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26641943 (HowAreYou)
2018-10-05 14:49:47目前小弟我在一家財務軟體業上班,職位是顧問
有簽了一份合約 內容如下
1.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業務相同之工作以及公司之競爭、合作對手之公司
2.不得去客戶那邊工作
3.若違反兩年的薪水當作懲罰性違約金
我有疑問的是
1.合約尚未寫道競業原則第四點,勞工離職後有代償措施,這樣合約算是無效的嗎
2.我們公司的是賣軟體的,假如有一間A公司使用我們的軟體,也是公司客戶,今天我離
職去該A公司工作,這樣有違反競業禁止嗎?
A公司可能是飯店業,跟原本公司從事的重要業務也不同
我覺得合約第二點有點不合理
不知道板上各位大大怎麼看?
作者: hidog (.....) 2018-10-05 15:05:00
需要有補償金沒補償金的話,基本上無效. 可以google一下,有資料
作者:
a26641943 (HowAreYou)
2018-10-05 15:20:00那不能去客戶那邊工作 這個合理嗎
作者:
a26641943 (HowAreYou)
2018-10-05 15:28:00S大這個有誰什麼差別呢
有沒有勞基法適用阿 沒有 就不能用代償去主張無效更正 無補償等提供而來主張相關競業條款無效
作者:
a26641943 (HowAreYou)
2018-10-05 15:57:00S大所以不管怎樣 沒有補償就是無效嘍?
要看你是否是勞基法適用對象啊委任約很麻煩 要回到民法處理
作者:
a26641943 (HowAreYou)
2018-10-05 16:01:00S大我可以私訊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05 16:06:00這約?? 離職後,連到客戶那邊掃廁所當清潔工都不行
作者:
a26641943 (HowAreYou)
2018-10-05 16:10:00M大 我覺得不合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10-05 18:05:00二樓上已用明顯的例子提醒發問人,"競業"禁止的目的。實質上沒有競業的行為,禁止的正當性就可抗辯。
保全其實很常看到會有這種情況沒有補償金 合約上無效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10-06 17:09:00倘適用勞基法,參勞基法第9-1條對競業禁止條款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