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要被告過失傷害

作者: wacyaoyao (Brenda)   2018-08-18 02:32:57
本人在去年11月多,
晚上下班騎車回家途中發生車禍。
對方騎在我右方與我平行
(機車由忠孝橋往三重方向),
行經重新路口時,兩人都因搶黃而加速,
對方要左轉,
所以應該要騎去待轉格,
但她沒有往右方待轉格騎,
反而直接左轉,從我摩鐵車中段切過來。
當下路人立刻報警並將我們倆個送醫,
警察說路口監視器剛好報修,
無法藉由兩造以外的供詞來釐清。
我手、腰、臀多處挫傷。
對方到醫院後一開始檢查(照x光,外部檢查)都沒事。
後來一直哭,說手很痛。
急診室的醫生把她帶進診療室,
出來就跟對方說她有骨裂,需要打石膏。
我想跟醫生再確認對方的狀況,
醫生請我去問她。
而對方什麼也不回答只是一直哭。
我第三責任險跟強制險都有保,
對方連強制險都沒保。
第一次跟第二次開調解的時候
(從車禍到調解,
這中間我都有傳line詢問她傷勢,
她只回貼圖謝謝之類的),
對方說她的工作需要打電腦,
因為車禍導致無法打字
(意思就是無法工作),
還有醫藥費(包含中醫跟民俗療法)
跟去醫院的車馬費零零總總的要30萬,
委員當下聽了直搖頭
(出庭時對方僅戴運動品牌的護腕毛巾布的那種,並非機能型壓力護腕),
而我的保險業務員也無法接受對方提出這些要求,
我們的調解委員會因此失敗。
現在過了7個多月,
請了個律師,
提說要告我過失傷害,
送鑑定委員會,但開會說明後來函退費,
表示無法鑑定。
現在我想問
1. 我該請律師嗎?還是我自行出庭並把案情說明就好?
2. 現在還有初判表嗎?還來得及申請嗎?
3. 若我能舉證對方的傷勢並不影響他的生活,是否有效?
4. 我是否也能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5. 屆時若過失不成立,我是否可以向對方提出因出庭及調解而影響工作出勤之財損?
6. 如果到時候確認有過失傷害,並要賠償,這個錢是保險公司要理賠還是我自己賠呢?
麻煩各位有能力的大大了!
作者: t8754035   2018-08-18 09:35:00
你也告他過失傷害阿
作者: adesjs5002g (Ken)   2018-08-18 10:51:00
遇到敲竹槓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8-08-18 12:35:00
現在要確定的是她是否在六個月內提告,然後找律師商量保險公司只處理錢,而且是你保額內的合理賠償,刑案紀錄跟刑責自己要扛,籌碼已經不多…
作者: shanpili   2018-08-18 07:44:00
過失傷害要在發生車禍後六個月提出內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8-08-18 17:18:00
無法鑑定的話,找律師吧,一條一條打掉
作者: wacyaoyao (Brenda)   2018-08-18 17:19:00
對方在接近六個月的時候提過失傷害,我是收到法院傳票才知道的。家人說初判表有寄來,顯示無法判定。但申請鑑定也是顯示無法研判。這樣我沒提過失傷害,會不會到時候變成我完全責任?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8-08-18 17:39:00
你有沒有提告,和過失比例多少沒關係。提告是可以多一個談判籌碼但你如果已經逾越告訴期間,那就是只能和對方提出來的每個請求正面對決,一個一個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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