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Ptt 妨礙名譽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7-07 15:38:29
※ 引述《hidog (.....)》之銘言:
: ※ 引述《uranus15 (風箏)》之銘言:
: : 大家好
: : 我現在人在國外工作,幾天前我爸被告妨礙名譽。
: : 警察口氣很差叫他去台北做筆錄,整個很莫名其妙,也因為這樣睡不好。
: : 後來發現4/5我這個帳號(有家人知道密碼)在woman talk 減肥文章下面留言,好像

: : 假掰女之類。
: : 我大概知道是誰,但絕對不是我爸,因為那位女性算半公開她的個資,所以私訊她,

: : 代替跟她道歉,請她撤告,但已讀未回。
: : 目前只能著急,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我爸不打算去台北做筆錄,也跟警察

: : ,整個很莫名其妙,也覺得這樣很浪費司法資源,無故亂告人。
: : 其實他很生氣,想反告那位減肥的女性......
: : 想請問也有人也被那位kitty告嗎?這個情況該怎麼處理?
: 你某個家人用了你的帳號在PTT上面發言. (姑且不論這個家人是不是你)
: 對方報警 -> 警方調通聯記錄 -> 網路租用人是你爸
: 所以你爸被警方找上門了. 到這邊,程序上沒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 至於該怎麼做呢....??
: 1. 警方筆錄要不要去都ok,但偵查庭記得去
: 2. 如果帳號主人不是你爸,就照實跟檢方說,但必須明確說出帳號的主人是誰
: (例如那個帳號是我兒子用的之類)
: 如果單純說帳號不是自己的,又交代不出是誰用,我想檢方不會採信
: 3. 是否成立刑事犯罪? 要看前後文,如果是基於某個事實所做評論 (例如對方的言論)
: 大概都會被視為可受公評之事.
: 不過刑事不成立的情況下,還是有機會構成民事侵權.
: 4. 如果檢方要你們談和解,建議就是談看看
: 金額太高頂多不和解.
: 5. 不要說啥對方浪費司法資源,沒事管好自己的嘴巴,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大概就是問你爸這IP是不是他的?
爸:是
那這帳號是不是他的?
爸:不是,根本不會用ptt
那這帳號是誰的?
爸:不知道,大概是我小孩的
然後...就叫檢警自己找出是誰用的啊。就像抓盜版電影用個IP
追到人,也還得要證明是那個人在那個時點抓的啊。老爸當然
可以幫忙提供線索,但他又沒義務去找出是誰用的,他證明自
己沒用就可以了,搞不好那時點他根本不在家
反告應該是沒用啦,但你爸爽告也是他的權力
感覺回文都在批原po,但這是另一回事吧。從文章主角「老爸
」立場出發他生氣很正常啊,對他來說他除了IP是他申請的外
其他根本不關他的事,如果是其他家人罵的那就請去找對的人
,人都找錯了其它有什麼好講的?當然去說明一下就好了,但
他本來就沒必要聽檢警大小聲。至於事後如果真找出是哪個家
人用的才要再談妨害名譽成不成立和不和解,但這都是題外話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07-07 16:38:00
回文會批是因為他私下向那位女士道歉就以為沒事然後想進一步反告對方,完全忽略為啥ip可以連結上ptt帳號這事實吧…所以登記名義人他父親和他自己甚至不一定存在的發文,被警察通知問話不過就處理事情的開端,有啥好氣?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7-07 16:40:00
我的意思是說只論老爸觀點的話他不爽或想告都很正常啊,至於原po或其他家人那是另外的事,老爸也不必替他們負責文中老爸不爽的點應該是警察語氣吧,還能吵起來也許真的不太禮貌?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7-07 16:45:00
我之前也幹礁過警察啊…然後我就乖乖道歉了那時是女警打電話說我犯了兒少法29條,我就回幹你x,然後掛電話…後來了解,是我在某留言板推文:豆干1500(讚最後沒去法院也沒起訴,後來我就謹慎多了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7-07 16:49:00
這很好解釋吧,明顯是當成詐騙集團XDD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7-07 16:49:00
就這案子,我認為警察查到ip就可以了,是原po父親要證明他不是使用者吧?(如我舉例的車子被拍超速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7-07 16:54:00
應該不用自證無罪吧。從頭到尾就只有個ip,連id都不是他的。當然能提出證明更清楚,但用個ip就想把罪安在老爸頭上應該明顯證據不足吧光是家裡同ip使用者就很多個人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07 16:59:00
樓上,要是這樣子就可脫罪,那....犯罪者可就輕鬆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7-07 17:00:00
