49:00
今天才19號 ,來的級再議,反正最後一天23點59分 給法警蓋章 就算送達,不過要注意法警的章日前是否正確一個是你現在去領 開始算7天,一個是你不去領,10天後開始算送達,然後7天再議我不知道郵差幾時丟給派出所,如果是12號,就是12號開始算10天我應該說錯是13號開始算 ,有錯請前輩更正
作者: eten (eten)   2018-11-19 20:11:00
關於7日或10日甚17日時效的起算 最好都要保守估計 寧肯算短若11/12送達 上案件所在地檢署網站 往前查半個月內的公告至少可先查出起訴與否的答案 要知不起訴的原因就得要去領取依你所述的日期 若明日去領 最晚11/26要送再議至地檢署7天或10天的起算依民法規定 已有標時數 從當日起算若一直不去派出所領 則為11/21 13時開始起算7天時效 11/27為最後期限 一般保守都會提前1-2天送件 省得產生逾期爭議不確定你告人是用309或310 基本上這兩條刑事起訴率很低除非有明確物證人證ex錄音錄影網頁留言(確定IP使用者)要舉證檢察官不起訴理由錯誤 可引用的釋憲文309沒有 310有但很難引用 最高法院判例就更少 除非律師學識很強 很難成功跟高檢遊說地檢不起訴是錯誤 關於再議 可去查mefe的小屋
作者: v3su   2018-11-19 21:35:00
確切答案,問承辦書記官…………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19 21:40:00
你知道算時間很蠢嗎?上面已經有人跟你說了
作者: hidog (.....)   2018-11-19 22:32:00
是"送達"地檢署的時間為準 最慢第五天就要寄出 比較保險
作者: eten (eten)   2018-11-19 23:46:00
11/26或27有差一兩天嗎?要維護自己權益要再議11/25以前送件最安全 現找律師火速寫再議 也要看你提供的資訊 以你在前面的狀況 律師很難配合你 強的律師手上案件滿檔 無暇接小案
作者: v3su   2018-11-20 07:57:00
冒昧問一下,您上篇文章11/18才說被告妨害名譽不起訴,詢問律師再議的費用,我覺得您等一下九點過後直接問承辦書記官較快,不要在那換算了,以免超過再議,影響到權益,畢竟再議時效算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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