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民事損害賠償

作者: sanchiya (風月)   2018-10-10 17:52:42
前言:「肇事逃逸」已執行完畢,刑事過失傷害不起訴處分,對照上訴駁回。現對方提出民事損害賠償
地點:鄉道十字路口
有無行車記錄器:有
有無號誌:有「我方綠燈」,對方違規紅燈右轉。
初判表肇責:對方全責
有無送鑑定:我方無責故我方未送。對方全責但不送鑑定
訴訟標的金額:274340
有無人員受傷:對方腳踝挫傷及手部擦傷
有無調解:區公所三次,法院一次皆未有共識
民事申告理由:如照片
https://i.imgur.com/kcbpsPS.jpg
各位律師及懂得法律的大大們好。
因本次車禍除了肇事逃逸無法免責外,對傷者的探視
保險理賠流程,車禍鑑定等細項都有善盡義務告知。
但是對方對於我方提出的調解金額不滿。第一次未談金額不歡而散,第二次我方提出2萬慰問金對方也不接受(我還跟調解委員起了爭執),第三次我方提出若今日一萬元調解不成將不再付任何金額調解。第四次法院調解,調解委員先告知對方要請領強制限避免過期(事後已請領金額約3000),但進入正題後對方仍以肇逃及應注意而未注意事由來說嘴。
民事第一次開庭時,法官有問我方,我方回答我方是綠燈直行並無過失。法官問對方違規紅燈右轉是依何理求償,對方訴訟代理人(兒子)說我方應注意未注意。
法官問我方對求償金額是否有問題,我方回答金額過高不理賠
法官再問對原告提出可供患部較舒適的鞋子及車損部分是否理賠。
我方回答:鞋子全賠,車損不折舊全賠
法官問是否調解,我方回答已調解四次未果,不再調解
法官另擇庭期雙方請回!
另開庭期雙方答辯狀逕送對照。
我方無責可否請求我方車損、開庭及調解時公司請假所產生的勞動減損費用等。
最後附上這次庭期所需之答辯狀。請各位多多指導
https://i.imgur.com/lc9gisG.jpg
https://i.imgur.com/EhtU0OV.jpg
https://i.imgur.com/dWwfJgg.jpg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0 18:11:00
你自己不告的....怪誰????況且,你既然無責,又何來"賠償" ???? ^_^頂多就是 補償然而,既然對方已經發動了,那你也不妨發動,互相傷害啊看是最後判下來,是他的荷包痛.還是你的荷包痛....雖然民刑不一定同樣看法,但仍具有相當參考性反正都要上法庭了,有差嗎???
作者: sanchiya (風月)   2018-10-10 18:28:00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無視違規的所以頭也昏昏的,請問如果我方要跟對方提出告訴是以毀損亦或是誣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0 18:38:00
??????? 這是民事庭吧.....你怎會有告刑事的想法???你就轉 53 台,民視啊......
作者: sanchiya (風月)   2018-10-10 18:53:00
對方告刑事傷害不成立,再議又被駁回。然後我們真的沒有法律上的經驗,也不知道如果我方要提告要告他們什麼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0 19:00:00
XD,可能是被板上故意大師迷惑,以為車禍可以告毀損
作者: samnpc   2018-10-10 20:16:00
法律不是只有刑事可以告,對造都示範給你看了
作者: sanchiya (風月)   2018-10-10 20:28:00
不知可否指點迷津,類似相關案件或條例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10-10 21:50:00
那個自打臉打那麼響的,還走不出心魔啊?看文章,你真的是太好欺負了調解四次、開庭一次,你都沒告對方車損法官問你要不要理賠,你還乖乖說要賠....那就只能賠點錢啦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0 22:24:00
跟U大濕齊名的故意大濕,這次要講解如何車禍刑事告車損總是讓law板充滿歡樂
作者: sanchiya (風月)   2018-10-10 22:31:00
因為人生第一次遇到鬼,也當花錢買教訓(2850車損加布鞋),而且現在要告也來不及了,案件已逾兩年。除了這個2850外我也儘可能不支出其他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10-10 22:41:00
誰跟你說超過兩年"不可以"告? 對方有律師嗎?就算你自己的"不可以"告,對方告你的部分,你沒有責任,C那麼當法官問你願不願意賠償對方,你同意賠償?!你同意賠償的原因是甚麼? 花錢買教訓? 那就去給錢啊。還在這邊問辛酸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0 22:48:00
民事求償時效是兩年,對方已經取得時效抗辯告了要繳裁判費,然後對方說出時效抗辯,法院也是判對方勝訴....若對方提出告訴同樣也是 over 2y ,理論上也是時效抗辯所以,兩造為了這種鳥事拖到現在....???
作者: sanchiya (風月)   2018-10-10 23:01:00
給各位罵一下好像有點頭緒了,對方是提出車禍後逾四個月無法工作。而她工作區域是有親戚及新親戚鄰居發現她約一星期左右即出門工作送牛奶)。這部分是否涉及偽造文書之嫌。第二,發生事故是我太太,如果要反制我方車損我一樣是以損害賠償具狀申告嗎?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0 23:54:00
你答辯狀內容應該是要提反訴,查一下範例吧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10-11 01:40:00
笑笑,所以要問對方有否請律師。不真告,協商時提出來也可以增加對方讓步的動機。談判的時候像發文人這種自己沒責任也一幅樂意花錢學教訓的態度,對某些人來說,就是不咬他一口都對不起群眾。
作者: haininglan (天龍巴布)   2018-10-11 03:44:00
這社會始終存在很多垃圾人,既然有理就應該硬起來,難搞的人就跟他搞到底
作者: sanchiya (風月)   2018-10-11 08:07:00
對於此事件:1.對方發生事情時是為69歲了。基於道義上我原是賠付鞋子1800 車損1050。因為調解時四次就所謂金額我方是一元不拿。現在如果反制,反訴狀是於當庭呈送嗎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10-11 13:23:00
jaj 你自打臉打那麼響....不痛嗎?只能靠酸了嗎?誰說車子碰車子一定不能是毀損?唉到處這樣酸如果能比較快樂些,你就酸吧,不過還是要用功點這幾天才有個新聞,車子碰車子,告毀損呢版友都說看主張了,你就是看不進去....哭哭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1 13:48:00
呵呵呵,我猜你應該是基督徒,law板被打左邊臉還不夠,邊臉還要去其他板被打,哪裡來有人說車禍可不可以告刑事毀損是看你主張?不就大家好心看你臉腫腫,不忍心戳破你對於過失只要任由你主張就可以轉變成故意的美好幻想覺得層次低不願意回應不代表是贊同,ok?原po,你很多重要事項都沒說明,根本很難判斷你損賠請求有沒有中斷或罹於時效與其一問一答,要網友就你提供的不完整資訊去回應,不如你好好整理疑問,利用法院提供的法律諮詢一次性解答疑惑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10-11 23:20:00
原來你也知道很多重要事情沒說明啊?還敢斷言單純車禍?有點腦的都知道要問清楚只要有一個人說不一定是車禍,就是打你臉嚕,ㄎㄎ那個說要看主張的,是在一樓推文耶 XD 看誰臉腫啊? XD你終於意識到"資訊不足必須問清楚"了嗎??不覺得奇怪為啥我這麼有自信可以告得贏嗎???翻別人文章沒關係,看不懂要問清楚,不要亂下結論這版會質疑版友的文章內容,不像某廢版,亂說也一堆人信那個版真的該廢,我挺你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1 23:31:00
你是對我念念不忘噢,還去翻我連署文看板如果列入待廢,連署板主門檻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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