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一補習班工作,約的內容是要綁兩年,中途離職就要付出離職日至約期滿薪資的兩
倍。
目前薪水25k,一日工作約10小,週休一日,還要抱作業回家改。
我現在覺得太血汗了好痛苦想逃,可是不知道這份合約在以下的狀況是否一定要照走:
1. 剛去工作的前兩週不支薪。
2.不能自己打卡,表訂是下午一點到晚上九點上班,可是根本12點多就要到,晚上10點多
才能走。
3. 有權益每週排休一天(可是實際上根本排不到)
4. 全勤獎金1000是含在25000內,意思是沒有全勤當初談好的底薪就只有24000。而且做
再好就是25000了。
5. 每天都被主管酸,心理壓力很大。
我覺得好痛苦。