嗯…這個小弟不清楚,我上次在ptt被告,是凱擘給警察我媽資料,那次我被我媽罵的很慘,我是自己跟警察聯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07 17:00:00
當然今天警方問訊,不會強壓罪名上去,可是,警訊一定會問家裡那時候還有誰???難道當事人爸爸可以說 "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查"???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8-07-07 17:11:00
家教不嚴,氣死活該。更別說原po知道誰幹的就說就解決了,講些543做啥屁啊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7-07 17:43:00
知道就說不知道就說不知道或忘記,警察要傳喚其他人自己去傳阿,家人又不是老爸負責管原po知道老爸又不一定知道,現在只是說把自己放在老爸立場這些反應沒什麼不對吧。我猜如果我老爸碰到這事應該反應差不多XD當然可能腦中預設是家庭和樂老爸都清楚其他人在做什麼,但不是也可能人家就只是住一起關係冷淡根本不管其他人的
作者: hidog (.....)   2018-07-07 18:48:00
到檢察官那邊 你說帳號不是你的 檢察官一定會問你是誰的你答不出來 檢察官可以不採信你的證詞=.=總之只要把真正的使用者講出來,老爸就沒事了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07-07 19:55:00
所以到底是誰詆毀對方的呢?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7-07 20:58:00
不採信檢察官也不太可能憑IP起訴,先不論ID不是他的,可能他連PTT都不會用。至於他知不知道使用者是誰那又是另一回事,又不是說他講不出來就可以認定是他XD
作者: hidog (.....)   2018-07-07 22:00:00
誰跟你說不能憑ip起訴的...老實講出是誰使用帳號是最簡單的做法 別亂教這件事情有很多理由不起訴 別拼最差的那個理由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8-07-07 22:45:00
笑死 爸爸一定會知道兒子的PTT帳號?堅持不知道就沒事了
作者: samnpc   2018-07-07 23:33:00
最好是說不知道就沒事,其他被定罪的檢察官都傻了嗎,這種小case 還狡辯,看法官檢察官會不會修理你。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7-08 00:25:00
起訴是檢察官的權限,定罪與否是法官的權限
作者: furio (void)   2018-07-08 15:45:00
到時就看他父親如何證明這IP這時段不是他用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08 18:22:00
父親不用證明阿,他只要說 "我家裡還有XXX,跟XXX ""會用電腦上網",就夠了實在搞不清楚,原PO到底要包庇 真正的兇手 多久??冤有頭債有主,天經地義,自己不跟自己老爸解釋讓老爸天天生氣擔心,奇怪了.....這是好孩子的作為嗎??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7-08 22:35:00
本案沒死人吧? 那哪來兇手? 頂多就嫌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08 23:06:00
"比喻"
作者: a92194 (Denny)   2018-07-08 23:57:00
如果真的證據只有IP 法官不可能定罪吧
作者: uranus15 (風箏)   2018-07-10 19:35:00
當初帳號是我申請的我會負責,但是人在國外工作,讓爸爸睡不好這部分是我的錯。也多次聯絡趙菁X和她道歉了,雖然留言「假掰的整型女」沒有指名道姓。只是人在國外,只能讓我爸去台北找警察,想幫忙卻無法幫忙很無力而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7-10 19:56:00
為何原PO一直跳針,現在是想自己承擔下責任嗎???
作者: hidog (.....)   2018-07-11 10:38:00
找警察又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 距離有罪判決還很遠告訴人本來就有權利不理你的道歉. 整件事情看起來起訴率不高,你們就配合警方檢方辦案就好.
作者: fishXD (Alina)   2018-07-14 04:29:00
我覺得最好笑的是,她一邊私下求人原諒,一邊鬧到對方公司,還說什麼怎麼會用這種員工之類的話…我真心懷疑被告的那些話是不是就是她自己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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